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7-11-18 12:50:00| 人氣14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求妻女鬆綁 老伯自拔管 尊嚴病逝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記者:記者林秀美/高雄市報導


「不要救我,我不要成為你們的包袱」,因心臟衰竭而靠呼吸器維生的一名八十歲老人,不堪多年病痛折磨,趁著醫護人員不在場時,苦求妻女鬆開他被綑綁的雙手,就在他接受手術前,自行拔管了結一生。


「他為什麼要做這樣的選擇?」醫護人員感到震驚與挫折。高雄榮總護理長魏仲秀說,這件病人自行拔管的案例,讓「救人第一」的醫護人員重新思考,「是否應尊重病人意願,把生命決定權交回到病人手上」。


預立醫囑 醫界正推廣


長年推動安寧療護的成大護理系教授趙可式說,「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通過後,民眾有權利預立意願書即預立醫囑,在病重、意外時放棄不必要的急救措施,但很多民眾不清楚,醫界力正努力推廣這樣的觀念。


不耐病痛拔管的老翁,戎馬生涯數十載,老來疾病纏身,近一年來因心臟衰竭,數度進出加護病房,家人跟著受苦。在他清醒時刻,最怕的就是成為家人的負擔,一再叮嚀「不要急救」。


家人握手 在鬆綁時分


年初,他再次發病,被送到高雄榮總準備接受心臟手術,因氣管內插管無法言語,情緒顯得躁動,加上過去曾有拔管紀錄,醫護人員擔心發生意外,在加護病房裡將他的雙手綁在床頭,只有在會客時間才鬆綁,讓家屬握手問暖。


好幾次,老翁為了會客結束後再被綑綁大發脾氣。「伯伯,這條呼吸管路,是用來救命的,您千萬不能自己拔,所以不能解開雙手」,護理人員總是苦口婆心勸說。


能夠延命 他卻不選擇


經過積極照料,老翁病情逐漸穩定,經醫師評估符合開心手術的條件,並向他解釋手術的成功率與可能的併發症,家屬與醫護人員樂觀其成時,他卻做了不同的抉擇。


在轉出加護病房的前一天,他趁著醫護人員轉身離去時,瞬間自己拔了管。


「爸爸不要那麼痛苦,是我們鬆手讓他拔的,請不要再把管插回去了,這是他這輩子最後一次求我們做的事」,就這樣,老翁在妻女哀傷的陪伴下,結束了他的一生。


人的尊嚴 勝五花大綁


趙可式說,插管又被綁,那種痛苦與無助感,實非外人所能體會;很多病人因而採取「自力救濟」方式,了斷一生。她認為當醫療罔效時,應考慮如何增進病人生活品質及身心靈的平安,保持人性的尊嚴,「而非五花大綁被醫療儀器綑住,只為了多一分鐘的呼吸與心跳」。









預立醫囑 具法律效力


記者:記者曹敏吉/高雄市報導

「預立醫囑」引起的訴訟在台灣相當少見,法界人士這方面有實務經驗者不多;但多傾向於認為「預立醫囑」具法律效力,「安樂死」因相關法令尚未通過,恐有殺人罪的問題。


「預立醫囑」在台灣還是很陌生的名詞,依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修正通過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對此已有明文規定。


高雄地院人員表示,確有不少民眾辦理遺囑公證時,內容中載明放棄心肺復甦術等急救措施的意願,「這類文件具法律效力,醫師得據以不為末期病人急救」。


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長林水城表示,「預立醫囑」是屬於消極性的放棄治療,只要病人同意,醫療人員可據以放棄急救;「安樂死」則有一部分的方法,是在加速病人死亡,「這種主動積極的行為,動機上或許並非惡意,但本質上是殺人」。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鍾忠孝說,我國目前缺乏「預立醫囑」的法律規範,即便「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有若干規定,但也必須有一定的條件,醫生才能放棄急救;如果在仍可救活的情況下,醫生應作為而不作為,造成病患死亡,會有業務過失致死的問題。


台長: 薇薇

您可能對以下文章有興趣

人氣(140)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