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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3 12:26:00| 人氣8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同情頂罪 10年都在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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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孫友廉專訪

曾志剛母親為了兒子頂替高工同學車禍撞死人,多年來找律師陪同上法院,面對這些年來的波折,事後黃同學已到家裡當面下跪道歉,曾母選擇寬恕、原諒這一切,畢竟過去已過去,兒子也已還得清白。

但經過10年來這一遭,曾母還是認為並不值得,畢竟頂罪已經影響個人以及一個家庭,雖然出於要幫助朋友,但是也反而在幫助他人欺騙,信教多年的曾家,深信神是公義,真的真,假的假,不可能欺瞞。

其實,事情發生後的1、2年,兒子眼見大家為了他而難過、憂心、煩惱,就已經對她說出真相。

只是兒子表示,黃同學的家境不好,好人要做到底,拜託她,她也才瞞著丈夫。

只是後來黃家完全撇清,他們才覺得愈來愈不對,決定說出一切,所幸兒子經歷此事懂事多了,現今29歲的曾志剛已有個好工作,在電腦資訊公司服務。






為友頂罪遭背叛 頂罪亦犯法

台北市一名曾姓男子,10年前因為同學騎車不慎撞到人,曾姓男子怕同學沒駕照判刑重出面頂罪,沒想到被撞的老先生一個多月後不治死亡,頂罪的曾姓男子依過失致死罪,判賠128萬肇事的同學卻避不見面,曾姓男子才上訴陳訴頂罪事實,高院改判偽造文書,判刑50天。頂罪的曾志剛,依過失致死罪嫌,被判刑六個月,易科罰金128萬;沒想到肇事的黃冠嵐不知感恩,還不願繳交罰金,曾志剛家人提出上訴。從小受洗的曾志剛,本著善意幫朋友一個忙,卻好心沒好報,幸好高等法院還他清白;不過過失致死罪嫌洗刷了,還是難逃頂罪的偽造文書罪嫌,判刑50天。頂罪案例層出不窮,一旦觸法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千萬不要因為一時心軟而鑄下大錯,得不償失。

台長: 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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