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這種事,我最起勁。
寫作生涯之中,不乏投稿到香港報刊的嘗試,很久之前的《年青人周報》待我最好,雖然稿費不多,但編者很會鼓勵人,刊登頻率也很高,是我少年時代的美好回憶。後來試過在《亞洲周刊》、《香港文學》、《虛詞.無形》刊出文章,都有不錯的稿費(高過我在澳門收取的標準),感覺也很好。
不過今日想分享的是澳門的情況,據說近來很多人想繁榮本地文學,也許這類實際問題真的應該多點關心和討論。
以前我對稿費收入比較著緊,也覺得勤力寫作收取報酬天公地道。那是九十年代的老好日子,有一段時期我處於瘋狂寫作狀態,既有報章和雜誌的專欄,更有每日連載的小說,當時的稿費對我來說是可觀的收入。其實我還會幫廣告公司創作文案(衷心感謝當年介紹我去跨界合作的朋友),那幾年不少商業機構和政府部門的電視宣傳文字我都有(暗中)參與,當然這些工作的報酬會比文學創作高得多,也開啟了我以寫作賺錢的另一種眼界。那時候我的正職是一名中學教師,勤力寫作只因當時有空間也有機會,而且多寫多磨練也真是好事,除了可以賺錢,我的確吸收了很多處理各種事務的經驗,例如對稿費的堅持。
早年曾經遇過一些年長的編輯向我約稿,通常是說我在某大報寫得不錯,然後就說在該報寫作題材會有局限,未必能暢所欲言,因此他們慧眼識英雄,準備為我開設專欄,題材不限,但稿費低一半(甚至遇過直接表示不付稿費的),我一直覺得這類邀約是騙局。其實我本身的發表慾不是那麼強,也傾向視寫作為一項工作,一名正常的作者理應盡量寫出身價,憑實力令對方肯付合理的稿費。如果想吃免費午餐,或者以為給予一個發表機會就等於獎勵了作者,那自然不應得到好手加盟,我知道寫作不會令人發達,但也不會傻到那個地步,所以當年拒絕過不少類似的邀約,也許亦形成了某些長輩覺得我不可一世的不良印象。
關於稿費,我服務過的某大報其實相當慷慨,編輯們亦對作者關懷備至。不過對於整個文學稿費制度的根本影響是十幾年前該報大規模改版,消滅了小說連載這件事,這除了令幾位當時年富力強的小說好手無法再在本地報章發表長篇小說,更令往後的澳門作者難以靠稿費賺得基本收入。除此之外,很少人會留意到澳門的專欄作者通常都是一周刊登一篇(只有個別一兩位例外,但真的是很個別的情況),這樣的安排表面上是讓作者不必趕稿,保持質量,但從作者的角度看,無論寫得多好多勤力,也只能一個月刊登四篇,對於累積讀者與賺取收入都有很大的局限。這樣一來,工作責任很輕,涉及的錢也不多,誰還好意思就稿費問題討價還價呢?
另外值得分享的是我經營patreon的親身經驗,當時我的主要目標是每周寫一篇小說,最終透過Patreon而夠錢出書(此舉應該優於伸手向政府部門申請資助吧),為了吸引訂閱,我當時的做法是每寫一篇小說附送三篇散文。其實這件事有不少讀友支持,我也樂於應用新技術而先行先試,但運作了一段時間之後,問題就出現了。首先是有人不想付費而覺得我不應收費,然後是有一個人訂閱了而大量轉發給其他人看,再之後是有人會批評我收錢寫作根本是騙錢,其實更恐怖的質疑是說我寫成這樣居然也夠膽收錢實在不自量力。簡單來說,因為我試行了這件事,什麼難聽的說話都聽到了,各種是非與流言也層出不窮。在這樣的情況下,其實我也一度心灰意冷,又經常覺得對不起付了錢訂閲的朋友,擔心他們其實是不好意思才沒有退訂。不過更諷刺的是,無論是報章的稿費還是那些短暫的訂閱收入,對我來說其實都屬於小數目,我的確是為了試驗新模式的可行性才親身體驗,卻有幸見識了小城某些人對於新事物既不懂又猜疑,既八卦又無知的一面,說起來也算是增廣見聞啦!
後來我認真想清楚,寶貴的時間應該要做點令人快樂的事,不該為那一點小錢而煩惱。但這件事的教訓卻非常深刻,在澳門賺稿費真是越來越艱難,如果要用一句話來形容本地的文學環境,我認為最佳選擇是:“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下次聽到有人說起澳門沒有好作家,各位不妨嘗試追問:“在這小城市,發表一千字能值多少錢?這裏又有多少人會真正關心作者的生計與尊嚴?”
談起推動澳門文學,我沒有很多意見,只想說大家直接去買書就是最佳支持。
由昔日瘋狂賺稿費,以稿費高為榮的傢伙,變成喜歡寫作的網民,我似乎見證了一個時代的興衰。後來,很多有實力的作者都任職公務員,從事寫作需要特別申請,所得收入也要報稅繳稅,於是寫作就連副業都談不上,變成純粹的業餘興趣,而且他們一般也不會太計較稿費,因為已經過了那個階段了。
如果宏觀一點,從傳媒生態的角度思考稿費這件事,紙媒的影響力日漸萎縮是不爭的事實,買報紙的人只會減少不會增加,商業廣告轉移到網上已是大勢所趨,渴望報館加稿費,或者憑著寫專欄在本地向上流動,似乎已屬天方夜譚。其實認識清楚現實的形勢也不是壞事,在這小城市,寫作既不能賺很多錢,也未必會很有地位,所以最重要還是要寫得開心,自由表達,盡力維持我手寫我心,不必作誠惶誠恐或卑躬屈膝狀,因為根本不值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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