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小姐:
站在妳的立場(買家)我可以體會,妳的憤怒和不滿,妳買了1500元買這件洋裝,事後確看到別人賣720元的。
消費者意識抬頭,保護自身的權益是應該的,畢竟我也是消費者!
我拿的成本價是890+150(刊登yahoo廣告費)=1040元為成本價。
這些不包括,我騎機車去拿貨的過程(人工花費時間)…
從XX到新莊拿貨…我想信賣家要處理的事很多,而合理的利潤也是賣家該賺的!畢竟賣家不做賠錢生意的!
我承認,我想得太天真,看人家賣1800元出去,我就訂1380-1800之間,遇到妳,我不會怪自己運氣不好,您給我上了一課,我是很有誠意要解決問題,我並非只要貪圖賺錢而巳,所以我寫信回妳!
我給自己最壞的打算,就算賠錢,我也不要和人交惡的!
畢竟也是希望求得安心!不是賣掉衣服就算,拿到錢就了事的心態。
當初去拿貨時,老闆再三保證,不會撞衫(結果我也被他騙了…嗚)我在yahoo試賣,開始了一堆問題…
許多教訓是透過別人給的,我把妳給我的意見,當成我寶貴的一課,這也並非金錢可以衡量的。
ps.最後給您良心建議,在yahoo買東西,貨比三家不吃虧,議價在前,買了儘量不要後悔!
衣服的價值在個人主觀,有人要品牌,有人要便宜…
我想當初妳會下標,是因為很喜歡這件洋裝,而且價位妳尚可接受~(不過我想女性的購買慾偏感性,所以也常常買了之後有所比較而後悔)
比較在前,算是理性選擇,不給自己麻煩,也不會給別人麻煩。將心比心,獲得更多!
最後要謝謝妳!
祝福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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