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自己的心理狀況:
我是真的喜歡他,抑或只是他不介意喜歡我?
我是因為愛而愛,抑或只是因為寂寞?
跟這個人在一起會有結果嗎?如果看不清前景,我們應該開始嗎?
這個人值得我付出到什麼程度,我可以忍受他到什麼程度?
我清楚自己的缺點嗎?我會為這個人改善自己嗎?
愛一個人,有很多責任,如果因為自己的糊塗而浪費彼此的時間和對方的愛,那真是一件很混帳的事。
愛一個人,像一種修練,有很多難關要克服,但只要肯堅持,能包容,愛付出,修成正果是不難的。
有些人對愛情存有太大幻想,總是在追尋理想中的愛情,總相信在某個人身邊自己就會很快樂,一切問題都可以解決,一切煩惱都可以消除。愛情什麼時候變成了神仙法術?追尋理想的愛情,可以是逃避現實的藉口,也可以是好夢成空的理由。有些人相信“感覺”,愛上對方,是因為“有感覺”,分手則是因為“跟他再沒有感覺”。那顯然又是中毒太深了,愛情不會這麼突然的,它需要栽培、灌溉、甚至是施肥、做一點防蟲措施,還要保持衛生,那才有望開花結果。單憑“感覺”去判斷一段感情,絕對是太懶,太貪方便了,而愛情是不可偷懶,絕不方便的。
我有時不明白大家為何把愛情看得那麼神奇和複雜,教會學校自幼教小朋友背一段文字,很可以解釋愛情:<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息止。”看,愛情不是拿來談論、比較、幻想、追求,或者假愛情之名彼此傷害的。愛情根本是行為(心邪的朋友也許已在想:是啊!愛是要做的),這些行為就是:忍耐、關懷、尊重、克制、無私、寬恕、正義、包容、樂觀、持續發展。
有些人為了戀愛而中毒,因為愛情而傷害人,因為愛情而被人傷害,因為愛情而迷失自己,因為愛情而背負極大的罪疚,那都是孽。
傷害情人的人會懂得愛情嗎?為愛情受傷的人,下次會變得聰明嗎?此情可待成追憶,對逝去的感情戀戀不捨,其實是沒有意義的。此情可待成追擊,在任何失戀事件中,如果錯不在你就應看破,放下,自在。然後用行動證明誰是懂得愛情的人,誰更值得愛?活得更好,更有尊嚴,就是最好的反擊,失戀是為了愛更多的人,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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