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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6 17:30:58| 人氣27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查獲竊盜通緝再犯竊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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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被害人張女於1119日至東區榮譽街一處教會做禮拜時,將手提包順手放在身後的長椅上;嗣後回頭察看,卻發現手提包竟不翼而飛,且看見一名男子行跡可疑,但可疑男子迅速跨上機車揚長而去。南市警一分局文化所員警依規定受理報案後,即刻前往案發現場勘察蒐証,著手展開偵查,發現該名男子從進入教會至行竊得手後,便匆忙離去。案經員警鍥而不捨追緝查訪,順利查知該犯嫌所騎乘機車之牌號並循線前往查緝,惟犯嫌居無定所且行蹤不明,致使偵辦案件進度陷入膠著。

 

    後於昨(25)日上午9時許,文化所警員梁家綸、王潛粕擔服巡邏勤務行經東區林森路與崇明路口時,一眼即認出該部機車,且駕駛人與涉案男子特徵相符,遂馬上通報所內同事前往支援,並一路尾隨至適當處所予以攔查。經查該名駕駛林(52年次,有竊盜及殺人未遂前科)係遭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之竊盜通緝犯,隨即將其逮捕並帶返所偵辦。

 

    被害人張小姐獲知破案後,對於警方辦案的能力及細心的態度讚譽有佳,深表感謝。而文化所所長徐源堂也呼籲市民朋友,錢包等貴重物品應隨身妥善保管,如需置放,務必在目視可及之處,或有上鎖之設備;遇有行蹤可疑之人,請提高警覺,或撥打110報案,防止竊賊有機可趁。

逮捕妨害公務現行犯,捍衛執法尊嚴

1061126日凌晨0220分許接獲110通報於崇善路850號有民眾路倒案件,德高所線上巡邏員警李利雄、黃璧儒到場查處發現民眾吳清(男性、58年次、查有侵占前科素行)酒醉路倒,員警將吳男喚醒後,吳男起身往巷弄內走並情緒失控地用腳踢路邊機車,大聲咆嘯。


吳男之妻子曾貞於崇善15街之住家聽聞其丈夫在路邊咆嘯亦前往現場與警方共同勸阻吳男返家休息,孰料吳男不聽勸阻並動手毆打曾女左側臉頰,第一分局德高所警員李利雄喝阻並出手制止,亦被吳男動手推倒在地,造成警員李利雄眼鏡鼻托處歪斜及鼻梁流血受傷等,吳男隨即被員警壓制,依妨害公務及家暴傷害等罪嫌帶返所偵辦。

吳男於警詢時辯稱當時係酒醉記不清楚,但當警方提示員警現場所錄製之畫面時,承認當時動手為渠本人。詢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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