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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1 22:11:22| 人氣21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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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南部地區萬安演習 實施交通燈火管制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南部地區全民聯合防空「萬安38號」演習將於17日下午130分到2時實施,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提醒民眾,於防空警報發放後,住家須緊閉窗戶,室內、外熄燈。戶外人車請接受現場執勤警察指揮引導。

    分局長黃嵩琛表示,本次今年萬安演習將恢復管制人車,演習時,戶外民眾要到附近防空避難室避難,不要逗留於騎樓或巷口觀望。尤其本次演習只有30分鐘,提醒民眾在聽到警報聲音應配合管制措施;在車站之旅客及在街道中行走之民眾,應依避難指引方向或聽從執勤員警指引避難。(民眾在演習期間若不配合管制及勸導無效者,依民防法之規定將可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營業中之商家需關閉室內、外燈與廣告燈。店內顧客直接於店內避難。如在外開車,駕駛須接受執勤警察或協勤人員指揮,車輛緊靠路邊停放,並將車輛熄火,關燈。駕車民眾並應立即下車,接受執勤人員引導避難。

    為加強萬安演習各項宣導,第二分局各派出所員警每天均利用執行各項勤務機會加強宣導,並於轄內各重要機關、學校門口前懸掛紅布條,俾使當地居民與沿途商家能於演習當日配合各項管制措施,確實配合做好今年的防空演習,熟練各項防空演習動作,以確保戰時身家平安。

 執行廟會勤務 查獲1把槍

第二分局警方於今(8)日執行廟會遶境活動勤務,於下午240分許在本市海安路、和平街口,發現1名男子,見員警於路口執勤,即慌張跑步離開,經執勤人員見狀趨前盤查,當場從該名男子腰際查獲1把疑似仿巴西金牛座模型手槍、子彈5顆。

經查該林姓男子,年約30歲,聲稱攜帶該槍前往廟會活動現場,係為廟會活動中有聚集眾多年輕人,做為自保之用。

經警偵詢後,該嫌坦承犯行,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某姓男子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將持續深入追查槍彈來源。

第二分局表示,臺南市區經常辦理廟會遶境活動,請參與活動民眾,切勿攜帶違禁進入活動會場,避免發生意外。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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