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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9 13:59:56| 人氣13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水車間命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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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序曲
  如果人不知道為什麼活著,那人生有什麼意義?如果人不知道為誰而活著,那麼人生又有什麼意義?為誰辛苦,為誰忙碌?為誰快樂,又為誰痛苦?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如何活下去……。我要的是,生存下去。

  如果說,世界上我還有生存下去的理由,那理由只有一個,就是為了尋找生命真正的自由!

  或許你會問:「難道你不自由嗎?被關?還是……。」其實不是,真正來說我還沒有被三審定讞,不能說我在坐牢。但這一刻,我真的是在大牢之中,唉。呵!這是多麼無奈的一種說法。

  身體的不自由,並不能阻擋我的思緒。我被禁錮的是心靈,才是痛苦的深淵。我想得到的是心靈的自由。

  此刻,在我腦中不斷盤旋的是,十年前水車間命案的情節。這個案子發生至今已經十年兩個月又三天,纏訟至今仍然沒有結果,我在鬼門關前來來回回進出數趟,沒有定論,沒有結果。但此刻卻已令我身敗名裂、身心俱疲!

  時至今日,我依然不解,為什麼我是殺人兇手?只因為我與死者廖淑貞有金錢瓜葛?只因為她與我曾經發生口角?還是案發前後我在命案現場出現?或者是……?我不知道,在命案現場我的一枚指紋,這樣也可以當作重要證據。除了這個微薄的證據,還有什麼理由,要把我留在牢裡?

  但我明確地知道,我是無辜的,我要活著出去,證明我的心是乾淨的,我不是一個心狠手辣的殺人兇手。唯有如此,我的心靈才得到真正的解放,我才能有真正的自由。我不相信,人世間沒有所謂的『正義』,我也不相信世人全部愚蠢,只要有機會,我要活下去,我沒殺人,我沒殺人……。

  如果一切可以重來,我真的希望不要有水車間餐廳,我真的希望不要認識廖淑貞。我真的希望這一切只是夢,一切都不是真的……。我真希望這場惡夢趕快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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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水車間餐廳座落在忠孝東路三段107巷入口處,是一棟住商混合的大樓。這是一家以健康營養為號召,便宜廉價為口號的火鍋餐廳,平時生意不錯,中午、傍晚時分與假日都可看見人潮洶湧,有時入場還得排隊。與其說是為了吃餐廳的健康美食,不如說是想藉機接近這裡的老闆,看看這傳說中的美艷女老闆。

  說起這裡的老闆是一位三十出頭女人名叫廖淑貞,是一個風塵味非常重的女人。面貌姣好,身材窈窕,講話輕聲細語,勾魂的眼睛讓人迷惘,就好像盤絲洞裡的蜘蛛精。這一切的一切讓想接近她的男人,心裡又酥又癢,真想把她一口吃了。殊不知會吃人的妖精總是佈下天羅地網,讓人不知不覺地陷入而不可自拔。

  平時濃妝豔抹的打扮,一眼看去就是一個時尚的女人,所以在她的身邊,總是隨時有許多溫柔多金的男人圍繞著。

  不知是她胭脂味香氣逼人,吸引這一群『蒼蠅』整天在她得身邊團團轉;還是金錢的魔力厲害,讓這些傢伙心悅誠服地情願當她的『小郎狗』。據傳聞,這個女人有數千萬的不動產,再加上這個水車間餐廳每年有數百萬的淨利。

  這風騷的女人至少有上億元的身價,這也難怪會有許多男人,前仆後繼地想接近她了。

  不知情的鄰居,對這個謎一樣的女人,總是遠遠地避開,很少打招呼。大樓住戶那些家庭主婦,對於這個女人是打從心裡討厭。打從她一搬進這棟大樓開始,這大樓的主婦聯盟,就想盡辦法想趕走她,但苦無機會。

  「這個風塵般的女子,就像狐狸精一樣。是不是會藉故來勾引自己的老公?」她們戒慎恐懼地觀察著。而這些居家男人也不敢靠近她,深怕一靠近會惹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她與大樓住戶之間一直保持適當距離,三年來一直相安無事,那些家庭主婦們也漸漸失去戒心……。

  三月二十四日下午五點出頭,水車間餐廳發生大火,濃煙竄出沒多久,整個餐廳就延燒起來,大火一發不可收拾,沒有多久的時間,整著水車間餐庭已經是一片火海。餐廳的員工與用餐的客人倉皇逃出,連大樓住戶也不例外。

  這場大火,將原本平靜無波的這棟大樓,燒出了一件不可思議的事件――水車間命案。

  在火災慌亂的現場,抬擔架的、救火的、逃命的、還有一些特地趕來看熱鬧的,整個亂成一團。濃煙密佈,讓人們更加慌亂,更加緊張。其中只見一個三十多歲的住戶,一邊逃命一邊大罵:「真是倒楣,跟這個女人同一棟大樓,真是一個狐狸精,害人不淺啊!我恨死這女人了!我再也不碰這個女人了!咳,咳,咳……。」濃煙嗆的他滿臉通紅,讓他這一刻再也說不下去。

  這人是這棟大樓住戶主任管理委員魯剛先生。生性耿直的他,現在是一間著名的美商公司主管。瀟灑穩重,舉止斯文。平時仗義執言排解紛爭,深得大樓住戶得信任與支持,多年來一直擔任大樓管理委員會主任管理員一職。

  年過三十五的他,已經有兩個兒子,大的十歲;小的八歲。他的老婆是個賢淑的家庭主婦,外表文靜不太多言,平時相夫教子是大樓中公認的最賢慧女人。他們倆夫婦,在一般人眼中是最標準的夫妻檔。出入大樓,總讓人投以羨慕的眼光。

  如果說,有人懷疑魯剛先生會搞外遇,那大樓住戶們一定群起圍攻他。因為他們相信魯剛的為人正直,更重要的是他們相信自己的眼睛。人們總是相信事情的表象,而不願相信真正的事實。

  但誰也不知道,魯剛已經離婚了!在一年半前已經離婚了,這個建議是魯剛的老婆洪雅君提出的。因為他被抓姦在床,地點是嘉義的一家汽車旅館,而第三者是……廖淑貞,那個貌美多金謎一樣的女人。這個婚姻出軌消息沒有人知道,連魯剛的兩個兒子也不知道。

  原因是魯剛苦苦哀求妻子放他一馬,讓他保住美商公司的飯碗,讓兩個兒子能夠順利成長。還有因為……,廖淑貞願意付出一筆鉅額的遮羞費,代價是一千萬新台幣。

  這對當時洪雅君的身負五百萬貸款,還有娘家用她的名義投資失敗所欠下的債務七百萬。一千萬,無疑是一個非常誘惑的數字。

  所以……,洪雅君答應了!這種賣夫的舉動,她為什麼會答應?沒有人知道,只有她內心深處可以解答吧!

  但是,為了避免這樣的情形再一次發生,造成無止盡的勒索,廖淑貞也要求她與魯剛離婚。離婚後為了避人耳目,兩個女人也私下協議,洪雅君繼續住在魯剛家裡,繼續當她的家庭主婦,當作什麼也沒發生過。而廖淑貞與魯剛的親密約會也不在台北發生。這是他們三方面的最終協定,所有的代價是一千萬新台幣!

  這些手續全部在不對外公開的情形下進行,身份證與戶口名簿也沒有變更,只有在律師事務所的見證下,簽下了離婚證書。

  這三方面的人物,全部滿意地笑了。

  魯剛笑的是,他總算擺脫洪雅君的婚姻束縛,也保住了飯碗,更可以無憂無慮地與廖淑貞交往,就算是被熟人撞見,這只離婚證書就是他的護身符,再也沒有人可以用婚姻阻礙他的目標――廖淑貞。這個多金的女人……,或許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洪雅君笑的是,她終於解決煩惱的金錢壓力,魯剛口口聲聲說愛她,房子是在她名下,但他的薪水永遠不夠付利息,她已經被債務壓的喘不過氣來。她的利息錢已經有三個月沒繳了,銀行已經打電話催了好幾次,也派了黑道來恐嚇。她與兩個孩子如驚弓之鳥,連幾個星期都沒安穩睡過。眼見房子就要查封,信用就要破產。而魯剛卻還在外面逍遙,他恨這個男人,她恨他為什麼會變心?她恨他為什麼要讓她與兒子受苦。

  所以,她要錢!她要用錢保護自己。「這一千萬可以解決九成以上的問題,也可以劃清與娘家的距離。不再受他們的拖累。」洪雅君看著這一千萬的支票,她笑了!臉上無奈的笑著。

  而廖淑貞也笑了,她笑得最是詭異,沒有人知道她為什麼笑?她到底在笑什麼?她為這事情,付出一千萬新台幣。但她笑了,滿意的笑著……。為什麼?沒人知道。
(待續)2

台長: 黃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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