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美美的第九雙高跟鞋,淺粉紅色鑲米黃的精緻蕾絲邊,38號。她站在週末人流不止的城市大街,忘記該往哪兒出發——題記
[A]
行人顧我的濃妝抹豔,手中袋子裏的Dior香水唇彩,春季新款。我停下來,忘記了自己為什麼要買這些,看周遭穿梭的別人感到一切陌生,畢竟宋美美只是剛好是17歲少女,已經不能夠再相信這世界,所以就用懷疑的目光看待每件事,就像看待我和顧奮的向日葵銀手鏈一般,過期貨品。
顧奮是我的初戀情人,至今依然,我們堅守了三年的愛情,由單純蛻變得不堪,他的萬千寵溺甚至讓我招架不來,興許是在哪個黃昏之後,我對他的感情也迅速淡然消褪,剩下是只不過是一些零碎的模糊記憶。買這條銀手鏈的時候,是我們交往的第一百日。那天他牽著我抬頭仰望,看蒼穹無盡湛藍。我們都暗自祈禱愛能不朽。現在回想,怎麼那些情節美好得不真實呢?
上次見到顧奮已經是一個月之前了。我們在靜默的小巷裏,他說美美,你有必要這樣張揚嗎?我站在邊上,身體靠近落滿塵埃的牆壁,幾乎無法直視他眼中的憂傷。他一手攬過我的腰間,吻下去。我下意識抓緊了他的衣角,睜開雙眼看見他的叫毛沾有透明液體,下滑。面對他的溫柔我只能是無動於衷。他終於停下來。
宋美美,你還愛我嗎?
我退後一步,他拉住我的手腕,大力得使我疼痛。
之後發生什麼事我真的想不起來了,記得在他踏出巷子的最後那步,我不知覺發出微弱的聲響:愛情什麼,我好象忘了。
忘了。
以至於他背後的表情我看不見。
半夜時刻,顧奮發了短信給我,美美,愛情本來就是這樣,我知道。
我沒有回他,也不明白他的話究竟什麼用意,只是,誰也沒說出結束這個錐心的詞,彼此也沒完沒了的繼續。
[B]
星期六中午,顧奮打電話來了,我知道他已經按捺不住。他說美美,我想見你。我儘量平靜,顧奮,等一下我就要上課了。他的口氣軟下來,那麼我等到你放學為止。一時之間,我再也找不到適當的言語,按掉電話以後,我聽著忙音,有些不知所措。放學,他穿著校服貓在一旁,抬頭看見我,露出羞澀的微笑。我不情願地跟在他後面,我們走了很長的路,誰也沒出聲。
最後我還是忍不住問,還要走多久,我好累。
他停下腳步,我以為他會像以前一樣牽我的手或者背我。這次,他只是說再堅持一下吧。到一片巨大的草地,他轉過頭,我茫然地環顧四周。顧奮仰望天空,沒有黃昏。
你好像真的忘了,他說。
有一段時間,他也像現在這樣看者蒼穹顧自言語,那是很久很久的事了,刹那間,卻清晰浮現。我總能在他眼裏找到湛藍色,後來,那些奪目的色彩一點點一點點地被黑色敷衍,至今,什麼也看不見。我看著顧奮,那湛藍,是何時消失得呢?
他說美美,這樣的你不漂亮,真的。我別過頭,我說我知道。
怎麼辦,你好像已經不愛我了。顧奮說出這句話時,我忽然一片空白,找不到焦距也找不到阻止他的藉口。現在,他就站在我面前,很近很近,可是我們卻不懂得怎麼收窄這點距離。他堅決地看著我,抓住我的手腕。他垂下眼瞼,手指解開我的向日葵銀手鏈。好久一會,他把手鏈放在自己的手心裏,他說宋美美,如果手鏈生銹了,扔掉也沒有所謂的。
我說不,然後握住他在懸空的手,手鏈在他的指縫間向下墜落。
這次,我們都低下頭難過得想要窒息。
他拿開我的手,說,Bye Bye。
我摸著空空的手腕,顧奮走了,他真的走了,他再也不會在我耳垂說愛我,攬我入懷,堅決地看著我,以後都不會了。
我還以為我不愛他了。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