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會不許離婚」是連許多對天主教不太認識的人都知道的一件事。要關懷什麼呢?
起初是從「治癒祈禱」中,代禱神父和幾位姊妹注意到心靈痛苦的離婚教友人數增加,向胚芽團體提出關注的需求與邀請,於二○○○年十月二十四日和胚芽團體成員一起聚會,腦力激盪。由此胚芽成員發展出「離婚議題關懷小組」,大約花了半年左右的時間,蒐集、閱讀、討論相關的文件與資料以裝備自己。
聽說我們在關懷離婚議題,不少人馬上的反應是:「你們關懷離婚,很好!她們需要心理輔導。」其實教會內外做專業心理輔導的機構不少,社會上甚至更有專門針對離婚婦女的需要而設立的機構。但離婚教友所面臨的痛苦不是「心理輔導」足以解決的。一個教友如果不得已離婚,除了要處理一般離婚所碰到的:情感上、經濟上、法律上、居住安排、子女照顧及探視等種種問題,身心俱疲之外,父母、親人也未必了解、接受。當她∕他到教堂祈禱、參與活動,希望得到精神慰藉時,面對「完整家庭」之理想,自己的狀況難以表明。如果離婚的身分「被發現」,可能不只招來異樣的眼光,甚至可能被教友、傳道員告知:「不可領聖體!」 — 雖然教會法上指明的是:沒有再婚「可以」領聖體。
我想起瑪爾谷福音中耶穌說的:「這是為了你們的心硬,他(梅瑟)纔給你們寫下了(休妻)這條法令。」(谷十5)指出法利賽人尋找法律漏洞的企圖,與「創造之初」的境界不同。我們今天的教會人士做法有多少進步呢?我們自己是否也可能鑽到法律文字遊戲中,把耶穌那段話語中的下一句「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谷十9)做為讓自己心硬的藉口:只要我們直截了當對人說「不行」,就不必去了解錯綜複雜的困境,不必去聆聽各有道理的爭辯,更不必去面對單親照顧孩子的辛勞,或被迫與孩子分開之母親的淒苦……。
我不能了解的是:這兩句中間的部分所說「但是,從創造之初,天主造了他們一男一女。為此,人要離開他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體,以致他們再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谷十6-8),並沒有什麼「嫁入婆家」委屈將就夫家的意味在內。既然二人成為生命共同體,「生不出兒子公婆就默許他外遇或另找小老婆」這種不合福音精神的陋習,難道不是提倡一夫一妻的教會所要倡導消除的?尤其生男生女不是女人個人的「過失」早已成為常識,如果做婆婆的還會堅持這種說法,除了需要體諒她早年失去受教育的機會,也得設法補救,協助她能夠參與成人教育,而不是以「尊重本地文化」為藉口,不了了之。教會裡一再教導太太努力做賢妻良母,卻不管先生做不做賢夫良父,等到他做了傷害家中和外面女人孩子的事,又不能面對自己,回家打人,離婚!結果那些扛債務、被欺騙、被打傷、……之後又被「休掉」的女人到教會來反而被當作如「公共罪人」對待,情何以堪?這種聽起來叫人難以相信、好似誇張的現象,卻不僅是一個案例而已,而是從不同時、地、年齡、教育程度的婦女中看到的相似狀況,如果耶穌基督在教堂庭院中遇到這樣的離婚婦女,他會說什麼呢?
我們不否認婚姻是雙方的互動(甚至涉及兩個家族的互動),也不否認有時男方是受害者,但種種統計數字顯示肇因於男方的外遇與暴力者,佔了很大的比例。尤其台商在大陸「包二奶」成為風氣之後,台灣的「一夫一妻制」更似乎只是女人要守的制度。教會中表面維持的「一夫一妻制」主流理論在實踐上是否也已開始有了某些變化?在我們不面對、不接受、不承認教會中已存在的離婚現象時,我們對待處於離婚陰影中的姊妹弟兄的方式,是否可能好像雪上加霜?耶穌深情的說:「凡勞苦和負重擔的,你們都到我跟前來,我要使你們安息。」(瑪十一28)我們所實踐與傳達的,與祂的福音相差多少呢?
胚芽離婚議題關懷小組在閱讀討論後、發展了問卷、做了訪談前的教育訓練,才開始訪談。目前進入整理訪談資料、團體信仰反省的階段。我們將於五月五日(主日)在新店大坪林天下一家共融廣場舉辦一場包括從聖經、倫理、教會法、牧靈幾個角度切入的研討會,在專家演講、關懷小組分享訪談之信仰反省結果後,希望與更多關懷人士,共同找出下一步需要有的行動,彌補與預防個人及團體的創傷。
胚芽離婚關懷研討會紀要
秘 書 處
五月五日主日,離開始報到還有半小時,來自外縣市包括高雄、台東的兄弟姊妹們就已經在等著,預備參加胚芽團體的離婚關懷研討會。此次出席人數將近七十,男士也有不少,相當難得。
研討會在呼求「照顧弱小、及心靈破碎者的天主」的開場祈禱、及簡單的歡迎詞後,開始了黃懷秋教授第一場演講:「聖經之婚姻觀念、制度與教導 – 女性神學的解讀」。她特別為未經胚芽許可,刪去原題中的「演變」,加上「女性神學的解讀」之附題而致歉,然後將這篇特別寫成、長達一萬字的論文,從既很學術、又很生活化的方式,提出重點、清楚解說。讓我們瞭解:在古代以色列,婚姻只是家庭事務而非宗教事務,在天主教會的婚姻規定是十二世紀後才逐漸形成。今天基督徒讀經,首先要正視、認識、並承認當年聖經社會的父權中心,不該盲目奉為今日生活標準。要思索當日的規定在今日的脈絡中,還有沒有積極的意義?發人深省。
第二講是孫效智教授的「婚姻之倫理與倫理難題」。他從今日性與愛的分裂、混亂,離婚率高漲的社會現象看婚姻聖事,講到朝聖旅途中婚姻可能失敗,三種婚姻死亡的模式。然後逐步解釋一些似是而非的看法、及婚姻的無效宣告。再講良心的分辨、對教會婚姻紀律的反省。很重要的是:紀律不等於信理,且婚姻聖事的紀律與信理都在發展中;要留心教會紀律與耶穌表率的背離。最後提出團體的使命-旅途中的教會對離婚者的接納、避免法律主義等。他二○○一年五月在見證月刊上發表的「有關離婚問題的幾點反思」,也值得再讀。
問題討論、午餐及簡短的休息後,由作完主日彌撒、從新竹趕來的孫茂學神父主講「從牧靈角度看離婚教友之(團體)輔導」。他分享自己的成長過程與牧靈經驗,用令人心痛的案例來反省;因而他在美國時就已開始購買相關書籍、蒐集相關資料,回台後於民國八十三年至八十四年間,在天主教華語聖經協會聯合會的刊物「融」上,發表了數篇有關『家庭』的讀經。民國八十四年開始,在教友生活週刊發表一系列七篇「關懷單親家庭序列」-介紹照顧單親家庭的使徒工作,包括如何籌劃關懷小組及小組集會例題、注意事項。當時有如石沉大海、毫無迴響。九十年尚有婚姻暴力與離婚一文。此時再分享其中精華,聲音宏亮、幽默風趣,笑聲不斷,無須咖啡也沒人打瞌睡。
第四講是馬文才神父的「教會法對婚姻問題之立法精神與處理方式」。不久前還患重感冒的他,把為神父、修士上課的講義「教會法與婚姻聖事」印好帶來,賣力大聲講解,他那本最新版教會法典,在熟讀十七年後已讀破貼滿補丁。這新法典減少了一些條文與罰則。他也一再重述孫教授說過的:離婚本身不是犯罪,可以告解、上教堂、領聖體。這是因為從研習會之前到研習會過程中,都呈現出一點:就是在這些教會法沒有規定的項目上,有些教友被本堂神父或傳教員自己下了禁令,是不應該的!平常比較有問題的是再婚部分。馬神父也以實例說明,讓枯燥的法律條文有趣易懂。
問題討論中,看到現行法律引發的問題是:如果教友與非教友結婚,萬一後來婚姻破裂,對方沒領洗還好處理些!那是否就不要太積極讓對方領洗?
最後,胚芽離婚關懷小組的五位成員分享了訪談十三位離婚教友的經驗與反省,並與在座姊妹弟兄討論後續行動。有十位與會者留下資料,願意參與關懷團體或服務。除了以分區講習、教區神父月省、出版專輯等方式推廣今天的內容外,需將孫神父贈送的關懷單親方面的書籍內容整理成手冊,俾成立關懷小組可用。相關服務機構的資訊也要印成卡片。長遠建議包括成立熱線、婚前教育等。因而是理論與實務並重。並希望從廣義的家庭牧靈及新福傳來看,由各本堂教友就近聆聽、陪伴,更不可缺。願這是一個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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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 婚 關 懷 研 討 會
時間:2002年5月5日(星期日)上午9點 ~ 下午4點半
地點:天下一家共融廣場203室(台北縣新店市中興路三段219號)(捷運新店線大坪林站2號出口)
聖經中婚姻觀念∕制度∕教導之演變 黃懷秋教授
婚姻之倫理與倫理難題 孫效智教授
教會法對婚姻問題之立法精神與處理方式 馬文才神父
從牧靈角度看離婚教友之(團體)輔導 孫茂學神父
離婚議題訪談之綜合報告與反省回應 胚芽離婚議題關懷組
綜合討論 行動計畫 胚芽離婚議題關懷組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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