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地點/時間:Stanley park of Vancouver 2012-11-08
旁白:同樣的一件事情,有陰暗面也有光明面,端看你怎麼想!
今天是平安夜,在西方國家來說,很重要的日子。
是以,我的心情,在這樣的夜晚,也顯得特別的平靜?
所以我決定,將一些殘酷的真相,給揭露出來……
或許,有的人很羨慕我,可以到加拿大打工渡假,因為FB上,永遠只看到我在Happy玩樂的照片……。
疏不知,那是我報喜不報憂的習慣。
表面上的風光,檯面下的心酸。
雖然,在溫哥華的第十天,我很幸運的,就找到工作,然而,也是惡夢的開始……
因為在過慣澳洲農場的老人生活和高薪資後,突然要面對繁忙的都市和低薪資,令我有點哀怨。
話說,在澳洲我可從沒做過黑工(指不報稅,直接領現金),可是到了加拿大,卻得做「白工」!
什麼!?你問我「白工」是什麼?
「白工」就是「義工」,簡言之,就是沒有薪水啦!
雖然加拿大政府規定,就算是訓練,也得支付薪水,但「義工」卻是檯面下的潛規則!
尤其在華人店,更是屢見不鮮!
以我們加打人而言,語言程度比不上當地人,加上簽證只有一年,因此想在當地人開的店工作,除了能力還得有運氣!
而且加拿大光從投履歷到面試錄取,短則兩星期,長到一、兩個月,這對加打人來說,是最痛苦的煎熬,除了未來茫然,還有不停流血的「荷包」!
所以為了生存,往往加打人會選擇先到華人店工作。
然後為了得到工作,「白工」的潛規則只好接受……
因為,我就是這樣過來的。
比較悲情的是,我的「白工」天數和時數比別人來得多!
共三天,一天八小,總共二十四小時!
當初老闆娘在提出這樣的要求時,我心裡是掙扎的,可為了生存,也只能選擇妥協。
只好自我安慰,把那三天,當成找工作浪費掉的時間來抵消。
以及,工作先求有再求好,至少先在加拿大有個工作經驗,之後也好找別的工作。
忘了說,我是在美食街的「壽司店」上班,別羨慕什麼吃不完的壽司,因為老闆娘很「摳」,規定生魚片、海鮮、肉類都不能吃,意思你只能吃白飯配青菜啦!
雖然同事會睜隻眼、閉隻眼,但生魚片是真不能吃。
反正我也不吃生魚片,偶爾偷吃個蝦和蟹柳絲,就很滿足了。
可能是位於溫哥華市中心最大的購物商場:Pacific Centre Shopping Mall,所以每天就是忙、忙、忙!
而在「壽司店」擔任幫廚(kitchen helper)的我,覺得最辛苦的,是有很多東西很重,在同事都是女生的情況下,也只好硬上。
洗米是我覺得最吃重的工作,因為一大鍋的米,要整個翻倒出來,怕也有個十公斤!加上我的學習力強,所以就被分配到熱食區,要負責洗米、倒米!
一天下來,兩大鍋飯洗個八次米,我就得翻八次!洗十次,就得翻十次!拿到後面,雙臂整個快沒力!
另外還要到樓下補貨,一包米重達22公斤!每次要把米倒進米桶,我都得罵一聲shit!
再來還有吃飯時間晚,一般九點上班,每每餓到三、四點才吃!兩點吃算早的。
剛開始幾天,早上吃四片土司的我,還會餓到受不了,現在已能適應。
最讓我佩服的,是那邊的原老級員工,似乎都不用喝水、上廁所的!
吐了這麼多苦水,你還會以為我在加拿大,快活似神仙嗎?
其實,回過頭來看,我在澳洲或許也做過比「壽司店」更辛苦的工作,好比高舉著大剪刀,幫李子樹剪枝的工作;好比生菜農場,一天十小時的拔雜草,從彎腰到蹲,後面只差沒趴下去……。
但重點是,那些工作的薪資,至少比較高!雖然加幣和澳幣幾乎一比一,但澳洲一小時沒有十八也有十七,而溫哥華只有十!
最重要的是,澳洲的老闆人都很好,反而不覺得工作辛苦;反觀壽司店的老闆娘,又摳又機車,不免就會放大辛苦的部份。
可是,我現在是在加拿大,不是澳洲,這就是現實!
只能自我調適,找些開心的事讓自己別那麼苦悶;不然就是聽賈斯汀畢柏的「Never say Never」,或瑪莉亞凱莉的「Hero」,給自己力量與加油打氣!
回頭一看,我在壽司店工作,也有一個半月了。
前一個月是難熬的,難熬到我一度決定不做了!
而壓垮我的最後一根稻草,是因為一個加拿大越南藉的女生,以後只改做假日的關係!
女生名叫Angela,她還在念大學,才23歲,可做起事來,令我佩服,力氣甚至比我大,重點是,她才在壽司店上了一個半月!
Angela一般都被安排在打烊,但也許真的能力太強,反而會吃虧,這是讓我在壽司店學到的教訓!
有時Angela下午五點才來,前面的時間,忙得沒空做備料,老闆娘知道她能力強,為了省錢,讓我們這些新人提早下班!
重點是,那些備料的工作,Angela只得自行吸收!
距離九點的打烊,雖然還有四小時,但光打烊的清掃,一個小時跑不了,加上老闆娘不時的order,我只能說,人善被人欺。
而且排五點到九點,擺明就是叫人去打烊而已!
所以,當我知道Angela要休假兩個禮拜回越南探親,之後改做假日後,已被開始安排獨立打烊的我,未來有可能變成第二個Angela!
最讓我覺得不公平的是,與我同期進來的三個人,只有我被安排學打烊,而我被選中的理由,是因為我的學習力強!有的事情教一次我就記住,別人記不住,所以記得住的我,就該死!
要怪就怪:我太過於聰明!導致聰明反被聰明誤!
但也幸虧我聰明,想得遠,所以在知道Angela要休假後,我也決定quit the job!
拜託!欺負人也得有限度,我才不要傻傻的逆來順受!之前A了我半小時的工資,我已「吞忍」下去,這次我真的看破了!
老娘是很需要工作沒錯,但我帶的錢,也夠我生活個半年,做啥那麼的委曲自己?
結果,我反而有點因禍得福,也許老闆娘覺得Angela不在,加上我和另一個台灣女生走的話,剩下來的新人又不可靠,於是順從我的意,讓我調成早班,頂多一個禮拜打一到兩次的烊。
雖然有時一天上八到九小時很累,但至少不用留下來打烊,心情會舒暢得多,而且另兩個新人,也開始分擔打烊,這樣才公平呀!
明明大家領得是一樣的錢,也許我一個小時多領0.25元,卻得做得要死,是怎樣?
之前是一週才休一天,班表亂七八糟,有時早、有時晚,想哪天休,還得依老闆娘心情;現在看開的我,不是早上九點就是十一點的班,一週可以休到兩天,而且決定一週只要打烊超過三天,就要跟老闆娘「靠夭」!
開玩笑,老娘連工作都可以不要,又怎麼會怕妳這個老闆娘!
上個禮拜,來了另一個台灣女生,英文比我還好,但聽她說,也找工作找了一個月,因為她原有的那份工作,一個禮拜只給她12小時的班!
我一聽差點傻眼,壽司店一週隨便也有30個小時,累到我想班少一點都不行。
她還改變了我的一些觀念,有工作可做,就要惜福,想想時數那麼少,連生活費都成問題。
而且她比我還慘,一來就得學打烊!
當然,講了那麼多的黑暗面,還是有光明面,讓我決定暫時留在那裡。
一、至少能練習到英文:雖然工作伙伴不是菲律賓人、就是大陸人,但因為工作環境需要速度,所以口說的反應也變快。
二、香噴噴的白米飯:疏不知加拿大的米,比澳洲還貴個兩到三塊,我又是個每天一定要吃飯才會有飽足感的「飯桶」,幸好我是在壽司店打工,若在麵館或漢堡店,我可能會餓死或肥死XD
三、好相處的同事:雖然在這邊,能力決定一切,所以我算受寵的那個,只是相對的也會比較苦命點,因為妳會別人不會,所以我就得做。但至少原老級的同事,有時也會罩我、幫我,現在還可以互開玩笑,氣氛比之前好多了。
以上,就是笑容背後的真相。
所以,工作的苦悶,我只能找些事情讓自己開心,畢竟人都來了,再怎麼樣,也不能空手而回呀!
所以,晚上決定去教堂參加Choir Concert和Midnight Mass,似乎是平安夜才特別舉辦的。
還是那句老話,人都來了,有活動怎麼能錯過呢?反正又不花錢,是吧?
Anyway,今天是平安夜,祝大家聖誕快樂!
*2012/12/24 PM21:50 pen in Vancou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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