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減碳、振興經濟一舉兩得—經濟部能源局開辦補助銀行提供公司購置節約能源設備優惠貸款
(中央社訊息服務20090622 18:41:10)為鼓勵企業積極推動節約能源工作、促進能源有效利用,加速汰換使用中之老舊、低能源效率設備,經濟部能源局特針對我國民營公司開辦總額度高達新臺幣500億元之「購置節約能源設備優惠貸款」,並於6月22日由葉局長惠青主持召開該優惠貸款說明會,計有全國商業總會、銀行公會、中小企業信保基金、相關產業公會等計22個單位參加。藉由企業購置高效率、節約能源設備汰舊換新,除可提升產業及商業能源使用效率,亦兼具帶動相關節能設備產業之商機,可說一舉兩得。
葉局長表示,經濟部能源局於今(98)年4月8日公告「補助銀行提供公司購置節約能源設備優惠貸款要點」並廣徵銀行業者意見後,已於5月18日公告申請書、請款書格式;即日起至今年底,於國內合法設立之銀行及外商銀行於我國設立之分行,皆可依該要點承作上述優惠貸款。
公司依該要點提出之每一節約能源設備購置計畫,其購置設備金額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累計總額為新臺幣4億元以內,且經通過經濟部能源局審查及承貸銀行授信相關規定者,即享自設備購買日起3年之優惠貸款利率,並依中華郵政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掛牌機動利率減1%計息(現為年利率0.125%)、第四年起依中華郵政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掛牌機動利率加1%計息(現為年利率2.125%),另為降低銀行承貸風險,經濟部並協調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最高達本金9成之信用保證,可說相當優惠。
承貸銀行於該優惠貸款案件貸放日起3年內,由經濟部能源局另依該案件貸放金額以年利率2%計算利息差額補助金,並按季撥付予承貸銀行(相關申請流程詳如附圖)。
能源局呼籲,有汰換老舊、低能源效率設備需要的廠商,請把握機會善加利用此優惠貸款方案,不僅可做到節能減碳,更可節省汰換設備成本。
能源局表示,能源技術服務業者提供客戶節能服務時,亦可依本要點規定購置節約能源設備,並安裝於客戶處所;該客戶進行節能改善、汰舊換新所需建置經費,則自日後節能改善工程完成後所節省之相關能源費用逐期攤還,故節約能源、老舊設備汰舊換新並無須花費高成本即可達到。
能源局另表示,上述補助要點、承貸銀行申請表暨請款表格,以及優惠貸款常見問題解答等相關文件,已置於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moeaboe.gov.tw/)「法規及行政規則」以及「申辦(報)業務」之「節約能源」項下供各界參考使用。透過本項政策性優惠貸款,立即提供企業資金汰換低能源效率之老舊設備,不僅可大幅降低企業之能源成本、提高競爭力,進而提升國家整體能源使用效率,亦將帶動國內節約能源設備相關產業之商機、振興國內經濟,達到多贏之政策目標。
附圖:申請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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