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協辦單位:台灣民主基金會
二、課程日期:95年10月21~22日、28~29日、11月4~5日及18~19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三、課程規劃:如附件。
四、活動對象:名額30人(各族群至少保障1人參與名額)為限。
(一)國內原住民非政府組織(民間團體)幹部。
(二)大專院校青年具有社團幹部或國際交流之經驗者。
(三)對原住民族國際交流具有熱忱或有實際參與經驗者。
五、資格限制:
(一)具有原住民身分。
(二)具有良好英語溝通能力者優先錄取(由學員提出具公信力英語測驗成績報告)。
(三)報名者須附上一封社團組織推薦函。
六、膳宿安排:本會提供來自受訓地區以外,即非居住大台北地區之學員,提供週五及週六晚間住宿;課程中提供學員中餐便當,另有早、午茶點。
七、交通安排:本會以自強號火車票價標準,補助非居住在大台北地區之參加學員自居住地至台北火車站之交通費。
八、報名事項:參加本課程活動需填妥本會提供之報名表,報名表可由
http://www.apc.gov.tw下載。報名人數若超過30名,將舉辦評選會議,錄取30位學員參加培訓課程;若有需要辦理評選,日期另行通知。
九、報名費用:本培訓課程費用全免,但學員在錄取時需繳交保證金,請假時數超過授課時數4分之1(即12小時),保證金不退回,並不發給結業證書。
十、結業證書:完成全部課程並請假時數不超過授課時數4分之1(即12小時)者,由本會頒發結業證書。
十一、注意事項:
(一)申請住宿者限非居住於大台北地區學員。
(二)學員經錄取後不可於中途要求放棄課程,亦不可要求退還保證金。
(三)於上課期間學員至少應完成所有課程數的4分之3(36小時)以上及繳交論文報告一篇,否則將不予以頒發結業證書及退還保證金等事宜。
(四)經完成所有課程並領到結業證書之學員,本會將會彙整上課學員的時數、問答態度及論文報告,這些學員將具有優先徵選的資格,參加2007年聯合國原住民常設論壇及前往美國接受國際事務人才培訓之機會。
(五)其他相關課程內容及注意事項,可上網至
http://www.apc.gov.tw 查詢。
十二、報名方式:請於 95 年 10月 11 日前填妥報名表格,採以下方式報名:
(一) 傳真:02-25572411
(二) E-mail:roking@apc.gov.tw。
(三) 郵寄: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2段172號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企劃處 收
聯絡人:XXX 聯絡電話:02-25571600分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