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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0 10:43:02| 人氣7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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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先評估,還是先開案?

機構說:「要站在兒童的權益。」
我問說:「出養就一定是好嗎?」

機構說:「先滿足案家的需求,讓這個案可以順利進行。」
我問說:「社工的評估到底在哪呢?」

學了四年的社工,當然知道要先評估在開案。
但做法往往不是這樣,早已本末倒置了。

出養人就一定無法養自己的小孩嗎?
被國外收養就一定會幸福嗎?

如果出養人只是因為一時的經濟壓力,而衝動決定出養小孩呢?
如果我們只是為了能趕快出養小孩,而根本沒有給案家慎重思考的機會呢?

那後果會怎樣?

哪個小孩會希望有天長大,發現自己跟爸媽是不一樣的面孔?
「我的爸媽呢?他們為什麼不要我了?」
而且這世上還存在「種族歧視」,我想,我們太輕忽這點了。
「自我認同」的議題,將會佔據他的生命。

做了這份工作,然後我問自己「到底在幹麻?」

如果我沒有評估。
如果我沒有資源連結。
如果我沒有讓案家有其他的思考點,而只是在說服案家出養他的小孩。

那我也只是個業務員而已。

跑跑腿,去郵局、戶政、法院、外交部領事局、移民局......
打打電話,打打紀錄。
家訪時,請出養人把文件簽一簽。
國外收養人來接返時,把該給的文件都給了。

就像個魁儡一樣。

其實這之中還有很多工作可以做不是嗎?


這天,我在貓空跟另外三個同事泡茶聊天。
原來,大家心裡都有很多的疑惑。

台長: 貝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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