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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9 19:17:57| 人氣10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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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第1批轉帳退稅不成功者  8月改寄退稅支票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古秀美台南報導】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該局轄內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轉帳退稅件數約22萬4千件,撥付成功率達98.99%,轉帳不成功案件約2千2百件,不成功原因以「無此帳號」占大部分,呼籲納稅人以後年度辦理結算申報時,應特別留意存款人帳號及身分證統一編號是否填報正確,以免因填報錯誤致轉帳退稅不成功,無法及早收到退稅款,須另撥空至金融機構臨櫃辦理退稅支票兌領之困擾。

該局特別指出,第1批優先退稅對象除了採用網路申報、利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tax.nat.gov.tw)線上登錄及電話語音回復完成稅額試算確認申報的退稅案件外,還包括5月10日前使用人工、二維條碼或填妥退稅確認申報書,直接向戶籍地稽徵機關申報的退稅案件。屬上述優先退稅對象並申請以轉帳退稅的納稅人,如未能於7月31日 收到退稅款,國稅局將於8月上旬以掛號寄發退稅支票,不會以電話要求民眾至自動櫃員機轉帳退稅,另郵局也不會以電話通知民眾領回退稅信件,請民眾注意。

大額欠稅不繳,有可能被拘提管收,核發禁止命令,或列入專案追查!!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繳款書合法送達後,如義務人逾期未繳,為保全租稅債權,稽徵機關得就義務人名下之車輛或不動產辦理禁止處分、報請境管機關限制出境等。

該局說明,稽徵機關除得依法辦理各項保全措施外,原則上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會將案件移送至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強制執行,由執行分署視個案具體情節,扣押存款、薪水或查封動產、不動產,如符合一定要件,尚得向法院聲請裁定拘提或管收,限制義務人之人身自由,必要時執行分署尚得核發禁止命令,限制義務人之生活及日常消費。

國稅局特別提醒民眾,為維護租稅公平,有效防止逃漏稅捐,目前各稽徵機關除對於個人欠稅1,000萬元及營利事業欠稅5,000萬元以上之欠稅大戶,於每年7月1日 公告其姓名外,同時對於繫屬執行中且未徵起稅款金額合計達1千萬元以上之欠稅案件,如經列入財政部與法務部合作追查案件專案列管,稽徵機關亦將指派人員與執行分署密切配合,協助追查各項課稅、財產及入出境資料,請欠稅大戶愛惜個人及企業聲譽,勿心存僥倖。

 

手機條碼是你我消費索取發票好幫手!

南區國稅局表示,為便利無載具的消費者索取電子發票,財政部已於今(101)年3月推出條碼形式的共通性載具-手機號碼,民眾於消費結帳時,出示此條碼讓店家掃瞄,即可索取電子發票。一組手機號碼只能申請一組手機條碼,此條碼可自行列印多張,並黏貼至個人物品上,如鑰匙圈、手機吊飾、卡片等方便隨身攜帶使用。

使用手機條碼簡單五步驟:1.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www.einvoice.nat.gov.tw)或多媒體服務機(如:統一超商ibon機)輸入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申請索取條碼;2.約30秒手機可接收到驗證碼簡訊,於登入畫面輸入手機號碼及四位驗證碼後,即可列印手機條碼;3.消費結帳時出示手機條碼供店家掃瞄,以索取電子發票;4.統一發票開獎後,使用手機號碼及驗證碼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多媒體服務機查詢發票是否中獎;5.至多媒體服務機輸入手機號碼及驗證碼列印中獎紙本電子發票收執聯進行領獎。另如已歸戶或設定自動匯款,中獎獎金將扣除應納稅捐後直接匯入指定帳戶。(詳使用流程圖)

該局呼籲,消費時多利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不列印紙本,共同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方便又環保,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24小時免費服務電話0800-521-988。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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