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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7 20:37:23| 人氣26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警察局第六分局老嫗失智迷途護返家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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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金華派出所副所長郭政賀、警員蔡汶珊,於105年12月6日11時許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通報,一名年邁老嫗於南區金華路二段與建南路口全家便利超商外獨坐多時,二人立即前往了解,到達現場後發現老嫗神情呆滯而落寞,遂先予關心與安撫,再詢問其身分及住址,惟老嫗仍是一臉茫然且答非所問,此時才察覺老嫗應有失智情形。

    由於老嫗身上未帶身分證件,遂以M-Police行動載具人臉辨識系統比對查尋,並查知老嫗確切身分及住址,隨後載送其返家,惟當時僅有其一名智能障礙的兒子在家,員警仍不放心,於是求助於當地里長協助聯繫其他家屬返家照顧老嫗,家屬返家見到老嫗時既激動又驚喜,並表示因外出工作不知失智母親獨自外出致迷途,對於員警視民如親,用心照護並將其母親平安送返家之為民服務精神,深表感激與肯定,亦表示爾後會多加注意家中長者行蹤。 根據警政署統計,近三年來每年平均有三千四百多名長者走失,其中有許多長者身體健康,行動自如,家屬雖知長輩罹患失智症,但不想侷限長輩行動的心裡,反成為走失高風險族群,也讓家屬擔心受怕。

    警六分局長吳清飛表示,郭、蔡2員執行勤務認真落實,有效運用科技裝備,並以同理心積極護送迷途失智長者平安返家團圓,完成助人義行,堪為同仁表率,也充分落實推動「高齡友善城市」政策;吳分局長同時呼籲家中如有高齡長者應多加關心,盡量能讓其隨身攜帶身分證件或在隨身之衣物繡上或寫上姓名、聯繫電話等資料,亦可向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長者預防走失手鍊或至分局捺印指紋建檔,若長者不慎走失時,可由發現之員警或民眾及時通知家屬陪同帶回,使年長迷途之失智者免於危難。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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