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會在公眾場合被年輕人激怒,如果我老得拄起枴杖,一定會舉起它好好敲一敲那夥小鬼.
雖然書店地板不算太髒,人來人往的拋光磁磚也沾了不少塵埃.看那位小朋友了不起國小而已,一個小不點完全趴貼在地上,實在讓人覺得沒有家教.也許這習慣是從兒童閱覽區帶過來的,但怎麼看就是非常誇張.
我在她身邊跺了跺,她頭上仰一下子,和我四目對望不到半秒,馬上又回到她沉沉甜美的故事書去了,連我向上揮了揮的手勢看都不看,忙著做她的大頭夢去.
很想罵人卻又把話吞了回去,覺得和一個小不點兒一般見識,只會把場面弄得很難看,再說我不是他的父親,她年紀也太小,大聲斥責反而顯得我很粗魯歇斯底里.
可是這小孩畢竟是國家未來的棟樑,如果放任亂長,以後的台灣會成什麼樣子呢?
我吸了吸口氣,好好想了想.
說話罵人,我不在行的.於是我又吸了吸口氣,決定把腳板逼近她的書前面,慢慢地一小點一小點地逼近.
她感受到一隻臭鞋的威脅,不一會兒就坐正起來.雖然坐在地板上也不是什麼淑女的姿勢,總是比起趴他個四腳朝天要好多了.
我看她驚得書冊與封頁套分身,小孩子還是有法子整治的.
再繞一圈回來,她已經改坐到旁邊的墊腳小凳去了.
我知道我是好為人師,不過,有時真是予不得已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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