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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9 12:08:56| 人氣2,341| 回應3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灣各大專校院法律院系所針對目前法學教育改革的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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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各大專校院法律相關院系所主管
針對目前法學教育改革的聯合聲明
2006年6月28日

發表聲明者認為,我國法學教育之改革有其必要,應朝向國際化、專業化、多元化與在地化發展,未來法學教育應重視教學內容及考試方法的改革、並達成與實務接軌、培育國際化法律人才之目的。日前總統府人權委員會透過會議所規劃的法學教育改革提案,亦即2008年大學法律系入學學生不得參加律師、司法官考試的提案,並非是有權機關做成的最後定案,且尚未成為既定政策。

2006年6月27、28日,參與本次聲明的各大學法律系所代表,在分別與教育部杜正勝部長以及考試院姚嘉文院長開會溝通後,大家認知到,未來法學教育如何改革、以及所涉及2008年之律師司法官考生應考資格,目前尚未達成共識,法學教育界對於改革的方式與細節,在理解上有所落差,還待進一步深化討論。

我們認為,目前教育部所規劃的法律專業研究所,乃未來可行的改革方向之一,但並非唯一,此點已經獲得教育部的肯認。考試院亦表示,關於律師司法官考試資格之變更,必須由法律制定,並非考試院或教育部單方決定;何況,目前立法院僅有「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並無任何提高考試資格相關之議案。在沒有政策存在下,大學法律相關系所的學生(無論新生或舊生),其參與律師司法官考試之資格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我們欣見法學教育的改革已經啟動,但我們要強調的是:改革方法目前尚無共識、亦未定案,任何攸關學生應考與服公職權益之變動,均有必要讓各法律系所教師與學生充分討論,並經合法程序為之,因此,法學教育界將於今年十月召開第一屆法律人年會,對改革的方向與細節進行討論。我們認為,改革不可抹煞過去多年來,學界及實務界因台灣民主化而蓬勃發展的成果,也期盼政府及各界,能共同關心法學教育的未來發展,並一起為我國法治化與國際化而努力!

聯合聲名名單如下:(依回覆連署先後順序排之)
政治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黃程貫教授
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潘維大教授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猷龍教授
台北大學法律學院院長何之邁教授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劉尚志教授
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代理所長李崇僖助理教授
中正大學法學院代理院長兼系主任蕭文生教授
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暨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兼系主任郭麗珍教授
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林廷機副教授
崇右技術學院財經法律系系主任王國治助理教授
中興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高玉泉教授
文化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姚思遠副教授
銘傳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兼法研所所長汪渡村專任教授
東海大學法律系暨法律研究所兼法律系所主任李成副教授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楊竹生副教授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郭明政教授
政治大學法律科技整合研究所所長陳惠馨教授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林志潔助理教授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蔡明誠教授(個人身分)

(懇請各位用力連署或轉載)

台長: 凌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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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Bruce
辛苦了。雖然這不是妳個人的priority,可是還是得「無役不與」。

而且為了「聯合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居然得跟考試院這個搞爛國考制度的反動組織合作!「與魔鬼共舞」,真是...難為妳了。

法律教育的改革,絕不能只聽「圈內人」的話(許多法律圈中人自己就是最該被改革的對象);但也不能全然不理圈內人的意見。偏偏圈內圈外都XXOO@@居多...

祝福Carol趕快抽身去打自己真正喜歡打的仗。

還在打仗兼還債的Bruce
2006-07-01 16:57:58
凌台大
親愛的布魯斯,

多謝你的明眼觀察,這次對教育部真是。。。。
(不止三條線,簡直是。。。格子。。。。)

去和教育部長談的那天,部長居然問:「我很奇怪,我們有這麼多優秀的法律系教師,為什麼我們的法律系學生還要去補習呢?」我很快的回答他:因為考試制度,因為老師無力好好教,也因為命題與閱卷的方法。

如果提出改革的教育部,到這個時候,部長都還不曉得學生為何要去補習?那你可以知道高教司和部長的聯繫有多差。

我個人此次對於高教司真的是無言以對,司長對外接受訪問時表示2008年新制就要上路,這完全是錯誤的訊息,導致各大學今年面臨招生的困境,這樣的錯誤,竟然在開會時還能振振有詞的表示,他之所以會被訪問到,乃是因為「有人」在總統府開完會後對外發表不同意見,記者追來問,所以他才會講。

我當場就反駁他,並告訴他這是什麼時代了,難道我不能有不同的意見嗎?何況總統府那次開會,也沒有所謂的「方法的共識」阿!當場講得他臉色一陣鐵青,我心裡也很生氣。

這次活動還得持續下去,官僚很難反省,特權更難。我們的路還很長啊!
2006-07-02 13:56:06
albert
凌老師您好

許多人會覺得法學教育的問題出在於考試制度,我個人有個比較不一樣的想法。當然,考試制度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自不待言。只是,除了考試以外,教育的方法就沒有問題?許多老師堅守著自己的思維,並且視他說如異端邪說,這樣的教育,對於學生們的思考,又有什麼助益?對於之後的法律實務,又有什麼用呢?還不如拿幾本書,自己回家念。
2006-09-09 15: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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