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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就是強迫症(文/張曼娟)
無意間在網路上看到一段瘋傳的影片,是一個強迫症男子自述他戀愛與失戀的經歷。
他盡量壓抑著自己的躁動,描述如何遇見心愛的女人,女人的嘴角弧線與睫毛如何抓住他的專注力,使他能夠平靜下來。而女人用欣賞的眼光看待他的種種非理性行為,像是不斷的開燈關燈;不斷的查看門鎖是否鎖上,女人說這樣她就知道自己是絕對安全的了。
當他們散步的時候,男子必須避開馬路上所有的縫隙;當他們吻別時,男人必須吻了又吻以確定這親吻是完美的,女人覺得他傻氣、執著、非常可愛。
但是,當他們相愛了一陣子之後,女人開始覺得一吻再吻很浪費時間;避開馬路上的縫隙是無聊的舉動,她離開了他。
男人的語氣愈來愈躁動激烈,他不明白女人為什麼說不愛就不愛了?而他自己依然執著於對她的熱烈情愛?他看起來那麼痛苦,他的痛苦感染了我,那樣絕望又哀傷。
我把這個故事轉述給我的朋友嘉嘉聽,嘉嘉默然不語,我問她:「如果妳是他的女友,看見這樣的影片,會不會回心轉意?」
嘉嘉跟相戀五年的男友分手之後,花了很長的時間才慢慢走出來,她轉頭對我說:「戀愛的人多多少少都是強迫症吧。」
這下換我默然不語了。熱戀的時候,哪怕只是靜靜的坐著,突然想到愛人,便忍不住的心跳加快;忍不住的微笑起來;忍不住要傳個簡訊告訴那人「我愛你」。
熱戀的時候,這世界上的人都不重要,只想跟愛人吃飯、散步、做許多傻事,幸福滿點。我們一遍又一遍的告訴愛人,對他的愛與情意;也要求愛人一遍又一遍的宣誓,他對我的愛有多麼深刻與獨特。
就算是失戀了,我們企求著愛人回心轉意;我們企求著愛情重新降臨,我們一遍又一遍的哭泣,一次又一次的回味相戀時的每個細節,這些不也是強迫症?
愛得愈深,症狀愈明顯,幸福感卻愈強烈。怪不得有人說,愛情就是一種被社會允許和祝福的精神疾病。不管如何,當愛人執著於,給我一個完美的親吻,確實是很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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