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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1 06:55:26| 人氣945|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希臘神話, 第二十六章 的政治與社會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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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oksun.com/leisure/greece/index.htm
(神話全文來源 第二十六章 坦塔羅斯的後裔)

神話, 表面上荒誕不羈, 充滿著不科學的迷信. 然而事實上, 神話是未開化的先民們為了解釋, 詮釋這個世界的誕生形成, 乃至於習俗制度起源. 換言之, 這是一種先民的智慧結晶.

第一篇的故事中, 其實在敘述這一個世族內部的恩恩怨怨, 而實質上, 這顯示著當時的習俗制度並沒有明確國家法律來維持, 反而是一種"殺人者, 人恆殺之"的傳統, 國家的制度並不完整, 司法制度也不夠健全, 一切都是"習慣"所建構出的"部落律則".

第二篇的故事, 則是將特洛伊戰爭中的一個事件延續下去, 開啟了這一則神話的主軸"弒君"與"弒親"的"倫理學"難題

第三篇則悄悄的給了這兩個"弒親"得罪形賦予初步的定位, 一個是"因公"另一個是"因私".

第四篇才是這則神話的關鍵主軸, 希臘世界的制度文化的轉變可由這裡看出許多端倪.

第五篇只是個故事的後續, 將它列入主題中, 不過是讓故事有個完整的落幕, 方便讀者想受閱讀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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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幾句關鍵的句子:

“你承認殺死了我的父親,無論這麽做是有理還是無理,你都難逃罪責。你不是爲了正義而殺死他的!你是爲了討好那個佔有你的人才這樣做的。而我的父親犧牲她的女兒是爲了全軍,不是爲了自己。他是爲了全體人民才被迫這樣做的。即使他爲了自己和他的兄弟做了這件事,難道你就應該殺死他嗎?你難道一定要和同謀者結婚?”

殺人償命的價值觀在這裡發生了一個轉變, 那就是"正義"的出現, "正義"再此所賦予的意涵便是"公共利益", 而"殺女"的行為是為了"全體人民", 而"殺夫"的行為不過是"私利", 為了"私人恩怨"和"姘夫生活". 相較之下, 私利的行為根本不足取. 因此, 這是第一個理由合理化殺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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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們靜聽你們城市的創建者的發言吧:今天,你們開始了第一場法庭審判。今後,你們將永遠保留這種法庭。將來,這裏就是審判謀殺親人罪的莊嚴的法庭。法庭將由城裏最公正廉潔的人組成,他們不應受賄賂,他們廉正、嚴明,全力保護所有的人民。你們都應該維護它的尊嚴,把它當作全城的支柱。希臘的其他地方和外國都還沒有這種神聖的法地。這便是我對未來的希望。

這一段則是透過雅典那來解釋"法律審判制度"的出現, "陪審團"與"辯論制度"的成形. 甚至這樣的司法制度是希臘城邦的"核心支柱", 而這樣的核心價值緣起於"雅典", 這更意味著這是雅典"稱霸希臘"的"主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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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母親所生的人,我是從父親宙斯的頭裏跳出來的,因此我維護男人的權利。

這一句可以看出希臘是一個"父權制的社會", 因此王位的繼承是男性繼承, 這也表示"君主"必定是"男人", 那麼妻女也不過是男人的附屬品. 故第二個理由合理化殺女的理由, 也基於這理由殺母的行為就成了彌補"弒君殺父"的報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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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你們這些年輕的神衹踐踏了古老的法律。

這暗指了當時社會的轉變"新制度"與"舊文化"的衝突, "公私界線"的劃分, "國家建制"的逐漸成熟與擴張, 入侵了傳統價值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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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必須在兩種神聖的義務中選擇一種。在選擇時他當然要放棄其中的一種。同情在這裏取得了勝利。......這是宙斯的旨意!

為"國家"(殺女, 弒母)與爲"家仇"(殺夫)兩個義務發生衝突時, 哪個義務賦有優先性? 這個矛盾透過神意(阿波羅, 雅典娜, 宙斯)來解決, 同時也賦予了公共事務高於個人事務的優先性, 國家法律高於世族習俗, 這也同時是第三個合理化殺女弒母的正當性.
*****
雅典娜也重申了這一許諾,她說:“尊敬的女神們,請相信我,這座城市的公民願意敬 奉你們;男女老少將會歌頌你們;他們將在國王厄瑞克透斯的神廟旁建立你們的神廟!凡不 敬奉你們的人,將得不到福祉!” 復仇女神聽了這番允諾漸漸平息了怒火,她們仁慈地答應居住在雅典。她們想到能像雅 典娜和阿波羅一樣在最有名望的城裏有一座神廟,這是一種至高無尚的榮譽。因此,她們變 得如此溫和,以致當著神衹的面莊嚴地發誓,要保佑這座城市,使之免於乾旱、瘟疫和惡劣 的風暴,使牲畜繁衍,婚姻幸福,並要與異母姐妹命運女神合作,以各種方式爲當地人民造 福。她們祝願人民和睦、安寧。最後,黑夜女神離開雅典。雅典娜和阿波羅再三感謝她們。 所有的雅典公民唱著讚歌,歡送她們出城。

這一段相當的有趣, 在這裡我們看到了"政治妥協"與"利益交換", 新制度雖然勝利, 然而舊文化的勢力依舊強大, 新制度釋出"善意"以及"利益"作為"收編"的交換. 另一方面, 舊勢力的態度丕變, 雙方由爭鋒相對的立場突然間轉變為"合作關係". 對於現實的希臘, 陪審團以及法官的成員, 便是由"世族"來出任, 透過給予世族實際的權力, 來換取制度的轉變.
*****
再次回到合理化"弒母"的理由:
1.公私領域的劃分, 公共領域優先於私人領域
2."弒母"是為了彌補"弒君殺父"的過錯
3.神意作為後盾, 合理化"公私領域"的"劃分"以及"位階"
第一個理由是一種理性的象徵, 社會開始走向制度化. 而第二個理由, 有趣的是一種復仇的"傳統思維", 這跟理性制度的精神是有矛盾的. 第三個理由, 則是更高的權威, "神意".

社會學家韋伯說過支配的正當性來源有三, 一為法制理性型支配, 二為傳統歸約型支配, 三為神魅型支配. 而這三個合理化賦予正當性的理由就分別帶有韋伯所提出的色彩.

台長: Chaos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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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蘭熊, 外號杜老爺
歡迎到我那裡逛逛希臘神話
2007-08-14 13:37:02
版主回應
拜讀過了,很生動有趣,還可以跟所學結合,確實是用心經營的網站。
2007-08-15 01:15:08
杜蘭熊, 外號杜老爺
我近日已把希臘神話與醫學這個單元,集合成冊且出版了,歡迎到我家參觀...
2008-07-07 23:17:54
版主回應
剛回來台灣就被你抓包.......話說最近大陸封了PChome, 至少上海復旦是連不到這裡的ORZ. 所以感謝你即時通知.
2008-07-08 01:41:5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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