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小說*
*
說到這個故事,已經是好久以前的事了。
1995年夏末,我離開北部家鄉到南部唸書,成為大學新鮮人。
在我才剛開始體驗大家所謂有趣的大學生活後不久,便注意到一個會經常不期而遇的男生。
我是一個對外在事物非常敏感的人,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他是一個非常特別的男生,包括他走路的樣子,還有他對待人的方式。每次跟他擦身而過時,覺得他走路有一個特別的節奏,是一種穩重有規律的調子,不像是一般毛頭小伙子那種心還未定、走路乎快乎慢的感覺,這使他無形中流露出一股紳士般的氣息。
漸漸地,我發現他常常穿著polo衫搭配寬大的及膝休閒褲,背黑色後背包,手上總愛拿著一瓶礦泉水,喜歡一個人在圖書館的閱報區看報紙,也常穿著系服跟一群人在學生餐廳開會。後來有一陣子,他開始戴橘黃色的有色眼鏡。最引起我注意的,是在他這樣隨性的外表下,卻在右手的手腕上,戴有一串琥珀色的佛珠。
他是個怎麼樣的人呢?一定是個非常善良的男生吧,我想。
*
在大學內可以遇到各式各樣不同的人,我充滿好奇跟期望,一切都是新鮮的。然而在開學後的二個月,我和我最要好的同學發生了一些嫌隙。她雖不是我的室友,但卻是我剛般進宿舍時認識的第一個人,見到她總是能讓我有股心安的感覺。我們曾經一起上下課,一起吃飯,一起在深夜向學長借機車出去買宵夜。
我把她當成我的死黨,卻也因為她的傷害,我開始不信任人,不想去交朋友,不願跟任何人親近。我認為或許只要有一顆冰封的心,並且對任何事情都學會不在乎,就不會再傷心了。因為當一切喧鬧過後,總是落寞的,這樣的落寞,對我來說實在是無以承受的傷。
那時候並沒有人了解我的情緒。生命裡總是有一些不足為外人道的事,是不知道該對何人說的。
沒有任何同學發現我的異樣,如果有人過來跟我說話,我還是會回應他們,只是在我的淺意識裡,已經或多或少拒絕當他們談心的朋友了。
所以在學校裡,我總是一個人安靜的走著。
如果沿著放桌球桌的地下室一直走,就會通往圖書館。那是一條大家都知道卻鮮少人走的捷徑。我經常走在那條沒人經過的幽暗走道上,像是某個被世界遺忘的陰暗角落;像是在年少時,為賦新詞強說愁的傷感情緒,幽長而深邃。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有一種特別的緣,在接近盡頭的最後一個轉角,常常會遇到戴佛珠的男生。對那時候的我來說,他就像上天派來拯救我的天使般,每次遇到他,都像是一個驚喜,將我快要乾涸的心靈,又灌溉了一些養分進來,讓我知道,我的熱情還沒死。
*
大一住學校宿舍期間,走在宿舍走廊上,常常不知道是哪間寢室的收音機,幾乎每天都會流洩出當時已經紅得不能再紅的流行歌曲,邰正宵的「一千零一夜」及「心要讓你聽見」。
宿舍裡整天都迴盪著這幾首流行歌曲的音樂,有時候已經不自覺厭膩起來,卻不知每天聽著聽著,這些歌已經環繞著當時年少時苦澀的背景跟氣氛,成為我生命記憶中特別的記號。後來每每只要一聽見這些歌,就會想起那個時期蓄著及肩直髮的我,還有在我生命中如過客般出現的戴佛珠男生。
或許因為太常遇到他了,讓他也漸漸發現我的存在。
總是在與他擦身而過時,眼神交會的瞬間,激盪起心跳的悸動。好想知道在眼波流轉間,他心裡在想些什麼。有時候實在是太近了,不敢正眼看他,他太好看,好像從他周圍會冒出一道道白色的強光將我的眼睛刺傷一樣。但在眼角的餘光裡,他瘦瘦長長的身影,隱隱約約會將頭偏下45度角看著我。我的心裡在微笑。
不知他自己是否知道,他擁有一種魅力,也許是那股神秘的氣質,又或許是一雙有靈性的眼睛,每次在眼神不經意相對的時候,似乎感覺他也能看透我的內心。
從他澄靜專注的眼眸裡,只覺得他一定也懂得些什麼事,我們好像有某些相近似的頻率。
然而,擦身、然後錯過,卻是我們每次相遇的模式。
*
後來,大二的時候,竟然跟他修了同一堂通識課,第一次在教室看到他的時候,實在令我驚訝。那是一門一百多人修的課堂。而我喜歡坐在教室的後面,因為可以看到他上課時的模樣,就算教授講的課無趣到讓我想翹課,我也還是一定準時到。
有時候,在前往教室的路途上,會突然看見他從圖書館的大門出來,於是我就一直跟在他後面,看他走路的樣子。雖然有點距離,但我會刻意踩著他所經過的路線,每踏出一步,都會想著這一步可能剛好踩在他剛剛走過的腳印上,這動作讓我覺得我跟他之間,好像在進行某種程度的接觸,心情會因為緊張興奮而使我的身體微微顫抖起來。
記得那天,教授終於難得的在同學與周公奮戰之際講了個笑話,大家都笑開了,精神也來了。我笑著轉頭看坐在離我三排遠左前方的他,右側臉的眼角上有著幾條若隱若現的魚尾紋,還有那個薄薄嘴角上揚的弧度,好甜。瞬間,我的心底有什麼東西被滿足了,好像不管是上多無趣的課,只要看見他的笑容,都會很值得。
因為一起修課的關係,在點名的時後我終於知道了他的名字,也從他平時穿的系服知道他是什麼系的,於是我上BBS找到他的帳號。
我開始每天上BBS查詢他,每查詢他一次,他的名片檔就會跳出來,上面寫著一行字:“53 vu;3 yji4 y4 ru3”。神秘的鍵盤拼字法,我用注音符號一一拼湊出來,原來是“只想做自己”的意思。而他的暱稱則是寫著“久了,就會孤寂”。
從他發表的文章裡,我知道大家都叫他”小樹”,不僅是因為名字裡有個”樹”字,還因為他居住的城市在北縣”樹林”。於是每到假日搭火車回家,經過樹林火車站的時候,我總是努力捕捉每個場景,想像著他是如何在這個城市遊走,走在怎樣街道規模上及建築物旁,又是如何穿越長長的月台和擁擠的人群,只因為這樣似乎就能知道,他是如何在這座城市生活的。
我在我的世界裡,戀上了一個人,沒有任何人知道這個秘密。就算他只是一個從來沒說過話的陌生人,但他的任何一個不經意的眼神都像是在鼓勵我,世界上還有人沒有忘記我。
*
好難受。漸漸發覺日子真的好難過,原來要堅持自己的信念,得忍受這麼大的孤寂。
我可以享受孤獨,但卻忍受不了寂寞。
或許因為寂寞關係,我開始思考人生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活著的意義到底是什麼,我模糊了很久,對於長大這回事,更是讓我懵懂,不明白為什麼人在庸庸碌碌的一生之後卻要面對老去,我不懂,真的不懂。我好像被某種莫名其妙的感覺釘死,在這個人生地圖的迷宮裡尋尋覓覓,對於生命的意義感到茫然迷惑,不知道今天以後我的人生將會有怎樣的變化,經常有股衝動想張開雙臂抗拒疾行的時光,但我沒有辦法,終究還是要一步一步走下去。
我每天都會記得上BBS查詢他,並且很難在站上遇到他,他幾乎都是深夜才上線。我也從來沒想過要丟他訊息,因為我從來都不是個主動的人。
而他的暱稱跟名片檔一直都沒變過,剛開始還不覺得有什麼,但是隨著查詢次數久了,他的暱稱“久了,就會孤寂”跟名片檔“只想做自己”的字樣也已經深植我心,空閒的時候總會想起這兩話。後來終於漸漸知道,原來他真的懂,懂得某些事。
因為他的那兩句話,讓我有勇氣繼續一個人,繼續身旁沒有伴的日子。原來孤單需要一點無畏於他人眼光的自信,原來只需要一點驕傲,就能隱藏寂寞。甚至連勇氣也能隨之而來,就算它只是給自己孤單的一個理由。
就這樣,戴佛珠男生在我心裡,陪我度過一半的苦澀大學時代。所有我知道的關於他的一切,幾乎填滿了我的生活。
現在的我,回過頭去看,也許是因為有了當時心動的純粹與溫柔,化解了年少時我對生命價值觀的矛盾與衝突,才在那樣踏錯一步就萬劫不復的年歲裡,讓我的情感能有所慰藉。因此我感謝這美麗的悸遇,就算上天沒有賜給它任何開花結果。
*
在1997年升大三那年的暑假,我轉學了。我認為我的大學生活不該是這樣子的,即使那個戴佛珠的男生是我唯一不想離開的理由。
在新的環境裡,我決定重新展開我的大學生活。我參加社團、擔任班級幹部、忙系上的活動。很少有時間會想起戴佛珠的男生。我交了幾個非常要好的朋友,她們帶領我走進這個繽紛的世界,我終於看見生命美妙的風景,不再寂寞。
有一天在學校上課時,”小樹”這個名字突然閃過我的念頭,然後我想起了他。於是下課回到宿舍後,我打開電腦連上BBS,也許因為太久沒上,我的帳號已經被砍掉,所以我用了guest上去。
到他們的班版去,一一把新的文章看過後,才發現他竟然改名了。為什麼要改名呢?他的名字是這麼有意義,代表著他自己及他生長的家鄉。我看著他發表的文章找尋線索,上面清楚的寫著他改名的原因,是因為「佛緣」的關係。他還希望,大家以後都能叫他新的名字。
突然間我的心像被狠狠地撞擊了一下,不知為什麼,他的改名,像是把我認識的他換走了,我跟他之間唯一能有點聯繫的東西也已經不存在了。有一種很大的失落感,帶著一點點難過。
然後,我下線,又回到了我的現實生活。
不曾再想起戴佛珠的男生。
*
時光,就像一條悠長疾下的瀑布,年華似水,逝水年華。
多年後的今天,我仍在追尋摸索生存的價值而努力生活。我成為報社記者,也因為跑新聞的關係認識了一位交往兩年的男友,雖然已經到論及婚假的程度,但卻經常為了日常瑣事而爭吵不斷。面對工作的壓力以及感情方面的煩亂,常常讓我感到無以承受。
於是我想,或許生存的價值不外乎是要讓自己的生活幸福,或讓愛你的人及你愛的人都過得好吧,這是我目前能想出最合理的解釋了。
一天黃昏下班回家,拖著彷彿腫脹的腦袋和身體搭上公車,車上的廣播跟往常一樣播放著抒情老歌,耳邊突然響起一個熟悉的曲調,於是一段已經被埋藏在心底深處好久好久的記憶,悠悠恍恍地像穿越重重時空般又浮現在腦海,所有關於那時候的回憶都一幕幕像無聲的電影片段般在眼前播放......。
我又想起了他,小樹,曾經在我心裡住過一陣子的人,那個在我年少時曾經那麼喜歡的男生。
他現在在哪呢?我坐在公車的尾端,看著天空漸漸變成橘黃色的光景,以及街上人來人往的人潮,忍不住跟著音樂輕輕哼著邰正宵的「心要讓你聽見」。
『緣份讓你我擦肩,沒開口卻有感覺,愛情最害怕猶豫,再回頭只能懷念......』
突然間有一股非常巨大的悲傷在我身體裡流竄。於是我閉上眼睛,讓眼淚安安靜靜的流下。
驀地,我終於了解,即便我曾經對人生的道路躊躇不前,即便我曾經這麼不想長大,但現在我所記得的,卻都是初嚐心動的甜蜜,原來人生不在於是好是壞,只要曾經是否絢爛燃燒過,就已足夠。就像愛國的戰士,不願做敵國的俘虜,而要風風光光的戰死沙場一樣。
此時此刻,真的非常想念他,突然想看看當年那帥氣好看的男生,他變老的模樣。
那首當年的流行歌曲,伴隨著那時候喜歡一個人的心情還有年少的哀愁,就這樣一直在耳邊迴轉,久久不散,在這樣的氛圍下,我好像又回到了那條通往圖書館的幽暗走道上,又回到了,屬於十九歲那年青春的寂寞與喧嘩......。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