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是舞台。寫作是演戲。寫作如戲﹐它是一種最富辯證精神的狀態﹕它是我﹐它又不是我﹔它充滿自我﹐它又同時摒棄自我。寫作是精神分裂的。即如一個演員﹐她(他)用最深入的自我去演繹一個非我的角色───舞台是“以虛擬實”的。所以文字只是景觀﹐如果將文字視為真實的紀錄﹐讀者便不了解文字的詩性。形式主義的研究﹐指出“真理”的可能﹕一種是物質﹑形而上的真理﹐科學研究可以歸入此類﹔一種是邏輯的真理﹐平日的思考都服膺這種邏輯規律﹐這種真理有導向性的﹐另一種就是“詩的真理”。詩的真理將文字從現實解放出來﹐雖然詩也有內在的規律﹐但詩的真可以是物質與邏輯的假。文學創作多少帶有詩性﹐因此寫作可藉物質與邏輯的假來表現詩性的真﹐寫作是真的表現﹐但表現手法可以是假的﹐不能解釋的我時常不能解釋自己的小作品﹐只覺得只能用這樣的手法表現。
【黃碧雲《揚眉女子》﹐博益出版社﹐一九八七年十月】有人絕對相信文字﹐認為被大書特書的事情必然是事實。有人喜歡在新聞裡解讀虛假﹐在故事中發現真實﹐文字只是工具﹐充滿定義又充滿歧義﹐運用文字的人熱愛“以虛擬實”﹐閱讀文字的人喜歡扭曲原意﹐所謂真實紀錄﹐越來越傾向弄虛作假。寫作的確是精神分裂的﹐大義凜然的句子可能出自卑鄙小人之手﹐感性筆觸的篇章可以隱藏更多橫蠻無理和不知所謂﹐壯志激昂的話語往往是愚弄別人的糖衣﹐文字表演﹐既可以是藝術﹐
更多的情況卻是偽術。寫作﹑閱讀多了就會質疑文字﹐也擔心自己會誤己誤人。黃碧雲在《揚眉女子》中的另一句話﹐更值得寫作人留意﹕“這個世代﹐我們很難找到好的文章﹐是否都因為我們生活敗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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