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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7 03:58:03| 人氣1,151|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花蓮也有星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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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號,當「超級星光大道」上楊宗緯、曹格、蕭敬騰終於千呼萬喚始出來,合唱起<背叛>的時候(還是他們個別唱比較好聽),花蓮港邊也封了路,短暫築起一條拿掉「超級」字眼的「星光大道」──這是一項橫延2個月的觀光節目,完整名稱為「2007花蓮星光大道『Hello, Hualien 樂活趣。』」。在花蓮觀光資訊網上,這和「2007花蓮鯉魚潭水舞嘉年華『光幕幻影,花火鲤躍』」訊息並置,可以想見這兩項活動是暑假的官辦觀光盛事。

少了星光的「星光大道」
只是,在某個晚上我從頭走到尾,一路下來,卻絲毫不覺有甚麼星光,就像在夜晚走過一條沒有路燈的街道那樣的黯淡而平常,走完了不是走完了,就是「走過了」而已。

是的,這條星光大道有原住民工藝、有吃喝攤位、有兒童遊戲、有公益攤位、有街頭表演、有民宿與飯店傳單的集合。但是,把所有的元素放在一起就能匯聚出耀眼的光芒嗎?難道觀光的焦點就是盡可能提供「多元」的選擇嗎?

一個大型的暫時性夜市
一路走下去,心中越發疑惑:所謂商業,所謂行銷,重點不是讓客戶/遊人「體驗」到花蓮/花蓮之夜的美麗嗎?如果是這樣,那這個活動到底推廣了花蓮的什麼?為什麼我在這裡感受不到「花蓮」獨有的氛圍?它的主題究竟是什麼?充其量它只是一個大型的暫時性夜市(只開到晚上10點),而且還需以繳交的稅金(納稅錢)自費。此外,現場雖然在不同區段之間皆安置了舞台,但節目內容以及表演時間卻沒有任何的看板或節目單讓民眾清楚得知,這不啻又是一項明顯的缺失。

我試著想,如果改而製作一張夜間觀光地圖,同時在許多點提供接駁公車,省卻移動上的麻煩,會不會更能表現出花蓮夜晚的活力呢?而且這些觀光地點(當然包括夜市)都是既有的,不需要特別量身打造,更能表現花蓮真實的一面。

隨意安置公益團體的攤位
甚而,據聞主辦單位安排了約50個免租金的攤位開放公益團體申請,但卻是最末的區塊,在前面兒童遊樂設施的遮擋以及星光大道距離過長的影響下,每日的業績較之前面區位的攤位可以說相差天南地北遠。親身感受,的確發覺該區的光線較暗,以及前暖後冷的人潮差異。公益團體遠佈四面八方,平日多靠政府補助維持營運,在這樣可獲利的場合,卻因為位置安排不當,導致團體虛耗了本就捉襟見肘的人力物力。不過有些公益團體本身似乎也有需要檢討之處。因為有些團體乾脆就當起二房東,租給別人去擺,這也不是什麼好示範,大概可以說是市集式活動頻繁的一項後遺症。

只要人潮,不管方法
這項活動恐怕再次彰顯出了政府「只要人潮,不管方法」的消極思維,以及承辦單位(據聞是某大報下的子公司)「只求盈餘多,不管地方活」的營利傾向。因此,將活動取名為「樂活趣」不啻成了最大的諷刺!

於是,在下一個週五夜晚,雖然前一週「超級星光大道」冠軍決定賽有點歹戲拖棚,我終究還是選擇留在家收看最後的頒獎典禮。


※發表於《東海岸評論》(2007.8)

台長: 吳思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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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是這樣說,但我還是很想玩大型充氣玩具啊!
2007-08-28 21:40:20
薛西
瞇,

啊,不過已經結束了耶......
2007-08-29 08:56:3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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