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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8 20:50:12| 人氣23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2016第10屆臺南古都國際馬拉松交通疏導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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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105年3月20日「2016第10屆臺南古都國際馬拉松」將於上午5時45分起在臺南市政府南島路集合出發開跑,活動賽道橫跨安平區、安南區、中西區及南區,選手將沿著安平運河、安平港感受安平地區古蹟風情以及海岸風光。預計本項活動參加人員將達1萬7千人,加上適逢週末假期。為因應湧現車潮、人潮,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依地區特性及道路交通流量,除了主辦單位自行聘請義警及交通志工支援外,警方於重要交通路口派遣員警協助維持交通秩序,以維護參賽者賽事安全及用路人通行順暢。

  為能使參賽跑者能無顧慮完成賽事並讓遊客順暢漫步享受古蹟風情,安平區中華西路、永華路、建平路、安億路、運河路、古堡街、安平路、安平路850巷、漁濱路、安港路、世平一街、城平路、大平路、湖內一街、運河路、光州路、平生路等路段於當日均為比賽使用路段,比賽期間將視車流及人潮情況進行管制或點放通行,以免影響參賽者安全。

  第四分局邱分局長文亮表示,因安平地區假日人潮眾多,為減少壅塞情形,特別呼籲用路人可提前改道行駛。前往參賽的跑者則可多加利用會場周邊空地及停車場,再步行至會場參賽。
 

第四分局將於3月18、19日防制並取締危險駕車、酒後駕車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將於3月18、19日執行防制危險駕車暨取締酒後駕車勤務,以維護用路人安全環境。針對轄區內青少年經常聚集場所、飲酒場所加強防制,提高勤務部屬密度,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第四分局將結合鄰近分局(第二、第三、第六分局)共同部屬警力加強攔查、取締無照駕駛、未戴安全帽、闖紅燈、酒後駕車等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或惡意逼車行為均得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兩萬四千元以下罰鍰,多輛汽、機車集結行駛於道路致生往來通行安全時,更可能違反刑法第185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呼籲飆車族確勿心存僥倖,並希望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行車安全,共同打造優質交通環境,青少年應有正當休閒娛樂活動,切勿以身試法。
 女子感情糾紛自殘及時阻止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育平派出所警員黃欽和、黃傑然等2員於105年3月17日巡邏勤務,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健康路三段1處大樓有民眾需要警方協助。黃等2員立即馳赴現場,到場後發現4名女子在地上扭打。員警立刻喝令停手並將他們分開。了解情況後,李女與王女為情侶。

 

因王女欲分手而導致口角,李女挽回不成突然從口袋拿出1把美工刀意圖傷害王女,情況相當危急。員警見狀快步上前制止,趕緊搶下其手中利刃,但因李女情緒仍十分激動,一直試圖掙扎且用頭去撞地板自殘,員警聯絡救護車緊急送往臺南署立醫院診治,並通知家屬至醫院,協助安撫其情緒。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獲悉後立即表揚,黃等2員接獲民眾報案,能掌握時效迅速到場,並當機妥善處理,及時緊急救護並送醫診治,挽回寶貴生命,深獲家屬感激、民眾讚許,事蹟足為表率。
 

慶平、國平路口超商於105年3月17日發生強押人之妨害自由案,已有兩名嫌疑人到案

  

     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於昨3月17日接獲報案,慶平、國平路口統一超商有人打架,一名男子遭3名不詳男子毆打後強押上車離去,案經本分局出動快速打擊部隊立即趕赴現場,並由本分局邱分局長指揮偵查隊及派出所調閱現場及周邊監視器,經現場民眾提供涉案之車輛車號(5※76-※V),乃致電車主郭○菊後,車輛使用人李○家於本(18)日凌晨1時許帶同涉嫌人林○展到華平所說明,林○展稱其與黃○源搭乘魏○駿之車輛(A※H-56※2)到慶平、國平統一超商,並與李○家(使用5※76-※V號自小客車)、綽號阿德相約打籃球,渠等到該超商後,因綽號阿德男子挑釁黃○源,並摔黃○源之手機,而遭黃○源、林○展、魏○駿毆打並押上車後,搭乘由李○家駕駛之5※76-※V號自小客車離開,行經慶平路右轉健康二街,至中華西、健康路口放其他4人下車。

    由於被害人綽號阿德男子經林○展以line聯絡(渠等無電話聯絡方法),原先答應至派出所說明,惟久等未到,最後索性不接line,上述係向該2嫌初步了解並完成筆錄,由於本案被害人未到(報)案,且另有其他2名嫌疑人【黃○源(皮包、手機遺留現場),魏○駿(A※H-56※2車輛在現場)】未到案說明(李、林2嫌無法聯絡其他人),目前正積極聯絡被害人及嫌疑人到案並釐清案情。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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