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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2 20:40:18| 人氣24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轉移性頭頸部鱗狀細胞癌(頭頸癌)治療— 標靶藥物已納入台灣健保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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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一名46歲男性有菸酒使用習慣,2017年初因舌部左側邊緣潰瘍經久不癒,經切片確診為鱗狀細胞癌(口腔癌),於成大醫院接受根治性手術切除。病理報告顯示腫瘤有淋巴結轉移併莢膜外侵犯,因此亦接受輔助性同步化學治療合併放射線治療,並定期於門診追蹤。


   
半年後,病人左頸部再次出現腫塊且皮膚潰瘍無法癒合,經外科醫師切片,確診為口腔癌復發。經外科醫師與放射腫瘤科醫師評估,無法再次進行救援性手術或放射線治療,因此轉至腫瘤內科門診評估治療方式。

    成大醫院血液腫瘤科吳尚殷醫師表示,經討論疾病狀況與治療選擇後,病人決定開始接受姑息性化學治療,並申請健保標靶藥物cetuximab(爾必得舒)使用。經6個星期的合併藥物治療(標靶藥物/順鉑/5-FU氟嘧啶;EPF處方),病人自覺腫塊帶來的不適症狀明顯改善,皮膚傷口亦較無分泌物,經電腦斷層評估也顯示腫瘤縮小達部分緩解,目前持續接受EPF處方的治療。病人出現典型標靶藥物帶來的皮疹副作用,經局部藥物塗抹後,症狀較改善,可持續接受計畫中的藥物治療。


  
30年癌症一直是國人10大死因之首。根據衛福部國健署公告201712月份癌症登記報告,包括口腔癌、口咽癌與下咽癌的頭頸癌持續位居男性第4個好發癌症。口腔癌標準化死亡率,在過去20年間從每10萬人口5.3人上升到8.3人。


   
頭頸癌的治療方式與預後,與診斷時疾病的分期有關。吳尚殷醫師說,根據台灣癌症登記報告,有66的病人在診斷時已屬局部晚期的第III~IVB期,往往需要合併外科手術、放射線治療與化學治療才可達到疾病控制;和早期的第I~II期腫瘤,靠手術切除或根治性放射線治療即可達到良好的疾病控制不同。

    還有2-10%的病人被診斷時更已發生遠端轉移,另有50%局部晚期的病人經治療後仍會發生局部復發或轉移。吳尚殷醫師指出,若已發生遠端轉移或雖為局部復發,但無法再次接受以治癒為目標的手術或放射線治療時,治療的目標會轉變為使用抗癌藥物以期維持病人生活品質、降低癌症造成的身體負荷與儘可能延長時間。

    過往針對此一病況的病人,建議採用順鉑(P)這類標準的鉑金類藥物,加上抗代謝藥物中的5-FU(F),即PF處方,可提供一定的腫瘤控制機會,但效果仍不理想。


因為分子生物學的進展,臨床前期研究發現同時給予上皮生長因子受體抑制劑(E)與順鉑,可以抑制腫瘤的生長。發表於2008年的新英格蘭醫學期刊的人體研究,其結果顯示EPF處方對腫瘤治療反應率、無疾病惡化時間和整體存活時間,比PF處方有顯著的改善。但使用上皮生長因子受體抑制劑帶來的副作用,如皮膚和胃腸道相關反應,也會較明顯。

    全民健保已於201711日起給付此藥物使用,大幅降低病患的額外負擔,治療選擇上也相當於已開發國家。

    他也提醒,頭頸癌的主要危險因子是抽菸、飲酒、嚼檳榔。過去台灣的研究指出,同時有這三種習慣者,其罹患頭頸癌的風險是沒有這些因子的123倍。目前政府針對30歲以上有吸菸或嚼檳榔習慣的民眾,提供21次的口腔黏膜篩檢,期望能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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