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4-04-28 22:19:52| 人氣29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網路賣家的營利所得要課徵綜合所得稅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黃先生來電詢問,自1028月開始在網路上銷售女裝,每月銷售額約3萬元,是否要辦理營業登記?要繳納何種稅捐?

南區國稅局答覆,以營利為目的之網路賣家,如果每個月的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者8萬元,銷售勞務者4萬元),得暫時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如果當月份銷售額超過營業稅起徵點,網路賣家就應檢附國民身分證及印章,自行選擇向戶籍所在地或居所所在地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營業登記。因此,黃先生暫時可以免辦營業登記,免課徵營業稅。

該局同時說明,黃先生每月銷售額雖未達營業稅起徵點仍應就經營網路交易的營利所得併計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黃先生的營利所得計算方式如下:每月30,000×5個月×該業別當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擴大書審純益率6%=9,000元。

子女婚嫁贈百萬,不計入贈與總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六月結婚旺季即將來臨,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7款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時,各自贈與該子女價值在新臺幣100萬元以下之財物,不計入贈與總額。

該局說明,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不限銀行存款,亦可贈與土地及房屋,其價值依贈與時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例如:父親欲贈與其所有之土地及房屋給女兒,依前揭計算價值計300萬元,倘父親該年度尚未有其他贈與,因父親可申報為子女婚嫁「不計入贈與總額」100萬元,則實際之「贈與總額」為200萬元,未超過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故無須繳納贈與稅。

該局提醒,子女結婚登記日前後6個月內,父母親均可主張適用贈與子女婚嫁財物。如父母各自分別贈與子女財產金額超過免稅額,或所贈與之財產為不動產,雖在免稅額度內,惟因辦理產權移轉登記需要贈與稅免稅證明書,仍應按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

支付豪華型健康檢查費,如何列報公司費用?

又到了五月報稅季,各公司開始準備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結算申報,有些福利措施完善的公司與醫療院所簽訂勞工健康檢查合約,並由公司負擔主管級以上員工高達數萬元的豪華健檢費用,公司可以列報為費用嗎?

南區國稅局表示,這類特定員工所享有健康檢查費屬於職務上取得的補助費,不是公司依照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必須支付之健康檢查費用,所以是屬薪資所得的一部分,應併計為員工的薪資所得。該局特別提醒,公司支付該項費用除列報薪資支出外,並應注意辦理扣繳及列單申報之規定,以免疏忽漏未扣繳或辦理憑單申報而遭處罰。

給付合法醫療院()長期照護之醫藥費均可列報扣除

所得稅報稅季又快到了!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採用列舉扣除額的民眾,可扣除的項目有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及房屋租金支出等,其中醫藥及生育費必須是付給公立醫院、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或者是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之醫院,才能申報扣除。

國稅局表示,為因應老齡化社會趨勢,長期照護之醫療費用已成為未來家庭之重要支出。財政部在101年特別依據司法院釋字701號解釋意旨,從寬訂定長期照護醫藥費用之扣除範圍,不再限制就醫醫院是否屬於公立、健保特約或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療院、所,只要是付給合法醫療院、所長期照護醫藥費,都可申報扣除。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據財政部101117日台財稅字第10100176690號令的規定,自10176日起,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因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而須長期照護(如失智症、植物人、極重度慢性精神病、因中風或其他重症長期臥病在床等),所付給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其他合法醫療院、所之醫藥費,得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3規定列舉扣除。惟前揭醫藥費支出並不包括長期療養之照護費、聘請外傭或由護理人員居家護理費用。

該局最後提醒民眾,申報列舉扣除醫藥費時,應檢附醫療院所開立之收據正本,但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申報扣除。

公司涉及違章不因會計人員的疏失而免罰

公司因為會計人員的疏失而有漏稅違章時,可否免受處罰呢?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照行政罰法的規定,公司的職員、受僱人等從事業務行為的故意或過失,推定為該公司的故意、過失,因此,公司不得以會計人員的過失而免責。

南部某家貿易公司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被國稅局查獲因重複申報進口費用而虛列營業成本300多萬元,遭處罰鍰40多萬元。該公司主張是會計人員一時疏忽,導致進口費用重複計列,造成營業成本虛增,並無故意逃漏稅,不應予以處罰。但是,該公司申請復查、訴願都遭駁回,最後提起行政訴訟,也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該公司敗訴。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理由是,依行政罰法第7條第2項規定,公司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因從事業務行為的故意、過失,推定為該公司的故意、過失。該公司依稅法規定本有誠實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義務,虛列成本雖因該公司之會計人員的過失行為所致,仍應負同一過失行為責任,尚不得主張是會計人員的疏失,而得免罰,故國稅局依規定裁處罰鍰,並無不合。

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應特別注意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尤其不要誤以為可因會計人員的疏忽而免罰,以維自身權益。

南區國稅局自即日起至630日止輔導移用信用卡刷卡機之營業人自動補報補繳免罰

南區國稅局表示,為促進營業人誠實申報繳納營業稅,以維護租稅公平,增裕庫收,將自10371日起,執行 102年度「營業人移用信用卡刷卡機供他人使用」查核作業,有前揭情形營業人請儘速自動補報補繳,以免受罰

該局說明,近來發現有營業人申請刷卡機裝設地點與其營業登記地址不符情形,尤以適用低營業稅稅率之營業人,將刷卡機移交予適用高稅率之營業人使用,致適用高稅率之營業人短漏報銷售額之情形甚為嚴重,該局將加強查核

該局進一步指出,目前已挑錄轄內使用刷卡機之營業人名冊,由查核人員按營業登記地址查對,確定刷卡機是否置放於營業登記地址如申請多台刷卡機,與其營業稅申報情形不相當者,必要時將請收單機構提供合約書、收款人帳戶資料或訪查消費者,以釐清相關交易之真正營業地點及實際負責人。

該局強調,本項查核作業的輔導期自即日起至103630日止,籲請有移用他人刷卡機之營業人,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儘速向該局所轄分局、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以免遭到處罰。

 

台長: 蔡永源
人氣(293)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財經企管(投資、理財、保險、經濟、企管、人資) | 個人分類: 祱務 |
此分類下一篇:南區國稅局
此分類上一篇:南區國稅局聰明報稅有方法 6萬元商品券等你拿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