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告訴我你很喜歡唱歌的時候,我樂透了。你在我面前唱著唱著,輕輕的,音符就像從天而降的甘露。「See me fly, I'm pound of fly up high, show you the best of mine, till the end of the time...」聲線美得讓我的心都溶化了,就如棉花糖放在燒烤爐上被炭火溶化一樣,又熱又甜。我曾經想像過,你在台上獻唱,我在你謝幕時從觀眾席跑到台上向你獻花,輕吻你紅粉菲菲的臉頰,你驚喜地眨動著眼瞼,閃亮的光采是那樣迷人...
今年的校內歌唱比賽,你贏了。當全校都在為你歡呼的時候,我就坐在最靜悄悄的角落,默默地為你拍掌。天曉得,全校的男孩子都開始注意到你,你是新的彗星,從三億萬光年的地方飛跌在每一個男孩子的心田上,燃燒起來。我早就說過,你會成為巨星,現在,你已經開展了你的第一步。
我想站在你身邊,為你加油。就算不在身邊,遠遠的看著你,也可以。
後來,聽說唱片公司要跟你簽約,把你捧為新一代的超年青偶像。你跟我說,是的。你要放棄你的學業了,對吧?你答道,是的。我開玩笑道,當你發行第一隻唱片,一定會有成千上萬的支持者擁簇著你,到時可能要掘一條秘密通道才可逃出來。你應著說,你會盡力掘一條隧道逃跑出來,來見我。
真的想一把將你抱在懷裡,把你像棉花糖般溶掉算了。
可是我卻說,別傻氣了,你可以隨時來見我,只怕你成了名沒有空。
要努力啊!你的成功就是我的驕傲。
你咬了咬嘴唇,沒有平時的微笑,也沒有道別的苦笑。我們的離別曲,是低沈的顛音,一點也不盪氣迴腸。
從此,你在我面前消失了。
不單在我面前消失,也在全世界人中消失了。搬了屋,取銷了電話號碼,卻不見你的唱片出現。唱片公司不是找你簽約嗎?之後呢?你究竟逃到那裡去了?
我努力地等待著,努力地在報紙雜誌電視電台電影搜尋你的踪跡你的歌聲。可惜,一點消息也沒有。
你不知道,你離開的那夜,我就作了一首離別的歌,配了詞。我打算在你成名後,或許你會有興趣唱,或許不,或許你已經忘了我這個黃毛小子,或許不...可是,我不會忘記你,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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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度最佳填詞人是...」
頒獎的人是位當紅的女歌星,當她把奬項頒到我手上時,我莫明地感到一陣酸,又突然湧起很多回憶,包括你。如果沒有我們的離別曲,我就不會懂得創作了。
在台上,我是不是說了一番不能自控的說話?我說第一首創作的歌,是我在十六歲那年跟一個女孩分手時作成的。後來我一直沒有拿給唱片公司,一來太稚嫩,二來我一直有一個心願,我要把它留給我最愛的人唱。
你聽見嗎?你在地球上的某一處聽見了嗎?
她一定會聽到的,在我身旁的女歌星說。
突然間,我聽到了,我再次聽到你有如甘露的聲音,為何會是你?
你咬了咬唇,就像那天奏起離別曲的情境一樣,只是,除了那一下小小的動作,我認不得你的嘴,你的鼻,你的眼,你的臉型,你的身材,還有你的名字...你,還是我當年認識的你嗎?
你向我點了點頭,好像知道我的疑惑,也像在回答我的問題。
你陪我回到後台,叫我把那首給最愛的人唱的歌哼給你聽,問我可不可以讓你唱,我凝望你,要看清楚你全新的臉,輕輕地哼起那首歌,便將你一把擁進懷裡去。今次,我不會再錯失任何機會,不論你變美變醜,由始至終,你都是讓我感到無比驕傲的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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