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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6 18:02:54| 人氣80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大街上「看到拿手機通話中的,一定要閃一邊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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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街上「看到拿手機通話中的,一定要閃一邊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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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美國黑人流浪漢,手拿紙袋包酒瓶內裝水,故意找觀光客擦撞,然後掉地上摔破,要你賠一樣的騙術伎倆。)
一位朋友洪XX很氣憤地,打電話找我,說是被騙了。於是敘述他的經歷,過程是這樣的:有天下午,經過熙來攘往的臺北市館前街,腦筋在想下午的行程如何安排,不知道是自己不小心或是對方故意撞上來(回想應該是對方來撞的),將對方正在通話的 最新型「手機」不小心撞落在地上。洪向對方致歉,對方也很客氣,將手機檢起來,檢查一下,發現不通,於是自言自語說:糟糕,這手機剛買,只付了一千塊訂金。洪當然不好意思不表示意見,就不得不說;我負責。對方更是客氣,回說:那怎麼好意思?大概檢查一下就好了吧!沒有甚麼了不起的。那好,坐我的車子,到松山的手機店,讓老闆看看。於是一同上了車,到松山一家通訊行。

在途中,對方依然語氣極為客氣,問洪從事甚麼職業?有沒有遇到道上兄弟找麻煩?說他的朋友前幾天為了小事,被黑道兄弟挨揍還要敲幾十萬,幸好他與XX幫老大熟,出面講情以二十萬解決,軟中帶恐嚇,讓洪聽了覺得來者非善,一直想趕快脫身為妙,他索取名片也藉故未給。

好不容易到了松山!通訊行老闆,檢查了一下,說摔壞了,不能修理,對方假裝要想辦法修,否則一萬多塊才買的手機要,也不說下去。一心想趕快脫身的洪,心想認了,口袋正好有一萬多,向老闆表示願意照價賠償,問了價錢,匆匆付了一萬三千五百塊就走。一出門,想到既然付了錢,該手機應該歸他所有,壞的也應該要拿,回頭向老闆要,老闆說;對方帶走了,而人哪?也不見了。其實,對方躲在裡面,就是不出來。

噯!這世界怎麼變成這樣?這明明是半威脅性的詐騙呀,說不定通訊行老闆也是共犯。我建議洪趕緊報案,他卻說;萬把塊「了錢消災」。我心想,那你跟我講甚麼?盤算一下,一個人一萬,假使一天碰到十個「走路不小心」者,哇!十萬元。一天賺十萬,真是一本十萬利!那有這麼「好康」的?
想了一下,這是新的騙術,還是得轉告各位,謹記,重新學「走路」,尤其在熙來攘往的大街上-
「看到拿手機通話中的,一定要閃邊去」,祝福你,走路平安!

台長: 金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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