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爆發了一件杏壇醜聞,某位年輕、剛從外國回國任教職不到三年的老師,和一位女學生發生戀情,是女生先主動要求發生關係。其實平心而論,男未娶、女未嫁,這種事情除了師生戀的爭議之外,似乎也不值得令人生氣,畢竟是別人的私事。
但是,我發現我受到這件事情的衝擊很大,我真的很生氣。現在,我要來反省自己那麼生氣的原因了!第一、因為我和這兩位當事者都有一段時間的互動,在互動中,女方不斷的演戲、說謊。這犯了我的大忌,我最痛恨別人說謊和做作,剛好這個女學生把這兩項發揮到極致,明明就跟老師同居,大夥一起去老師家時還故意裝著問我說:老師家在哪一層樓呀?好想看看老師家長什麼樣子喔…..之類。太扯了!現在想起來真是被當白癡耍。其實這種事情妳可以不要說,我也不會逼妳說,但也不用說謊吧!不說和說謊話兩者是天差地,我想這些謊話一旦被拆穿之後,沒有人會想同情妳當時說謊的動機與情境,只是會有一種被裝孝ㄟ的憤怒情緒。
第二、男方有一位交往很久很久的女朋友,從學生時代開始,一起出國唸書、男方身體不好,女生不顧家庭反對跟他在一起,陪他走了好久,終於等到男生有一點成就,有經濟基礎可以結婚的時候,這個男生把一切轉手獻給這位年輕的女學生了。「只見新人笑、不聞舊人哭」是讓我最難過的地方。
第三、其他老師的包庇。即使思想在怎麼開放、道德標準在怎麼樣寬鬆、兩性關係在怎麼樣的進步,還是有一些做人最根本的道理和原則是不容被挑戰的。如果這件事情理所當然、無罪可責,那她們兩個幹嗎偷偷摸摸,不能公開?如果她們問心無愧,幹嗎不能抬頭挺胸做人?如果這件事情可以被諒解,那不會引起大學部學生的反彈,也就是說沒有人覺得這件事情是正當的、是值得被同情的。但是老師們選擇的方式是迴避、沒有人要當壞人。
我想了想,真的搞不清楚什麼是「壞人」、「好人」?有人勸我不要生氣、不要對人有那麼大的好惡,可是當世間的萬物都無法引起心中的激動情緒之際,那樣是一種解脫還是冷漠?是一種超越還是放縱?我不知道…。二哥給我的答案是自作孽會有報應,等老天去報應他們吧!但是這個答案老是讓我想到經濟自由主義的論述:「不要干預、市場慢慢會達成均衡、價格會決定一切。」於是我們最好的策略是什麼都不要做,眼睜睜看著事情順應「自然法則」運作。但如果這是我的出路,那我最好趕快放棄社會學,因為不要干預就是最好的因應之道,有了這句話幹嗎還讀那麼多書,根本不需要也派不上用場。
我也不喜歡讓自己陷入這麼憤怒的情緒當中,那樣怎麼解脫?要怎麼樣處理是有智慧的方式?當研究一個社會群體的學問知識無法解決自己身邊的微小問題時,我又應該怎麼自處?面對這些令人討厭的事情、面對這些醜陋不堪的人性、我要怎麼回應與改變?身為一個小小的我,怎麼去撼動這個日益冷漠、毫無感情的社會?你們一場「純純的戀愛」卻造成我對人性信任的重大傷害,人是可以這麼容易說謊而不愧疚、可以殺人於無形、然後在所有道德責難的過程中又化身為戀愛不自由下的受害者。
面對這件事情我真的束手無策,我不反對你們的戀愛,但我討厭憎恨的是說謊騙人、把人當白癡耍這件事情,不要讓妳周遭的朋友們都活在妳編織的謊言當中,因為有一天當他們知道了事實的真相,他們會像我甚至比我還要難過憤怒,不要騙我們了!如果你們低調的進行,沒有人會不同情,但千萬別到處編織謊言了,切記,「不說」和「說謊」是兩個不同本質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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