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昔日同窗交了女友。不曾戀愛的他對於初來乍到的情感,憐惜再三。雖萬年羅漢腳的我也可隱約體會他的執著,也深深地祝福他感情可以圓滿。本來,男歡女愛在所難免,年齡到了,時機成熟了,談場戀愛就如同時下年輕人所言:「這是一定要的」。情感有所寄託不僅可使生活多一些喜悅,也可慢慢步向成家立業的藍圖規劃。從這同學的經歷也證明情場中條件論與外貌論只是參考,緣份的有無方是能否在一起的條件。
在情感不順時我們傾聽他的苦水,在順遂時默默等他分享。雖然我覺得經驗可以轉移,但羨慕並未曾與經驗互相連結。記得友人曾問我:「為何要談戀愛?」這是個挺深奧又深入淺出的根本性本體與客體的內省,筆者向來不擅長。因此我只回答了:「起碼感情有了寄託有了慰藉」,當然我未曾提及生理上的滿足。因為談戀愛只為了上床多少有點露骨及難登大雅。不管現在是幾世紀,情感與肉體關係間的附著孰輕孰重應該不辨自明。不過友人卻提出了疑問:「難道不是為了那件事嗎?」,「為了」一詞充滿獨佔性,也就是唯一的目的。我並不表認同所以也只是敷衍而過。附帶與順其自然的結果並不是目的更談不上手段,或許這正是友人難以分辨與煩惱的所在。
世上充滿各種類型的愛情,所以什麼是正確的交往?除卻以社會規範與常識做判斷外,似乎也只是腺體的分泌與情結的錯綜。近來軍中同事介紹某女中的教師給筆者認識,一開始我也難掩期待之情,但經由共同參加研討會後,我覺得這小姐是挺不錯的,而對方似乎也頗有意願,只是到頭來自己卻冷了。我自省覺得沒有意願,一來時機不對,筆者即將退伍,這位老師身在台北,我不想「越國以鄙遠」來經營,二來我也沒被吸引到想超過友誼的界線。其實說穿了,對方不曾吸引我,如此而已,腺體分泌不足,緣份不夠,要退伍了都只是事後歸因的結論。
友人是否真有內省,我不得而知。但是否應該盲目讓自己陷入,的確應該考慮,情場上「寧缺勿濫」應是我等這年齡該有的認知。僅以此文獻給正值戀愛的同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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