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3-08-21 20:59:51| 人氣11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扣繳義務人應依限「按實」填報及填發扣繳憑單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扣繳義務人,於扣繳稅款後,務必於所得稅法規定之申報期限內,「按實」填報及填發扣繳憑單,如有發現錯誤,應儘速於申報期限內辦理更正或補報,以免逾期補報遭處罰鍰。

    該局以轄內扣繳義務人甲君為例說明,甲君經營之A商號於100年度給付租金1,080,000元給丙君,雖已依規定扣繳稅款,惟於申報扣繳憑單時,誤申報乙君為所得人,遲至101222日始自動辦理更正申報所得人為丙君,經該局查獲,按扣繳稅款108,000元處10%罰鍰10,000最高不得超過10,000

    甲君對該局罰鍰之處分不服,復查主張其已依規定扣繳稅款,並於101119日完成扣繳憑單申報,事後自行發現所得人資料繕打錯誤,在未經檢舉或有關機關進行調查前,即於101222日自動申請更正,並未增加國稅局稽徵成本,已善盡扣繳義務人之職責,更無幫助他人逃漏稅之意圖,應予撤銷處罰該局以甲君雖於期限內申報扣繳憑單,惟未據實申報所得人,自屬未依限「按實」填報或填發扣繳憑單,核無更正補報免罰之適用,駁回其復查申請;甲君仍不服,提起訴願亦遭駁回確定在案

    該局進一步說明,違反所得稅法規定之扣繳義務所為之處罰係屬行為罰,非屬漏稅罰,自無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自動補報補繳免罰規定之適用。

台長: 蔡永源
人氣(110)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財經企管(投資、理財、保險、經濟、企管、人資) | 個人分類: 祱務 |
此分類下一篇: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
此分類上一篇: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