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民戲」?就是廟口演出的一場30000的那種,這種等級還可以看一下,甚至還有5000,這麼便宜,怎麼演?就是錄音的,演員只要出來擺腳步手路就可以了,基本6個演員,一個還可以分到800元,如果一個月演20天,一個月薪資也跟基本薪資15840差不多,還月休10天,還不用責任制加班,加班加班死,還沒錢。布袋戲何謂5000等級,就是發財車布袋戲,當然也是錄音的,操偶師2個,就可以操縱4仙尪仔。
這種廟口民廟,下午古冊戲,晚上金光戲,也就是胡撇仔戲,就是要聲音效果,既有乾冰、噴火(當然不是演員噴火、吞劍,而是特定動作或場景時,舞台邊會出現噴火),演員甚至還唱起流行歌,唱唸不管華語、台語,好一點會有小蜜峰,差一點演員要手拿麥克風,再差一點,就把大型的麥克風吊在台前,要唱唸都要到台前去,更別提想看字幕,甚至連布幕都不換,實在是戲金拮据。
民戲還有2個特點:1.無刣奸臣予人看,觀眾毋願散;2.愛情戲一定要圓滿結局,不管大某、細姨還是死了要作堆,反正男女主角一定要「從此過著幸福恩愛的日子」。為什麼?民戲大部份都在神明生日或是比較喜慶的場合,唯一希望看到的流血事件的,就是「刣奸臣」!好像奸臣無死就沒結局,連續劇常常是壞人好了29集,最後一集死了,觀眾就心滿意足。那愛情戲如何圓滿結局?以傳統劇目來講,「陳三五娘」、「呂蒙正」、「什細記」等等都是圓滿結局,「山伯英台」沒結局?錯!英台是撞墓碑而死,死了以後就「化蝶」,這就是死了也要作堆,所以「山伯英台」當然也是圓滿結局。「白蛇傳」在文化場,只有演到白素貞被法海壓在雷峰塔下,然後謝幕,悲劇;在民戲,則還有後續發展,白素貞或許漢文或兩人之子,寫信給玉帝,控訴法海拆散人家家庭之罪,於是萬惡的罪魁法海被抓起來,許漢文就帶著兒子到雷峰塔迎接白素貞回家....喜劇。
想想,圓滿結局也有其意義,在那種喜慶場合,甚至是老人家幾十歲大壽,如果演個火燒紅蓮寺,或是全家死光光,這樣能效辜嗎?何況自古以來「故事」的傳統就是要圓滿和團圓,才會得人痛,不是嗎?不然「白雪公主」怎麼還會有被白馬王子親一下,噎在喉頭的蘋果就掉出來(不是應該早就沒氣掛掉了嗎?),然後兩人就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民戲自有民戲的樂趣;文化場有文化場的精緻,各自有也有其欣賞的角度,但是請方一味砍價,會壓抑民戲的生存空間,有能力的,就可以往文化場發展,每年跟其他戲團去爭補助,一年寥寥幾十萬,好一點過百萬,還可以苟延殘喘,沒有能力的,也就只能「塞喲那啦」!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