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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案例~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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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購物被認出 再逮通緝惡狼 出獄5年失聯 婦女喊「恐怖」

更新日期:2011/09/19 06:30 蘋果日報

【林泊志、石明啟、黎百代╱宜蘭報導】因暴力性侵孕婦、女學生,出獄後未依規定向警方報到遭判拘役八十天、通緝,而被警政署列名四大惡狼的那春木,前晚在宜蘭被逮。不過那男落網後一臉無辜表示:「我根本不知道要報到!」

警方表示,前天晚上接獲民眾報案指見到疑似那春木的男子,即派員搜尋,警員在賣場門口發現那男行蹤,為了確認是他本人,警員先喊了他的名字,那男直覺回頭,確認是他本人,立即被逮。地方婦女得知此事,相當驚訝,游姓婦人直說:「太恐怖了吧!」那男經常前往購物的賣場,女員工更是驚呼:「真的假的!嚇死人了!」

那春木一九九○年在花蓮以暴力性侵一名孕婦和一名女學生,連同另起竊盜案,共被判刑七年六個月,服刑期間那男提出假釋的聲請均被駁回,直到服刑期滿才出獄。

衣破爛全身骯髒

警方表示,依規定性侵犯出獄後,必須每半年向警方報到一次,時限為七年,但那春木(五十三歲)於二○○六年出獄後,從未到桃園縣警局婦幼隊辦報到,才被依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判拘八十天並通緝。

為避免發生再度失聯的情況,檢方昨要求監獄此次那男出監時,須通知桃園縣警局婦幼隊接管,但考慮那男根本沒有住在桃園,將要求那男到戶政機關將戶籍遷到實際居住處所,以便有效監控。

警方指出,前晚六時許,民眾報案指一名身穿破爛衣服、全身骯髒的男子與通緝犯那春木相似,隨即派員搜尋。三星分局偵查隊刑警吳真道在當地賣場外查看時,正巧買完啤酒的那男走出,吳姓刑警見狀大喊:「那春木!」那男直覺轉頭,吳姓刑警確認:「就是他!」隨即上前盤查,那男也沒有反抗,就跟警方走回三星派出所。

住木屋沒水沒電

那春木供稱,出獄後到宜蘭投靠阿姨,落腳三星鄉紅柴林附近堤防邊,自己蓋木造屋,每天過著沒水沒電的日子,一星期才洗一次澡,要喝水、洗澡都得到附近的廟裡解決,平時靠幫人除草、打零工為生,偶爾騎腳踏車到市區閒逛。

尚有兩惡狼在逃

那男被逮時,身上只剩一千兩百元,昨警方請他吃早餐,他開心地說:「這是這幾年吃過最豐盛的早餐!」但那男仍抱怨說:「我根本不知道要報到,家人也沒跟我說過。」雖然被判的拘役八十天,可易科罰金八萬元,但那男根本籌不出錢,只得入監獄服刑。而警政署專刊通緝的四大惡狼,目前已有那春木、鄭燦榮兩人落網,另彭金男潛逃到中國,蔡方利行蹤不明。

通緝惡狼落網示意圖

1.被警政署列名四大惡狼通緝的那春木前天傍晚在宜蘭三星賣場購物。林泊志攝

2.那春木購物後步出大門時,埋伏刑警從後方大喊那的名字,那直覺回頭,當場被逮。

四匹惡狼小檔案

彭金男 在逃

.42歲

.1999年起性侵11名少年,2009年出獄後再猥褻4名少年遭法辦,隔年8月開庭前潛逃中國

蔡方利 在逃

.41歲

.1999年拿刀抵住女子性侵並肛交,2009年假釋出獄後行蹤不明

那春木 落網

.53歲

.1990年於花蓮性侵孕婦、少女,2006年服刑完畢後失聯,遭判拘役80天。今年9月17日落網

鄭燦榮 落網

.43歲

.1995年、2001年因性侵案入獄,2009年經營應召站假借「試車」性侵,交保後遭通緝;2010犯多起性侵案。今年9月16日落網

轉載自Yahoo奇摩電子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19/143/2yyne.html

台長: 長慧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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