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下午....我到了高雄市地檢署
進到了偵訊室
上星期放假,媽突然跟我說,我有個東西要去拿
我那了那張通知單,起初並沒有很注意
想說,都那麼晚了...假日郵局又不開
仔細再看了一下,天呀!!
竟然是要到警察局拿一份文件...
此時的我超級緊張,難道是我無意間犯了什麼法被告了嗎?
那時候也已經11點多了...超級緊張
只好立即衝到警察局
看看到底是什麼
原來...只是那份文件
當初還在預校時,畢旅前一晚在校門外被恐嚇的案子
是被恐嚇..不是恐嚇唷
是星期三下午3點40的廳
我一直拖到了星期二才在處理這件事
原本我想說改時間到假日的,這樣才不會與正課時間衝到
打了電話過去
才知道,原來他們假日根本不開..
就連平常日的晚上都早早就下班了..
真是...
總之,我就匆匆忙忙的跟學長反應要請假
真是為難學長他們了
在短短的時間內要幫我把假卡呈到總隊長那
星期三下午
有輔仔帶我到地檢署..
到了地檢署...才發現
怎麼那麼像醫院呀~人山人海
是有那麼多案件要處理呀~
大家都有紛爭??
原來偵訊室,像是濃縮型的法庭
只有書記官,檢察官的位置
而且進去只是跟作筆錄依樣
問一問案發經過
核對一下當初的筆錄
我還跟陳彥坤,甘英宏碰面
當然是因為同一件案子一起偵訊
很懷疑,預校那麼多人受害
為何只有我們三個收到傳票呢??
結論...偵訊室真的很像醫院
我們的案子還是排到第八個
共有十多個廳..我們在第12..
每結束一個案子...就會再叫下一個"病人"進去..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