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書雖不像借錢那樣難於啟齒﹐究竟是有求於人﹐讀書人都是不願求人的。萬一對方面有難色﹐借得很勉強﹔或根本不承認他有這本書﹔或者說﹐“我正在用﹐用完了一定給你送去。”無論借到與否﹐都是彆扭。此一癡也。從反面說﹕書借給人家﹐自己如有需要﹐很不方便﹔而且總會擔心污損﹐或遇到名士派人物﹐乾脆不還。此二癡也。若真遇到名士派﹐有意或無意的久借不歸﹐就更麻煩。名士派借書以至借任何東西﹐有一個共同脾氣﹕不跟他要﹐他不還﹔跟他要﹐他不高興﹐甚至形於詞色﹐弄得彼此不歡。此三癡也。他既肯借給你﹐未必指望你還﹔即使指望﹐你不還﹐他也無可奈何﹐還書才是傻瓜。這第四癡真是無賴透頂。
【鄭騫《永嘉室雜文》﹐洪範書店﹐一九九二】
很久沒有跟人家借書了﹐這些年來也很少到圖書館去﹐因為自己每個月買的書﹐總是讀不完﹐以不為學位﹐不為專業的“閒讀”而言﹐隨心所欲的讀書﹐倒沒有養成見人家的書有用即借之而後快的衝動。這不知算不算是一種修養﹐但至少沒有給我的“書友”添過麻煩。
“書到用時方恨少”﹐已經夠汗顏了﹐因為借了太多書給朋友﹐“書到用時方不見”﹐才是最令人煩惱的一幕。
鄭騫教授寫這“借書四癡”﹐真是完全道出讀書人的借書心事﹐借或者不借﹐討或者不討﹐還或者不還﹐其實都各具境界﹐可見性情。我很少“貪便宜”向人家借書﹐也很少開口請朋友還書﹐偶爾﹐苦苦收集多年的一套文叢少了一兩本﹐仍是會感到無奈﹔有時﹐珍而惜之的精裝版本被糟蹋得不似書形﹐依然會感到心痛。自動自覺﹐有借有還﹐當然是真君子。借而不還﹐也不要緊﹐本覑學問是天下公器的精神﹐成全知己﹐自我安慰起來﹐也比較容易。鄭教授以為借書不還是無賴﹐其實﹐借了人家的書﹐既不讀也不還才最無聊﹐阻礙知識的流傳﹐破壞書主的收藏﹐且對自身全無益處﹐這不是無聊兼可惡麼﹖下次向人借書﹐應該要三思而後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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