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遇到鐵金剛學長,他最近在專攻財政學和法律經濟學.
聽學長講,法律人的閉塞有時相當難以想像,很多人和社會嚴重脫節,致使訴訟品質堪虞.像學長這樣為了搞懂稅法,私下自修財政和經濟的人,反而被質疑沒有專注本業,然而,缺乏全般的觀照,乾枯的法條並無法深刻的通透.
原本立志做人權律師的鐵金剛學長,經過時間長期的淘洗,現在慢慢也接受右派的說法,開始認同遺產稅和勞動條件保障這類法律不夠實際.今年在柏林,專攻勞動法的 R 第一次發表右傾論點的時候,當時真讓我嚇了一跳,今天,連學長都轉變了,看來這個大趨勢,將來會更加確立.
自從 Ronald Coase 和 Posner 法官開創法律經濟學的方法論,右派資本主義思想已經嚴重滲透入法律界.我自己是經濟本科出身,卻很質疑這樣的進路,在還沒有更好的武器以前,只好接受自由思想的大勝利.
倫理學中關於形式主義(以康德為代表)和功利主義(以 J. S. Mill 為代表)的鬥爭,目前是功利主義一派佔上風,我最近讀到經濟學家們對 John Rawls(當代影響力最大的康德派政治哲學家)的批評,相當有力. Rawls 認為對社會經濟地位的安排,應使最弱勢的人利益極大化,這是所謂差異原則(difference principle),於是,批評者問道,如果為了保存全社會最弱勢者的生存,例如在他是一個先天基因缺陷的病人的情況下,維持他的存在需要消耗全部的社會資源,這條差異原則還能成立嗎?
無可否認,右派的想法有時確實更貼近現實,海耶克認為我們的世界是知識分權的世界,每個人只能掌握屬於自己專業的部份.於是,原本法官的角色幾乎在要求一個人扮演上帝,可是,真實世界的法官們對法條外的世界的無知常常難以想像,在一個經濟犯罪的訴訟中,沒有基本商業會計概念和各式金融操作工具的知識,根本無法正確判斷對錯情勢,無奈這恰恰是我們法院裏的現況,一個不懂認股權證為何物,不明白借貸法則的審判者,要決定被告是惡意或者無意,其間認知的差誤可想而知.
在喪失了一個人權律師的同時,我們獲得了一個執意拓展廣闊視野的新法律人,學長,我要為你加油,千萬可別被司法特考打敗了,追求理想沒有錯,我相信你正為未來的法律人塑造一種新的典型.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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