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地點/時間:hobart city of TAS 2010-05-16
旁白:爬上一個較高的山坡,只為了看到那更美、更遠的風景。
再次回來塔斯前,塔斯一直是我在澳洲最喜愛的一個地方。
但在這次回來的二十五天中,有二十天我是不開心的。
起初跟伯伯見面當然很開心,但在相處過後慢慢知道他的生活、衛生習慣,加上許多的因素,造成我越來越不開心。
終於昨天告別了伯伯回到hobart,想說應該可以找回那個開心的自己,卻不知為什麼的,整個心情還是開懷不起來。
早上去教會參加禮拜,隨著儀式的進行,心情漸漸的平靜下來,哼唱著聖歌,淚水漸漸的溼潤著雙眼。
結束後先回backpacker填飽肚子吃午餐,然後最後一次的循禮著這個城市。
走著主街、逛著商店,看著路旁的椅子,依然清楚的記得曾經我曾坐在那裡,那裡──一年前。
晃著晃著忽然看到了麥當勞,聞著那股薯條香,突然有股衝動很想吃麥當勞。但在澳洲吃好貴,隨隨便便就六塊錢,可是吃不飽;在台灣四塊錢就可以打發,並且吃得撐死你!
加減起來也才差二塊等於六十元台幣,但還是狠不下心去吃。
我真的覺得自己對金錢的價值觀愈來愈混亂,快分不清到底怎樣是貴、怎樣是便宜。
壓下了想吃麥當勞的衝動,走到著名的salamanca街,可惜今天沒市集,但是走累了,於是在附近找個草地,躺著休息了近半小時。
或許塔斯還是太冷,雖然出大太陽,草地還是有點潮溼。
忽然想要走去sandy bay的超市,因為之前平均一週去一次,但光走單趟就要半小時,還外加上下坡。
不過有點忘了從salamanca怎麼走到sandy bay,因為之前都是從backpacker走去,路線很好記,一直直走到底再向右轉就會到,這對路痴的我很受用,呵!
走著走著倒是先走回了backpacker,剛好肚子餓了,因為中午只吃兩顆蘋果,於是又下了半包的泡麵加半顆洋蔥來裏腹。
休息了下,時間已是下午三點,這個時間走去sandy bay的超市,不知麵包有沒有特價!?因為今天是週日,超市都會比較早關門。
決定了!那就走吧!
塔斯的hobart,是第二個我待最久的城市,前後加起來有兩個半月,跟布里斯本有得拼。
但布里斯本有一個半月是因為語言學校的關係,至於塔斯,則是因為那要人命的「生菜農場」!
之前每次去超市都是種折磨,因為要走半小時,回來又是大包小包,加上又上下坡,整個就是鍛鍊身體越來越強壯勇健。
只是這次不一樣,這次是回味之旅;既然要回味,當然得挑最常走的那條路!
所以從backpacker出發,邊走邊回味當時的情景,曾跟誰誰誰一起走過這條路、曾在這條路上有過如何的心情、曾邊走邊聽哪些歌曲……,點點滴滴的回憶,一一回溯上心頭。
走到了超市,出忽意料之外,就連假日打烊時間也是午夜十二點!看來特價麵包的如意算盤沒了。
不過還是有看到一些特價,但明天要坐飛機,行李整個已快超重,食物硬是吃到要見底,結論就是不能買,除非今天我能把它嗑完!
逛完了兩間超市,最後買了一包波卡,在回程的路上,心情忽然開懷的大好起來!
不知道是因為買到特價波卡的關係,或看著遠方藍天加微紅夕陽,之前的陰霾一
掃而空,那個開心、自得其樂的自己又回來了。
我等這刻等了好久!
走在路上邊聽邊唱著媽媽咪亞的dancing queen,嘴角邊微笑上揚著,甚至當與陌生人錯身而過,我會還小收斂一下臉上的笑容,怕笑得太張狂。
就連提在手上裝著波卡的袋子,也被我前後來回不停的甩來甩去,要不是有別人在,我還真想給它邊走邊跳的說。
去程時覺得路程比較遠,回程時反倒覺得縮短許多。
走著走著又餓啦!當場就給它開波卡來吃。
在澳洲我還滿喜歡邊走邊吃的,尤其是在人不多、車也不多的地方。剛好這條路就是,雖不是主要幹道,但車子不多也不少;行人適逢假日及非旅遊旺季,倒是寥寥可數了起來。
管它有沒有人在看,走路吃、過馬路也吃,總之就是一路吃、吃、吃!
由於心情大好,決定為了看到更遠的風景,再走上一個更陡的斜坡!
走時想著,人們往往為了看到更美、更廣闊的景色,總是必須經過一番的辛苦,這段路程考驗的不只是體力也是毅力。當你克服了它們,美景當前,你不僅征服了這座山頭、也征服了自己!
時間已經指向五點,該是打道回府。
回到backpacker,由於非旺季沒什麼人,便跟來自德國的櫃台小姐聊了一下天。
才知道這間backpacker只有一間十二人房,昨天我還在納悶,怎麼整間只有我一個人,其他間還有別人,怎麼不放在一起?開兩間不嫌麻煩嗎?
這下真相大白,我的隔壁兩間都是十人房,房價二十一元一晚,我住的是十二人房,二十元一晚。
當初也是為了省錢才選十二人房,雖然只差一塊錢,不過非旺季我想頂多小貓兩三隻。
誰知竟沒人要住十二人房,可能嫌人多怕吵,結果我是那個漁翁得利之人!
因為十二人房,兩個晚上只有我一個人睡,根本等於單人房。整個感覺就很賺到,東西愛怎麼丟怎麼丟。
所有的好心情,在接到那「可笑的友誼」簡訊後,好心情的整鍋粥,整個「害了了」。
好不容易發洩完情緒在文章上,心情稍微平復後,著手開始整理行李,要為明天的行李闖關做準備。
卻意外的收到甲的回傳簡訊,說意外是因為我沒想過她會回傳、也沒奢望她會回傳。
她寫著「友誼是互相不是勉強當你是朋友才跟你講實話這是溝通如果都不跟你講然後躲你才是笑話」
看了之後我有點哭笑不得。
講實話可以當面講,沒必要傳簡訊,而且我們住宿點的距離才相隔不到一公里,但她給我的感覺,整個就是在躲我呀!
或者說,她用簡訊講了,但明擺在眼前的事實是──最後我們還是都沒見面。
因為不見面是她說的,傳簡訊說實話也是她說的,總之一整個就是亂七八糟。
剛平復好的情緒又奔騰了起來。
然後,我火大了。
罷了罷了,這個朋友我不要了,行吧!?
管你怎麼想,記得我曾在林如是的小說上看過一段話:「在這個世界上,難道沒有什麼是可以堅持的嗎?就算是自私自利、自我無情,被唾棄、被否定、被鄙視,甚至全世界的人都與你為敵,就算是這樣,這世上難道沒有可以是──堅持不悔的事嗎?」
現在我就要告訴你,什麼是我堅持不悔的事──就算是自私自利、自我無情,被唾棄、被否定、被鄙視,甚至全世界的人都與我為敵,就算是這樣──我也要做我自己!
如果你不喜歡這樣的我,很抱歉,那請你離我遠一點!
因為管你喜不喜歡,我就是要做我自己!
真是的,搞什麼東西!不要再來煩我了,走開走開!
這是我在塔斯的最後一夜,要寫文、要整理行李已經很累了,沒空再理那個女人,而且我連明信片都還沒寫,唉。
現在已快一點,終於快寫到此文的尾聲,但是肚子又餓了。
是以,這次待在塔斯的經歷,其實是個不太好的回憶。
人們總說,人往往會記得不好的,忘記美好的。
或許吧,因為不好的回憶,苦痛越是深刻記憶越深,反觀美好的回憶像場夢,太虛無飄渺忘了是否曾真實踏足。
那麼,我該以何種心情來告別呢?
曾有過的那些美好、仍盲刺在背的苦痛,兩者誰會勝出?
我真的不知道。
正負面的情緒糾結在一起,搞得我筋疲力竭。
現在我唯一能說的是:
反正明天會吹明天的風,一切就等到明天再說了。
PS被那個女人一搞,害我差點忘了今天是好友阿羊的生日,幸好想起來,時間還沒過台灣午夜十二點,趕快傳個祝賀傳訊過去。
2010/5/17 AM01:30 pen in hobart of TAS last 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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