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9-07-25 09:17:05| 人氣40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人-My first friend in Australia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拍攝地點/時間:布里斯本機場2008-05-08

 

旁白:任何的第一次都值得紀念,當然包括第一次認識異國友人

 

話說人還沒到澳洲,從香港轉機飛往澳洲時,在飛機上就先認識了個居住在澳洲的新加坡人。

 

猶記得當時,我們座位是相隔一條走道的,那麼到底是如何認識的呢?

 

或許是送餐時,好奇別人吃些什麼,愛東看西看的,發現這位老外的餐似乎特別不一樣,特別留意多看了幾眼。應該是發現我疑惑的眼神,他對我解釋了下,可惜那時我的英文實在破得可以,根本不知道他說啥。只依悉記得他好像不能吃啥,所以他的餐才會特別的不一樣。

 

後來去上廁所,不小心堵到通道中空姐的路,空姐給了我一瓶水,回到座位上時發現座位上早有了,不料卻引來丹尼斯的笑聲。一直忘了說,這位老外的名字叫丹尼斯。

 

然後就真的糊里糊塗,丹尼斯開始和我聊起天來。

 

那時那刻的我,英文只有幼稚園程度,頂多只識得二十六個英文字母。甚至連beforeafter都分不清哪個是之前、之後,連去過的地方也忘了要使用went,還記得我曾說了一句I have go to Singapore, before.

 

唉,現在只能對當時說出這句話的自己汗顏不已……

 

聊天的過程中,幸好我有帶電子辭典,不懂時還能查一查,總之還能聊就是。丹尼斯告訴我在布里斯本何處有中國餐廳,及他在台灣去了哪些地方,並用電腦秀給我看。

 

由於我尚未有任何的聯絡方式,丹尼斯給我他的名片,並留下手機號碼給我。

 

可惜我連名片上的頭銜都看不懂,後來才知道他任職於某公立大學,負責網路管理,職位屬於管理者之類的。

 

下機後,想到他是第一個我在澳洲認識的人,理當要留念拍個照,才有此照片的產生。

 

在入關時,才發現他不是澳洲人,而是新加坡人,或許又是一個因語言產生的誤解。

 

之後有了手機,寫了封E-mail給丹尼斯。當晚便接到他打來的電話,講些什麼內容,現在的我早忘了。

 

後來有出去一次,他帶我逛了布里斯本附近的公園,又去他家帶他的兩隻狗到外面蹓蹓。

 

 

到現在我都還記得他家很大,應該有三、四十坪跑不掉。

 

之後斷斷續續的用MSN及手機簡訊連絡著,離開布里斯本之後我開始朝南方走,有天在櫻桃園接到他的簡訊,說他在雪梨、坎培拉、墨爾本之間旅行。我回說那也許我們可以在墨爾本見面,只是時間上還不確定。

 

結束櫻桃園的工作回到雪梨,平安夜的那晚,在MSN上丹尼斯便向我告白,說他喜歡我。

 

我是那種如果對對方沒任何感覺,會直接拒絕的那型,不會給對方任何可能的希望,說白點是狠心。其實這未嘗不好,至少讓對方清楚的明白,不要再浪費任何時間在我身上,或許下一刻對方會認識另個懂得欣賞他的人。

 

所以我很直接了當的回絕丹尼斯,說我對他只是朋友的感覺。

 

最後我們還是有在墨爾本見了一面,才知道他換了工作,所以才會搬到墨爾本,並因公需要,常常在雪梨、坎培拉、墨爾本之間飛來飛去。不過之前他曾在墨爾本住過十年以上。

 

期間他一直很努力的要解釋給我懂關於他的新工作,我只能大概了解是替政府機關做類似安全系統的東西吧!?再來就是每天不停的開會、開會。

 

結束了晚餐,走在回程的路上,不知在過哪個十字路口後,他親口用英文對我說:I like you.

 

那是我這輩子,第一次有人親口當面對我說這句話,但不知是因語言的隔閡或我對此人沒感覺,在當下的那刻,我沒有任何的喜悅與感動。

 

所以我只能回以微笑的對他說聲:Thank you.

 

然後呢?

 

回到backpacker後,接到他傳來的簡訊,說他很享受今晚的時光,希望我仍願意data他。我回謝謝晚餐,並似乎有提到若他有到台灣,我會在台灣等他之類的。他回說若我是他女朋友,他會到台灣見我。後來我回些啥,還是沒回,我也忘了。

 

其實丹尼斯是個條件不錯的男人,有錢又很紳士,但為什麼我就是沒感覺呢?

 

真相在於他太禿的頭頂,我知道不能以貌取人,畢竟自己也不是啥天仙美女,可是不來電就是不來電。

 

我曾有想過與他交往的可能性,可能我就不需要辛苦的工作賺錢,但他的年紀真的太老,可能有過四十。這對我而言是很危險,不管是不是我想太多,這樣的年紀是有可能牽扯到婚姻的。第一我並不想嫁到國外,第二我只想玩玩而己,他似乎不是個適合的對象,所以打消了此種念頭。

 

再後來,或許是被我拒絕吧!?沒再有啥特別的互動。

 

MSN遇到,他也沒再特別丟訊給我。因為當初有說要回台灣前,記得知會他一聲。我便也在MSN利用離線訊息留訊給他,他也有回了訊。

 

回台灣後,幾乎天天會上MSN,他沒call我,我也沒call他,遂我和他各自變成對方MSN名單上,單純的一個帳號,不會刪除但也或許不會再有交集。

 

截至目前為止,回到澳洲後的我,依然沒跟他聯絡。

 

但在墨爾本時,我曾告訴過他,希望明年的跨年是在墨爾本。不為別的,單純只是想換個城市慶祝。他也說會開車帶我去袋鼠島。

 

現在的我也不確定自己是否會實現這個諾言,畢竟變數還是太多。

 

唯一能確定的,我應該會再回墨爾本,那裡的旅程我尚結束。

 

到時我或許會傳給簡訊給丹尼斯,若有空就見個面,沒空就算了。

 

不然就真的要等下輩子了!

 

很神奇的,到澳洲的第一天,老天就給了我個機會實現天燈上的願望──談場異國之戀!

 

可惜我辜負了祂的一片好意。

 

不然這篇的主題可能就要改成:My first lover in Australia.

 

那肯定很勁爆吧!呵~

 

2009/07/12  AM1230 寫於布里斯本pen in strawberry farm. 

 

台長: 泥娃娃
人氣(409)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 個人分類: 流浪者天堂 in Australia |
此分類下一篇:行-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此分類上一篇:人-Nice to meet you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