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有時候,我們會在大街上,超市或KTV碰見。顧奮就像從來不認識一樣在我身旁徑直走開。我在想,為什麼愛情竟會是一場成長附麗的的遊戲,我們從信仰者變成背叛者,從擁有再到失去。我有多麼不願他的冷淡。可是顧奮,他不會知道。曾經那樣信試誓旦旦對我好的顧奮,如今只不過是陌生臉孔。
分手後的三個月,我在電話裏聽到他有些生疏的聲音。
美美,我們不要分手好不好?
我說顧奮,你別這樣。
他哽咽地說,我的手鏈沒有生銹……像孩子一樣放肆地重複。我不作聲響,他掛掉電話,剩下機器的滴滴嗒。我揣著電話,不安心,他很久才接,我問他在哪里。四十分鐘,我來到那條灰暗的小巷。月光冷清地照著他的身軀,顧奮身上有酒精的味道,眼看他不穩的走路姿勢,我上前扶住他。我陪他等公車,然後又跟著他上車,一路上,我們都很安靜。我看著顧奮憂傷的瞳孔,他似乎醒過來了,目光一直停放在沿路事物,沒有看過我。汽車堵塞在紅綠鄧的分岔口,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前進。我看見窗外一個少年非常用力地把女孩拉過去,緊緊地擁抱。少年的黑色影子是我曾經看過。那個黃昏,他在路上奔跑,如不斷尋找,同一天裏,我們遇見了兩次,他的黑色影子那麼孤單單。現在的明媚色彩卻在閃爍。我還記得,那次我作出祈禱,我說顧奮,你的影子不能是孤單的,千萬千萬不可以,我那樣虔誠的。
宋美美,你下車吧。他忽然的講,我說可是我想留下來。
現在很晚了,你回家吧。他說。
車門緩緩拉開,我遠遠看著他的臉,自始至終,他都沒有正眼待我,連一秒鐘也在回避。我不知道為什麼要假裝這樣子,不知道此刻的顧奮,更不知道自己。我摸了摸手腕,手指觸到冰涼物體,我輕輕地放在手心裏,向日葵銀手鏈,他自己的銀手鏈。顧奮是傻瓜,悄悄地幫我戴上手鏈,他是想要幫我抵住憂傷,又或者是他自己呢?
上一秒之前,我真的以為我不愛顧奮,真的這樣以為。
一個人的夜晚,我開始拼湊我和他的過去,時常什麼也記不得,我鼓起勇氣在按最後的號碼時又按掉電話,我只是想告訴他我的思念,總是無能為力的在原地徘徊。才意識到,顧奮他已經不屬於我的,很早之前,在我說忘了愛情是什麼的那刻。原來他說的“愛情就是這樣子”,我想我應該明白了。
[D]
我卸了妝,17歲以後第一次沒有把腐蝕皮膚的黑色眼影以及粉底塗抹臉上,然後外出超市。那些別人竊竊私語說我的臉過度蒼白,目光空洞。我知道。
在這時候看見顧奮絕對是一場預謀,他習慣了在哪天哪刻來,我不能不清楚,他的購物籃上都是即食平,中華沙拉,提拉米拉,廉價優酪乳諸如此類,那是我所喜愛的食物。和他對視著,我難堪得想要逃跑。
他說美美,你的臉為什麼這樣蒼白?
那是因為宋美美很快之後就會死了。我說。
他還是從容鎮定。騙人。我絕望地閉上眼睛,我想是的,騙人的把戲,他不會有任何感觸。顧奮的手撫著我的臉,他手心的溫暖始終無法傳遞,我無法睜開眼,也不想孱弱得在他懷裏啜泣。
對不起。
我說顧奮,我可以原諒,沒關係。
因為這張過度蒼白的臉,害怕失去誰,我變的妖嬈美麗,只要能夠把傷口偽裝,我什麼都願意。偏偏顧奮,在彼此都來不及轉彎時菜明白。他說過,現在的我一點都不漂亮。我要拿什麼去跟離開的那個以前的宋美美爭奪你,我只是看著,看著,失去。
像現在,他的指尖抵觸我的眼睛,唇,指尖對指尖。我說,我們還是朋友。他搖頭,堅定不移。朋友是不可能牽手的。
銀手鏈的向日葵折射出顧奮的光芒,我逃不掉,這次。
以前一般,顧奮攬我入睡,我們沒有過什麼,我是個索取無度的人,只想貪戀他的懷抱。他說,我愛你。然後很快就睡著。我緊緊地摟著他,如抱著心愛的玩偶。第二天醒來,臉上遺留昨夜淚痕,我甚至不曉得發生了什麼,忘記為什麼的原因了。我沒有告訴他這些天來我做著同一個夢,讓我睜開雙眼後鑽心刺痛。
我們走在冷清的公路邊,天剛放晴,只有兩個背影。他是初識的陌生人,和我沿路抵達同一方向。我們都講了很多話,笑得很幸福。途中攔下一輛巴士,我們一齊看戀之風景。他在我手心寫下號碼,然後下了車,說再見。
我沒有告訴他那是不14歲的我們。蘇醒時,這樣空虛的夢把我輕易騙倒,伸手摸不下他的余溫,就會懷疑是否失去。
這些細微的情節,我從不指望他會懂得。顧奮就是這樣的人,他可以愛你的一切,卻不會想要佔有,以前不會現在不會,對待宋美美,他從來就不。
[E]
他開始買很多東西給我,那些沉甸甸的物質是過去一度想要擁有的,需求它們的是曾經光潔善良的自己,她過分美麗,是顧奮的無暇疵品。
不要再買了,這些東西我不要了。我冷漠地講,他沒有問為什麼,直接一把手丟入垃圾桶。我在背後攬住他,我說顧奮,未染的宋美美,他經已離去得遠遠。
我一定會找回來的,相信我。他錚錚地說。
我笑著。他給了我陽光燦爛,我可以全不在乎他的殘忍,要不然還能怎樣。更想說的是應該你去尋找,還是我把你給找回來呢?
顧奮,你愛的難道不應該是現在的我嗎?
[F]
最珍貴的顧奮,最珍貴的失而復得,顧奮是我最珍貴的。
我在他眼中找不回消失的湛藍,看不見,這樣意味著什麼。我跟他傾訴這樣的驚慌,他說美美,不要騙人。我抓住他的衣角,緩緩滑落,我說這是真的這是真的……
二月那天淩晨,我躲進他的懷裏,耳朵靠離他心臟最近的地方,聽他沒規律的心跳。
你愛我嗎?我問他。他閉上眼,睫毛顫了一下。我說顧奮,我愛你,真的真的很愛,現在我說的話,你的心,聽不見了吧……我聽著自己的自言自語,還有他的心跳,驟然間,徹底失聲。
我悄然熄燈離開,留下一張紙條:天橋 9:53 PM 宋美美記。
褪去臉上的妝容,我戴著向日葵銀手鏈,穿著好久之前顧奮買給我的第一條連衣裙,白色皺折,還有第九雙高根鞋。
走了很長的路才到那裏,鞋子沾上泥巴,覺得有些沉重,我站在一旁,等待顧奮。直到黃昏。
美美,你在哪里。
我沒吭聲,他在電話裏繼續說,我在後天橋,沒看見你。
最後我始終什麼也沒說就關上電話。我沒辦法告訴他說彼此真的錯過了。我發了短信。
顧奮,現在我離開,你要比以前更快樂。
這僅僅是我現在能為他做的。
你在的後天橋我不在,我在前天橋沒有你。可是顧奮,在我仰望蒼穹時,這次,卻找到了你不見的湛藍色,我勇敢的笑了。丟了你給的銀手鏈,我知道,我也真的丟了你。因為害怕付出而付出,失去終究失去。如果你愛的只是以前那個宋美美,那麼現在,我就帶著她遠走高飛,離去你的最後一點的彷徨,只要你快樂一點。
即使是現在,我也會想,如果當初我們能夠如此篤定地看著對方,後來會不會不一樣呢。我們都不知道。
如果當初我們如此篤定
我想會很遠
Bye Bye。
發信人:顧奮
日期:11/2/2007 5:59 PM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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