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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4 08:48:50| 人氣2,536|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紫珺的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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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www.chillscafe.com.sg/images/sorry.jpg


文/林玉鳳


  讀到香港那個獨闖深圳的十歲女孩要寫或寫了道歉信的新聞,倒在好奇那封道歉信可以有什麼內容,會不會是這樣的:“校長,主任,各位老師、同學:我出走到深圳一事,是我錯了,令大家擔心我了,實在不好意思,我向各位道歉。”

  可是,再讀新聞的內文,就知道這樣的道歉信應該是不合格的,因為紫珺“親手寫的道歉信內容大致是對自己做錯事表歉疚,希望得到諒解”,“惟經校長初步閱讀後,發覺內容過於簡單,未能清楚交代事件,要求她重寫。校長稱:「我哋想佢從犯錯中學習改過,想佢深切反省,盡訴心中情,佢愈講得透徹,愈得到別人嘅接納寬恕,心理嘅治療愈到位!」”

  小朋友出走成為大新聞,除了因為她只有十歲,因為她失蹤了二十小時以外,新聞之所以具有價值,同樣重要的一點應該是小朋友居然可以獨自抵達深圳吧!因為有了深圳一幕,出走多了點奇情,故事才不再僅僅是個小朋友任性或貪玩的問題,還是一個牽涉小童可以獨自離境的出入境制度問題。所以,紫珺之所以成為那幾天的“風雲新聞人物”,令許多人知道她的事擔心她,不完全在於她的出走,還因為事件本身牽涉到的社會制度的複雜性。

  就因為事件引發的小騷動不完全是小朋友的行為使然,更不明白為什麼校方會要求小朋友重寫道歉信,而且還不能寫“太簡單”的道歉信。我明白校長說的“愈講得透徹,愈得到別人接納寬恕”的道理,也聽說過寫信寫作寫日記一類活動的心理治療作用,卻沒有聽說過公開的道歉信有心理治療的作用。當所謂需要別人“寬恕”的行為是一個十歲小朋友的一次出走,她已經回來了,已經為大家的關心道歉過了,我們為何還需要她“講得透徹”呢?這樣的“講得透徹”,是要導她走向更深的內疚還是真的可以讓她從事件中釋放出來?既然她需要被寬恕,就請饒了她吧,一封短短的道歉信對一個十歲的小朋友來說,本來已經太多了,就是三言兩語的感謝信,本來也應該早已足夠了。

  幸好,原來的信有多簡單,後來重寫的又有多詳細,這幾天都不見香港傳媒有跟蹤報導,不用小紫珺因為又上了報紙,而需要在大眾面前又道歉一次。


原載2007年6月7日《澳門日報》“筆成氣候”專欄

台長: 小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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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nSiR
我曾經好大膽咁同一個三十幾歲, 以為人父既朋友講, 佢自己都做過 &quot果個年紀&quot 既細路, 居然唔明白 &quot果個年紀&quot 既細路仔諗乜 ?

校長會唔會係同一個 case ?
2007-06-15 18:22:42
小鳳
Ch@nSiR:
的確是,人過了那過階段,便容易忘見自己是怎麼走過來的!
2007-06-17 08:56:1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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