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吳孟芸
有段時期,走路對我來說,是精神療癒的一個手段。
那些日子裡,胸臆常常藏著一團低氣壓,使我即連呼吸都感覺到吃力;腦中暗暗安了一顆不定時炸彈,眼看著引信就要被點燃。再也坐不住的我遽然起身,奪門而出。
我似乎看到一個就要壞掉了的人,他的軀幹些許失衡,腳步忽輕忽重有點兒踉蹌,眼眶痠痠的,如果能大哭一場就好了,卻偏偏宛如烏雲四合、悶雷隆隆低鳴、空氣凝固了的午後,雨水遲遲不能落下。
這個人走進了林蔭又走出林蔭,避不開人群便穿過人群,一條街道緊接著一條巷道,路往哪裡開展便朝那裡走去,一刻鐘兩刻鐘一個小時兩個小時甚至更久,汗水緩緩自耳際浸漫而下,衣衫上印出濕印子,而終於,呼──終於胸口逐漸寬鬆、呼吸暢順,步伐重又校準回常軌。走路以自我修復。
走路多半與思考連結,盧梭《懺悔錄》裡就曾說過:「我只有在走路時才能夠思考,一旦停下腳步,我便停止思考;我的心靈只跟隨兩腿運思。」約翰‧泰爾沃在他的《逍遙行》中則有:「至少有一點我可以大言不慚地宣稱,我和古代聖賢一樣樸素:我在行走之際沉思。」但我走路的初衷,相反地卻是為了緩和腦際的運作。
各種思緒參差湧現彷彿一杯混濁的水,我藉著踏出一個步伐再踏出一個步伐,機械性、儀式性的簡單重複而慢慢沉澱、清空,隨之而來的,某些清新的關於創作的念頭──也許就是所謂的靈感──便如鮮嫩新芽一般啵啵自皴裂枯敗的枝幹上萌發。走路是行動的靜坐,甚至使我有了新生的契機。
痠,也許逼近於痛,是大量走路的副產品,就像水泥在凝固的過程釋放了熱,相反地,冰雪融解時吸收熱量,而使周遭環境溫度降低。
我曾在沒有太多走親山步道──規畫得宜的低山山徑──的經驗下,自觀音古道登硬漢嶺制高點,下山後跋涉至八里渡船頭,搭船到彼岸淡水賦歸。鐘擺一般,上一個步伐帶動下一個步伐,運動T恤濕了又乾乾了又濕,白色薄鹽結一圈圈年輪也似的痕跡,自日正當中至月亮高掛,東轉西繞地,一趟下來六七小時,累是難免,但精神亢奮,覺得自己可以走得更久走得更遠。想要走得更久走得更遠。
翌日背痛腰痠,只差沒有癱瘓在床,實在是太不知好歹;卻同時盤算著下回又該上哪條山徑晃晃。
適當的痠痛是鍛鍊的成果,生命存在的證據。我翻開我所敬愛的小說家柯慈的《麥可K的生命和時代》,直覺可以找到共鳴,果然發現了這樣的句子:每當K「在田地裡來回走動時,他都感覺到一種來自肉體存在的深刻喜悅」。
這種喜悅來自於禮讚感知身體的原始方式,來自大自然的鄉愁,關乎土地與勞動,也來自對都會文明下用進廢退、據說人類將演化成只剩一顆西瓜腦袋而四肢終將萎縮的預言圖像的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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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時候,「走路」帶有小資情調、布爾喬亞的色彩。
行進間總是左張右望,指認探出牆頭的花草,凝視鐵窗的花樣和鏽斑、老房子木頭風化後的紋理,掃描街路上一張張臉孔,捕捉能牽引情緒之一瞬如魚標浮動的物事,多半關乎美。不管美麗的城市與否,總有些因為多情想像而美的星星點點浮凸而出,尤其是生活在他方之際。
我不排斥與人偕行,但更鍾情一個人上路。
最是迷人的是那些兼收山海之勝、地勢高低起伏如小夜曲緩升緩降的城市,舊金山、長崎、香港,乃至於馬來西亞新山:我的大馬同學領著我爬上馬路頂端,放眼對岸是新加坡,眼下為柔佛海峽,海的顏色是天空的顏色,樹的表情是風的表情。
去過許多回香港,漸漸地也就不再迷戀於街市繁華,但總是好期待的是,每到香港要消磨半日光陰的南ㄚ島家樂徑。
可以在中環搭渡輪,索罟灣登岸,經海鮮大街、天后宮,走上家樂徑。家樂徑地勢和緩、路面平坦,雖有人跡但乾淨、安靜,全長六公里,慢慢走約花兩個小時可抵榕樹灣。此徑前後有蘆鬚城泳灘和洪聖爺泳灘,前者僻靜、後者喧鬧,端看個人喜愛,不妨逗留片刻。
在榕樹灣用過晚餐,天色轉暗再搭渡輪,通常忍不住就打起盹來了,當渡輪駛進維港,睡眼中香江最富盛名的夜色層層逼近,惚兮恍兮,是夢的質地。
職場曾舉行辦公桌布置競賽,主題乃「夢想中的旅行」。人在路上,心若無餘裕,則恆常在趕路,趕朝陽之一瞬、夕照之魔術時刻,趕繁花之易老、煙花之薄命,所以我的旅行,夢想中的旅行,別無所求,只是祈願不趕路,慢慢走。
京都是宜於慢慢走的城市,有個春天,我準備前往西郊善峰寺,巴士在山徑上蜿蜒而行,中途我臨時決定下車走走。馬路旁休耕的田地裡滿滿盛開著三葉草的小花。宮澤賢治說,只要在傍晚時順著白花三葉草花朵上所見到的號碼一路走下去,便能抵達「波拉農廣場」,那是一個沒有煩憂擾攘的烏托邦。
暖陽驅走一整個冬季的寒意,空氣清淨滌盪著胸膛,走著走著,驀地在爬坡的馬路頂點出現一株巨大櫻花樹,以藍天為背景盛開一樹白色花朵,起風時,花瓣如雪紛紛揚揚。滿開時繁華至極,凋零時如夢初醒,啊,比櫻花更美的,只有櫻花。
徒步至善峰寺時,方才一車旅人都已準備離去。時間不早了,據說由德川家族第五代將軍之母親手栽下的枝垂櫻下,我聽見一個聲音說「別偷懶,客人又上門了」,幾個嬌嫩的聲音落錯回應「是」,間雜一兩句不情不願的牢騷,又有聲音說:「忙過花季,就可以休個長假了。」我四下尋找,並無人跡,一陣風吹過,盛開粉紅色花朵的枝條款款擺動,搖啊搖啊搖,美人伸了個懶腰一般,最是婀娜多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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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出門,總是為了在書櫃找一本適合搭捷運通勤三刻鐘翻閱的書籍雜誌而舉棋不定;不請自來的則是旋律,驀然附身,頑強地成為當日主題曲。
有個早晨醒來,報到的是「Whoever finds this, I love you !」,蕭瑟的秋日午後,一個老人踽踽走在荒蕪小徑上,他發現落葉堆裡有一張紙片,拾起一看,淚水泛出眼眶,那是鄰近的孤兒院裡一名小女孩擲出的瓶中信。因此我有了一個想法,決定當天走路就將目光投向地面,去尋找字紙,有手寫字的紙條。
多年前初北上,我曾在一個深夜不小心把自己困在一個廢墟也似逼仄的屋子裡。洗手間有氣窗開往防火巷,但我既非蜘蛛人,也不是美國隊長,沒有手機沒有室內電話,無計可施而又坐立難安之下,我將一張字紙逆著郵件投遞孔擲向馬路,SOS,Whoever finds this, I need you !
然而那張呼救的紙條,像是沒有魚咬的餌、斷線的風吹,一如許多年後,因為一首歌我打算在路途中撿拾字紙卻一無所獲。
也許這已經不是一個手寫字的時代了:與一名初識的朋友臨道別時打算留下聯絡方式,我轉身去掏背包,準備找一張紙一枝筆,掏啊掏地到底塞哪兒去了?一抬臉迎來的卻是對方錯愕的表情。他說你找什麼,順手抄起桌面手機,曉諭我這個手寫字時代的遺老:不是有手機!
城市的風景悄悄地在改變──有回通勤途中我驀然意識到,整個捷運車廂的乘客莫不埋首熒熒發光小螢幕,一個人是一座小劇場,搬演著獨角戲;只有我仍翻讀著報紙,手上有油墨,彷彿異教徒。
可以等等我嗎這世界,以步行的速度。
還好我們仍然走路仍然唱歌,邊走路邊唱歌。
有段時期,雙腳踩踏出的旋律常是,「他沿著沙灘的邊緣走/一步一個腳印 淺淺地陷落/他沿著沙灘走 不再回頭/他脫了鞋子/喜歡那種冰涼的感受」,在那些挪用周夢蝶的詩句來說,「所有的夜都鹹/所有路邊的李都苦」的情緒沼澤裡,走得有氣無力,哼得失魂落魄,少年維持了好長一段日子的煩惱。
演唱會上,有些歌手重唱多年前熱門單曲時,會重新編曲,聲稱是因人事歷練、心境轉折,便有了不同演繹方法。問題是誰要聽這個啊?去聽演唱會,就是要聽原汁原味原版復刻,帶我們重回現場啊。
可是真的耶,一個人好自在時,哼起曾經讓人濕了眼眶的失戀情歌時,也好無感;現此時重新唱起「生命中沒有多少時候/可以這樣沿著什麼沒有目的地走/也沒有什麼人規定過/只有十七歲才可以光著腳/十七歲才能為這樣簡單的事實微笑」,多了輕快少了沉重,多了遊戲的趣味,少了鑽牛角尖的死心眼。
就這樣,走著走著,走過春的氣象詭譎,走著走著,走過夏的燠熱躁動,走著走著,漸漸地我感受到,感受到了秋日小風輕吹,帶走一些躁急的氣味,秋陽薄薄,曬褪一些衝動的顏色。我明白了無論如何總會有一條路,等在腳步之前。這是時間送我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