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述一則小故事-
N年前一位剛從越戰歸國的美國士兵,在舊金山打了長途電話給父母,向思念巳久的父母報平安。
能從慘烈越戰倖免於死,算是幸運了,父母滿是淚水衷心感謝著上帝…
美國士兵很快要回家,但有一個請求…
他對父母說:「我想帶一個朋友回家,他缺一隻手臂和一條腿,走投無路,越戰時我們出生入死、患難共存,現在他需要我的照顧!」
父母說:「兒呀,我們可以把他送到殘障福利局去,倘若和他住一起,會有很大的困擾,也會對我們的家庭生活造成很大的不便,你先回家,我們再設法安頓你的朋友好嗎?」
美國士兵:「無語…悶悶的掛上電話…」
二天後,父母一直未見心愛兒子回家,卻接獲舊金山警察來電:「你們的兒子在某大樓墜樓身亡-排除他殺實屬自殺案件」
父母趕往舊金山認屍,卻是他們朝思慕想的兒子,但是兒子竟然…
「只有一隻手臂和一條腿…」
-------------------------------
我的觀後感:
雙重標準來論述,美國士兵父母明確知道是自己兒子,一定是接納的!
但是美國士兵父母卻因兒子的引導話語,而誤以為是兒子的朋友,所以捥拒!
倘若美國士兵”講述事實更明確”明言告訴父母,自己雖活著,但是巳殘障,失去一隻手臂和一條腿,開始可能無法順利謀生工作,需要父母幫助。
或許就少了這樣的悲劇發生。
倘若父母沒有私心,從兒子的談論中,瞭解到,越戰同胞生死於共,兒子和兒子朋友這樣的關係,現在兒子活著,但是卻有一位需要照料的朋友,能開放心胸去接納他兒子朋友,就少了這樣的悲劇發生。
因為私心阻礙了兒子回來的心願,因為私心兒子失望的選擇自殺…
他會選擇自殺最大的原因也是在於父母說的這段話:「倘若和他住一起,會有很大家的困擾,也會對我們的家庭生活造成很大的不便」
他死裏逃生卻又選擇結束自己寶貴生命…
這樣的結果令人感慨捥惜呀…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