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生活作息很規律的人,室友整理狂可做證。
上星期與整理狂、幾個共同的朋友一起吃ㄕㄨㄢˋ羊肉的時候,大家談起周末的休閒娛樂,整理狂跟朋友們說:「她(指指我),每天過得都一樣,我可以做證。她(還是我),是沒有周末的」。
朋友們奇怪的看著我,我笑了。整理狂說得對,我的確每天過得都一樣,當然,也都不一樣。
一樣的是,每天七點半左右起床,九點多左右出門上班,十點開工,下午六點左右下班,之後就按照喜好排列;有朋友聚會就聚會,沒聚會去運動或者回家吃飯,偶有工作需求,也會花點時間在上面。如果要在此寫點五四三,大約都在晚上十一點到十二點之間,偶爾特別晚超過十二點,然後上床睡覺。隔天重複,周末一如周間。
許多人都覺得我這種生活很壓抑,或者無趣,好像沒有甚麼溢離常軌的樂趣,畢竟就是不停的重複再重複。但,卻沒想到,這是我自由意志下的選擇。因為這樣的生活之於我,有種莫名的節奏,節奏之中有律動,然後樂趣就順水推舟而生。
在這之前,我經歷過幾類型的生活方式。
好比大學時很不規律,每天好像free jazz一樣,今天規律,明天又晚上兩點睡覺,後天為了要準備考試,熬夜到三四點,然後回來再補一大覺。很遺憾本人不夜遊,為此曾被七年級表妹嘲笑為「沒有大學生活可言」;沒辦法,這又牽扯到我另外一個古怪的習性:怕黑-->黑夜很孤寂-->再怎麼熱鬧後都更加冷清-->不夜遊。
大學這樣的生活節奏,事後想想其實並不習慣,只是為了「大學生活」這四個字不得不然的必然虛榮和矯情(自然,當下是種真性情),總是從中尋找歡笑與快樂來證明自己很開心。
工作之後比較規律,卻是種異於常人的規律。晚上大約十點、十一點下班,白天約九點起床,然後上班。有一陣子,一下班便跟兩三好友到PUB喝酒聊天跳舞,平均一周去個兩三次,當時發下豪語「要把全台北夜店給逛遍,然後寫在blog上」(我的確為此開了一個blog,但現在恐怕老早被取消了),可是當我們都太喜歡其中某個PUB的酒後,就很自然地安定下來,接著隨著其中幾個交了男友也就無疾而終,黃金單身貴族的夜生活就此畫上句點。
現在想想,那一段下班晚上泡PUB的生活其實很開心。我們喜歡去純PUB,酒好、朋友好、bartender也好,很自然就聊得開、很輕鬆,某些特殊的情誼便由此建立。每次回到家大概半夜一兩點,喝了酒腦袋昏昏的,洗完澡倒頭就睡,現在想起來,仍然感受非常都會感、社會人士的生活;現在想起來,還是感受到當時的奔放和自由。那時候,我總認為自由是揮灑,揮灑時間、金錢、精力、話語,你感覺自己可控制的事物何其多,一整個奔放起來,那就是自由。
不過再怎麼樣的節奏,最糟永遠比不上按照別人的節奏生活。每當開始談戀愛、身旁有伴之後,我便開始意識到自己逐漸讓渡出自己生活的節奏,開始過著別人的節奏;因為腦袋同步變得不清楚,生活自然就莫名其妙起來。幾乎在第一時間內,你的理性便會告知「不適合別人的節奏」,或者「別人的節奏你並不開心」,畢竟過沒幾天就覺不順手,但是戀愛的時候,欲望和意志兩者相加永遠大過理性,就會開始過著看起來是自己、卻是別人的生活。
三年前,最終回歸到自己的節奏時,我開始回想,自己人生裡最美妙且充實又快樂的時光是甚麼時候?幾乎不假思索,就是來台北念大學之前、高中以前住在家裡的日子。捫心自問,明明自己比較喜歡白天,因為白天精神好腦袋清楚,為什麼要嘗試著喜歡黑夜?(以前總認為那樣比較浪漫)明明自己喜歡腦袋清楚,為什麼要讓自己睡眠不足然後渾渾噩噩?(以前也認為這樣才是現代人的生活)。
於是在平復失戀後,算是有意地開始回歸到以前高中時期的規律生活,只有兩個原則:盡量早睡且早起,以及時間到了做該做的事情。反正沒有太多的事情要顧(攤手),終於也沒有人讓我煩惱(呼~~),扣除掉不相干的邀約、不喜歡做的事情,我的主題不外乎家人、朋友、工作,其他事情沒有那麼難安排;再加上我其實是個慢速的人,儘管中間可以變換個節奏,最終還是慢的;幾經調節,最後就成了現在這種生活組合和節奏,然後不停地重複。重複之中自有韻律和節奏,至於旋律,那可是每天自己臨時創作;我喜歡神智清醒、心靈清明之下寫出來的曲子,我可是從以前就沒欣賞過拜倫雪萊抽鴉片寫詩的浪漫。
某一個周末回台中省親,八十多歲的外婆與我坐在沙發上聊天,她有意無意地說:「你們還年輕,日子是加法;像我都八十幾了,日子就從後面算了。每一天都是多出來的」。她的話深深震撼了我,並非因來日無多的悲傷,而是時間感,生活並非我所想得那麼單純,有節奏、有旋律即可,最終結還是有時間限制的;無論你是布魯克納第八、馬勒第六、貝多芬第九、舒伯特未完成,或者巴哈一闕賦格,結局都相同。
從那天開始,我試著過減法生活。很多事情,先做再想;非想不可的事情,先分辨哪些可以想、哪些不用想;時間和腦力要花在有價值的人事物上。因為雖然來日方長,但的確去日苦多,更別提根本不知道自己是甚麼曲子:以為自己至少是貝多芬第七吧,事後證明只是舒伯特未完成或者馬勒第十;又或者希望自己只有費雪狄斯考唱完一首「何處往」的時間,莫名其妙卻比布魯克納第八更長。
走筆至此,意思再清楚不過,也就不用費力再來個終曲樂章做總結。願大家有美好的一天;bon jour et bon chance.
PS1: 有人問我如何訂閱BBC MUSIC ,請到BBC magazine網站查詢。目前有年終優待,一年十三期六十八胖,比我當時訂的打八五折,每期都有一張CD,品質和選曲都很優。但是--訂閱雜誌的禮物,價值約六十胖的布蘭德爾全本貝多芬鋼琴奏鳴曲,以及等值的耳機,只有英國當地的新訂戶可享用。
PS2:昨天重聽海飛茲最後告別音樂會。現在沒在迷戀final concert這件事,但海飛茲這場告別音樂會,還是聽得我血脈賁張。個人偏愛法朗克和史特勞斯小提琴奏鳴曲那張,倒不只是海飛茲這輩子唯一一次的法朗克是在此完成,也非因為這兩首都是我愛曲,更非認為歲月並未腐蝕八十多歲海飛茲的技巧,而是老話一句,他拉得真是太堅持也太好了。
海飛茲並不是完美,他的法朗克第四樂章最後結尾,其實拉錯音;過往許多演奏錄音中,其實也因個人風格過多而失之於分享的向度;音色的冷瘦也經常為聽者所詬病;他的cadenza也寫得又難又難聽;他終生熱愛jazz,但他其實jazz不起來,這也都是事實。
儘管如此,我自己喜歡且願意持續聽海飛茲的理由是因為他拉琴的態度和莫名的精神意志;他拉得再快,但很少聽到他擦弦滑壘,永遠都是拉在音該出現的位置和時間;他拉得再心弦震盪、情緒滿溢,也很少聽到他為此而耍花腔,犧牲音色的飽滿;感人的巴哈夏康或者西貝流士協奏曲,其感人來自於海飛茲對於小提琴的自我控制和掌握,其中沒有絲毫僥倖。
當弓搭上弦的那萬分之一秒間,就是放在適當的位置和適當的時間;如果要快,就是全場皆快,從一而終,而非爽的時候快、不爽的時候慢,海飛茲不來這套。他不討好觀眾的味口,也不誇耀自己的掌握度,他--誠實。
我聽著聽著頓時陷入冥想:如果有任意門,讓我任選三場歷史上發生過的音樂會,我會選哪三場呢?(這問題應該比荒島CD那題有趣點吧?!)姑且不論暫無結論的兩場,但其中之一便是海飛茲這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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