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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8 11:19:14| 人氣67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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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兩個女人的口水戰

有人還不知道這件事嗎?我來做個摘要好了。

演藝圈的一小姐與禮小姐爆發了口水戰,戰火是從部落格開始的。一姐最近動作不斷,愛兒記者會、內衣代言發表,成為當紅「一姐」,看不慣的禮小姐,於是在自己的部落格上批判了一番,認為有藉著兒子炒新聞的嫌疑,此舉被一姐解讀為「非常無禮」,憤而與夫兩人訴諸法律,要求道歉。

其實一姐的記者會我是湊巧看到的。看著她娓娓訴說愛兒受到狗仔不當跟拍的情形,懇請記者能用長鏡頭,保護公眾人物兒女們的人權與福利時,我心裡很讚佩,我讚賞她的發言,欽佩她的聰慧,因為那是個記者會,她清楚知道自己在對誰說話,她知道眼前的這群人,能捧她上天也能讓她跌,所以,她必須誠懇而為對方著想。

在記者會罵記者,這是何等矛盾的事情,她卻讓這件事,這麼完美的發生了。

但是很不湊巧,當她在脫口說出「自由時報」而笑場的時候,我突然感到有一點點突兀,因為營造了好一會兒的氣氛,突然間中斷,還有一點不搭的感覺,覺得她的心情好像也沒有這麼的沉重。此時,新聞播報說了,她跟兒子一起拍廣告,是老早以前的事了,我記得那個奶粉廣告。
這兩天聽到又有八卦,好奇的我當然去看了禮小姐的部落格。真辛辣,也蠻符合她的風格的。但是因為她用的是新系統,流量暴增導致網站很不穩定。總之這兩個女人的口水,為彼此增加了很多的曝光率與知名度,就在這幾天。

公然毀謗,當然是違法的。可是「在部落格罵人」,這件事違法嗎?我不太清楚。這個部落格氾濫的時代,在部落格公然毀謗,可是隨時隨地都發生的,因為我們視部落格為自己心事的舒發地,情緒的轉運站。我也很想這麼做,而且如果你仔細看的話....對,我常在格子裡罵老公、罵小孩。

「公眾人物就不同,說出的話要負責任的。」我們對公眾人物的標準,當然高過一般人。公眾人物能輕易的透過傳播媒介,贏得輿論的支持,也能輕易的遭到輿論攻擊。這是個高報酬高風險的投資。我們常說,既然身為公眾人物,得到有形無形的社會資源也多,所以必須以更高的道德操守來要求自己。

於是乎,「公眾人物也是平凡人」這句話就不適用了。身為公眾人物,必須要謹言慎行,自我要求,如果不這麼做,那你所做的骯髒事情,就算過了八百年,還是能被扒出來給大家聞臭。這是高報酬後的高風險。
這也難怪,禮小姐放炮常遭非議,因為那是這場遊戲的附加價值。在我看來,以一小姐打滾演藝圈多年的經驗,與她在記者會操控全場的能力,她一定知道,這麼做會有什麼後果。包括呼籲媒體保護名人之後的輿論支持,還有達到宣傳自己的效果,更可能有人會質疑她炒新聞的動機。這是我從她充滿智慧的文字裡,對她的瞭解。

既然這些都是她可預見的,找律師寄存證信函這件事,就顯得錦上添花了。以身為母親的心情,保護孩子是我責無旁貸的事,別人質疑我炒新聞,我只當他們不瞭解我就算了。面對一個部落格指控,再來個強而有力的反擊,所謂的絕不妥協,要的好像剩下一個強求的名譽而已。

好險,我只是個小老百姓,無名譽可沽釣。不過我正如莎士比亞所言,扮演著人生七角色中的法官,在我的部落格上,判人生死與對錯,享受一下主控的樂趣,這個名譽,是釣來自己爽的。

最後要說,我真的很討厭媒體操控眾人,更討厭操控媒體的人,我常常看電視,除了新聞、綜藝還有論壇,這台看完再轉別台看看。但是我不隨之起舞,必定保持理智,因為我討厭思想被操控,尤其是被你根本不認識的人所控。

台長: 寶寶/薇裙/火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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