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5-06-06 01:28:23| 人氣24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灣」文學?(一)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一、前言

「台灣文學」,這個名詞從無到有引起爭論頻頻,可是當「台灣文學」一詞確立了以後,賦予「台灣文學」的內涵卻天差地別。不論是以大中國為中心還是以本土為中心,不但討論的作家不盡相同,涵蓋的範圍也明顯不同。當馬華作家也要求一個台灣文學的位置的時候,「台灣文學」範圍的確立就成為急迫的問題,也是要求論戰雙方(多方)擺脫成見、尋求共識的時候。

對於一個初步瞭解總體經濟學的人而言,「台灣文學」的範圍並不會有太大的疑惑,若要衡量台灣地區的經濟情況,可以使用兩種定義:國民生產毛額(Gross national product,簡稱GNP)或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簡稱GDP)。國民生產毛額是指在一段時間內,一國國民所生產的最終商品與勞務的市場總價值;而國內生產毛額是指一國國內人民在某一單位時間中,生產的所有最終商品和勞務的市場價值。若將這個概念借用到文學的場域,則要衡量台灣文學的表現可以用兩種方法,一種是屬人的概念,所有設籍台灣的作家(都叫做台灣人)所創作的作品就稱為台灣文學。因此,以這個定義來看來看,台灣文學的範圍在此時(強調的是日據時代以後)就包含了所有本省籍、外省籍、原住民等在國內生活的作家,還有眾多在國外生活卻保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作家,所以馬華文學在台灣就不會是台灣文學(註一) 。若考慮日據時代,台灣文學做為日本的殖民地,以地區的角度來看,台灣文學就包括設籍在台灣以日本為國籍的作家,此時如鍾理和的《夾竹桃》就可以視為台灣文學的一部份。

我們也可以使用屬地的概念,就是在這塊土地上產生的作品就叫做台灣文學,因此在台灣的馬華文學就是台灣文學的一部份,其他特殊的台灣文學範圍就包括了西川滿、甚至因為到過台灣而出現的旅遊文學,但可以發現像是《浪濤沙》、《夾竹桃》等等的作品就不會包含在台灣文學的範圍。

不論屬人還是屬地的概念,只要知道創作者的國籍與創作地,每個人都可以依據相同的方法分辨出何謂台灣文學,這種分法也有一個討論的好處,就是指符合一種定義卻不符合另一種定義的作品其實都是離散(diaspora)的表現,因為不論是不同國籍的人在台灣的土地上創作還是台灣人不在台灣創作,都是離開一地到另一地創作的現象。如果這樣的定義那麼清楚,為什麼「台灣文學」的討論仍如此爭論不休呢?我認為很大的問題是「台灣」兩個字的定義所造成,因此我們必須討論「台灣」是什麼?在這塊土地上的使用到底衍伸出多少意義?而這樣的意義引伸出多大的爭議?而這樣的爭議轉到文學領域的討論引起了多少不必要的風波?

註一:這裡的應用主要是把台灣當成一個地方,簡單的說就是包含台灣本島與澎湖群島,雖然與國民生產毛額與國內生產毛額以國家作為分別標準有所不同,但若以香港為例,衡量香港經濟是把香港當成一個區域的角度來看,這樣的概念就可以運用到台灣地區。這裡並不打算處理「國家」的問題,我也無意將台灣文學當城市中華民國文學或是台灣國的文學,若以國家來看,現在台灣本島的文學是中華民國文學,日據時期是日本文學,日據以前是清朝(中國)文學,但這樣的分類對於台灣作為一個特殊的地域是有很大的問題的。

台長: 小元元
人氣(247)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藝文活動(書評、展覽、舞蹈、表演)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