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花展會場上,一名年輕媽媽將她的相機鏡頭對準每一品系蘭花喀擦按下快門,兒子陪在一旁,並不欣賞滿室繽紛,純粹只是等待而逐漸失去耐性,幾度開口催促,但他的媽媽並未從鏡頭後方移開視線,只是漫應著。小男孩嘟嘴,臭著一張臉,終於令人發噱地,說出也許學自電視連續劇的台詞,到底是我重要還是花重要?誰知這名年輕女人忙不迭地敷衍兒子:都重要,都重要。
儘管我也愛花,但目睹有人耽迷至此,還是不免既莞爾又不解。
展場主視覺是以數量龐大、面貌單一的蝴蝶蘭、虎頭蘭、文心蘭布置成各種動物造型,對我的吸引力著實有限,直到驀地發現有盆蘭花擺在透明壓克力罩底,只開一個圓洞,遊客途經莫不循序湊上臉去,才引發我的好奇。大人反應多半含蓄,皺眉苦笑說不太好聞;小學生則直接而誇張,嚷嚷著好臭好臭,更招引得同伴蜂擁而上。終於輪到那對母子,年輕媽媽自脅下將小男孩往上提,站回地面後他說,好奇怪,媽媽,是臭的耶。
也不奇怪,孩子。以這位媽媽對花卉的熱情,必然會找時間對兒子解釋說:孩子,也不奇怪,不管花朵散發的氣味在人們聞起來是香是臭,它們的目的都是一致的,都是為了召喚花媒造訪,傳播花粉;香味通常誘惑了蜜蜂和蝴蝶,臭味則會招來嗜好腐屍、魚腥或排泄物氣味的蚊蠅。
如果這位媽媽讀過徐四金的小說《香水》,那她將抽離文本脈絡,舉書中文字來強化這種香臭等值的道德中立態度:葛奴乙貪婪狩獵這個世界所能提供的所有味道,「一匹汗水淋漓的馬兒身上的氣味,對他而言就和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花蕾那鮮嫩可人的氣味同樣等值,一隻臭蟲身上發出的刺鼻臭味,對他而言並不會比貴族家廚中正在串烤的小牛肉更沒有價值。」
就比如說吧,蘇門答臘熱帶雨林裡的天南星科植物魔芋,每一千日才開花一次,而花期只有三天,巨大的花朵直徑超過九十公分;魔芋會發出濃濃腐屍味以廣招徠隧蜂,但最近的一朵花可能開在數公里之外,加上潮溼的熱帶雨林發散氣味不易,所以花朵正中央有一根高高聳起可達兩百八十公分長的花柱,煙囪冒煙一般地將氣味散播開去。
同樣是天南星科的死馬海芋,地中海上某些海鷗繁殖的島嶼可以發現它們的蹤跡。在那些島嶼上,鳥糞、魚屍、鳥屍橫布,臭氣瀰漫,卻是蒼蠅和螞蟻的迦南地;死馬海芋不只有腐屍氣味,它的暗褐紅色花朵上還密布毛髮,讓麗蠅以為那是一具腐敗中的動物屍體,為它所迷醉,前仆後繼。
至於蘭花的細節,年輕媽媽很可能保留到孩子再大一些才會開口,因為這個話題很難迴避掉「性」。
蘭花一向被視為性欲和多產的象徵,它的球莖模樣常被人拿來和睪丸相提並論,在德國,說人有了「蘭花主意」,是說這個人起了色念……蘭花與性連結,不僅因為據說球莖萃取物可以作為「喚醒性欲的發動機」,還在於它引誘花媒的方式充滿了情色想象。
植物學家說蘭花是最聰明的植物,它的聰明尤其表現在詐騙和欺瞞。幾乎所有植物在驅動花媒為它傳播花粉的同時,提供勞動的報酬,但有些蘭花卻愚弄花媒,任牠們白忙一場。比如不只一種蘭花偽裝成雌蜂,有深棕色雙眼淺棕色軀體,閃耀藍光彷彿翅膀輝映日光,甚至還長有茸茸細毛,同時發出雌蜂的氣味。雄蜂被愛沖昏了頭,試圖與它交配,就在暈頭轉向之際,花粉囊粘上雄蜂的頭部或尾端,快遞至另一朵蘭花。
南美洲有一種蘭花,則為它的專屬信差──雄性珍珠蜂──準備了蠟一般光滑的油脂,這是雄蜂在求偶儀式中用以討好雌蜂的「香水」;當雄蜂大費周章採集油脂,會連同蘭花強迫黏在牠身上的花粉囊一併帶走。生物學家、BBC自然生態節目主持人大衛‧艾登堡祿告訴我們:「每一種蜜蜂都有專用的香水,所以每一種蘭花都針對特定蜜蜂的需求,為牠們量身打造香水。」蜜蜂如何發現專屬於牠們的香水,大概也像葛奴乙聽令本能的驅使?
硝煙瀰漫中,葛奴乙受到一縷幽香的煽動,穿街走巷越過大半個巴黎,「陰溝裡的水,廚房裡的爛菜葉,到處跑的老鼠,人和動物的糞便……就在這些尋常的臭味當中,那一縷絲帶般的動人幽香卻遮蓋不住地一路牽引著他,雖然柔細卻十分清晰。再往前走幾步,就連微弱的天光也被高高的樓宇遮蔽住,葛奴乙在完全的黑暗中繼續前進,他不需要用眼睛看,那香氣自然會引領他走在正確的道路上」。最後葛奴乙發現了一名少女。
與珍珠蜂、蘭花共同演化不相同的是,不旋踵葛奴乙便失手殺死了這名少女。
所謂「共同演化」,指的是「一個物種的演化促使另一物種也演化」。兩個物種的演化互為因果,有時是競爭關係,破解對方的防禦或侵略,有時是相互依存,最終演變為親密夥伴,若有一個物種消失,預告的是另一物種的消失或改變形態。最知名的共同演化的例子,是馬達加斯加島雨林的大彗星蘭和非洲天蛾亞種。
大彗星蘭俗稱聖誕之星,它的花蜜藏在深達十一英寸(約三十公分)的管子底端,達爾文推測:「我們應該明白此植物受精全賴這細長的花蜜管,以及只藏在花蜜管窄縮底端的花蜜。真沒想到,竟有昆蟲有辦法取得這些花蜜……在馬達加斯加,必定有種飛蛾的嘴器能伸長到十至十一吋!」當時,還有些昆蟲學家嘲笑達爾文的這個想法。但是四十年後,一九○三年,昆蟲學家果然在島上發現了巨大的非洲天蛾亞種,而直到二十世紀九○年代,才有人觀察到達爾文所預言的,非洲天蛾以與牠的身軀不成比例的長嘴器吸食聖誕之星的花蜜。
可知不管什麼物事,比如魔芋發出屍臭、蘭花偽裝雌蜂、把花蜜裝在宛如通往地心的管子底端,之所以會以這個而不是那個形式存在,背後都有個理由。
因為對年輕媽媽耽迷於蘭花的熱情感到興味盎然,我一路若即若離地跟隨這對母子。小男孩終於極度不耐煩地,哽咽著要媽媽帶他離開會場時,年輕媽媽蹲了下來,將他攬進懷裡,輕拍他的背對他說,爸爸車禍不能出門,他那麼喜歡蘭花,媽媽拍照回去給爸爸看,爸爸才會快一點好起來喔。──這個我所期待、掌中小說結局式的場面並沒有發生。
儘管如此,我仍相信,不管什麼舉止,比如年輕媽媽為了拍照而無暇顧及兒子,哪怕我們難以理解,甚至本能地排斥,但它的背後都有一個理由,支持它以那個形式存在。
**刊載於人間福報201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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