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一個假裝很開心的圖哄哄自己,開心吧? 有件事困擾了我。 關於很喜愛一個人的狀態,跟寵溺一隻貓究竟有多大的差別? 見到一個人能笑到心坎兒裡,精神為之一振, 總不會通通被歸納進俗不可耐的「愛情」裡吧? 這樣就太匱乏了。 話這麼說沒錯,可驚嚇了人們倒也是真的。 畢竟這「愛」不分男女老少,無所取捨的世界使人提心吊膽﹔ 真是沒個歸宿。 當然是在發牢騷,不然你當這是什麼? (很疑心疑鬼的自認喜歡一個人過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