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亦稱自行車或單車、自由車,是一種以人力踩踏腳踏板驅動的小型陸上車輛。腳踏車通常是二輪的(也有三輪的,但主要用於貨運,相對少見)。在臺灣和中國大陸,通常稱為「自行車」、「鐵馬」,台灣也稱「孔明車」、「腳踏車」;在香港、澳門、廣東、廣西、湖南等中國南方地區則更常稱其為「單車」;在新加坡、馬來西亞、中國潮汕地區則稱之「腳車」,江西贛語更
稱之為「線車(嘚)」、「鋼絲車」、「腳踏車嘚」。
一般人日常騎車的速度約15-25公里每小時(按步行出力),經過訓練的人騎行專用車可以達到速度40公里每小時(通過伏低姿態利用空氣流線型,當速度增
加空氣阻力按同比例平方增加); 騎車能源效率很高,消耗能量和二氧化碳,平均每公里不到汽車的1/10。
歷史
1766年,一群修士在修復達文西在1490年作的手稿的時候,發現最早的腳踏車雛型,但並沒有實際的製造出來,只停在想像的階段。
法國人西夫拉克在一個下雨天,在街頭被經過的四輪馬車濺了一身泥,這一濺使他突發奇想:四輪馬車這麼寬,應當把馬車順著切掉一半,四個車輪變成前後兩個車輪……。於是在1791年,第一架代步的「木馬輪」小車誕生了。這輛小車有前後兩個木質的車輪,中間連著橫樑,上面安了一條板凳,像一個玩具。這輛「木馬輪」雖然既沒有傳動鏈條,又無轉向裝置,但一般被認為是人類最早的腳踏車。
1818年,德國看林人德萊斯也製做了一輛兩輪車,他在前輪上加上了一個控制方向的車把,可以改變前進的方向。但是騎車時依然要用兩隻腳蹬地,才能推動車子向前滾動。1840年,蘇格蘭的鐵匠麥克米倫,在德萊斯發明的木輪車的基礎上進行改進。他在後輪的車軸上裝上曲柄,再用連桿把曲柄和前面的腳蹬連接起來,並且前後輪都用鐵制,前輪大,後輪小。這樣人的雙腳終於真正離開地面,由雙腳的交替踩動帶動輪子滾動車輛前行。1842年,麥克米倫騎上這種車,一天行走了20公里。
1861年,法國的米肖父子,在前輪上安裝了能轉動的腳蹬板,車子的鞍座架在前輪上面。他們把這輛車冠以「腳踏車」的雅名,並1867年在巴黎博覽會上展出。
從西夫拉克一直到米肖父子,他們製做的腳踏車與現代腳踏車差別較大,這種不帶鏈條傳動系統的腳踏車為了提高速度只能通過提高前輪的直徑來實現,由此
造成車輛極高,前輪的直徑甚至超過了普通人的身高,騎腳踏車變成了一項相當危險的運動,當騎行者摔倒在地的時候往往會受傷。真正具有現代化形式的腳踏車在1874年誕生。英國人羅松在腳踏車上別出心裁地裝上鏈條和鏈輪,用後輪的轉動來推動車子前進。
1886年英國的機械工程師約翰·斯塔利,從機械學、運動學的角度設計出了新的腳踏車樣式,裝上前叉和車閘,前後輪大小相同,以保持平衡,並用鋼管製成了菱形車架,還首次使用了橡膠車輪。斯塔利不僅改進了腳踏車的結構,還改制了許多生產腳踏車部件用的機床,為腳踏車的大量生產和推廣應用開闢了寬闊的道路,因此他被後人稱為「腳踏車之父」。他所設計的腳踏車車型與今天腳踏車的樣子已經基本一致了。
1888年,愛爾蘭的獸醫約翰·登祿普,從醫治牛胃氣膨脹中得到啟示,將自家花園用來澆水的橡膠管粘成圓形並打足氣裝在腳踏車上,這是充氣輪胎的開端。充氣輪胎是腳踏車發展史上的一個劃時代的創舉,這不但從根本上改變了腳踏車的騎行性能,而且完善了腳踏車的使用功能。
中國
腳踏車大約於1875年傳入中國,腳踏車最初稱為「洋馬兒」。對中國人來說,「洋馬兒」是新奇的事物。在當時的刊物《點石齋畫報》就好幾次把外國人騎腳踏車當成了新聞。
1922年中華民國時期,遜位皇帝溥儀結婚時,他的堂哥溥佳送了他一部腳踏車。有大臣狠狠地罵了溥佳一頓,說不應該把這危險的東西給皇帝。但溥儀沒有理會大臣的反對,只不過十幾天便學會了騎腳踏車,成為了中國歷史上唯一一位懂騎腳踏車的中國皇帝。據說,溥儀曾因為要騎腳踏車而把皇宮中的所有門檻也拆除了。
臺灣
臺灣腳踏車的傳入始於日治時代,當時沿襲日語稱「自轉車」。1898年,日本第一家自轉車工廠「宮田製銃所」將國產腳踏車呈獻皇太子,零星腳踏車進口臺灣。1900年10月5日的報紙還將自轉車車禍刊載,相關廣告也開始出現於報章雜誌,當時位於臺北市北門街(今博愛路)的鐘錶店「樫村支店」,亦經銷自轉車,顯示一般民眾已視為交通工具,甚至組織「遠乘會」騎車遠足,價格方面,美國進口要比日本便宜。
1905年9月,臺灣史上第一個被偷腳踏的車主顏振聲新聞被報紙披露。依據總督府統計,1930年代,臺灣每三戶就有一輛腳踏車,相當普遍,當時的照片也顯示商店街的「亭仔腳」隨處可見購物或運送所騎乘的腳踏車停放。戰後中華民國政府遷台,「自行車」、「腳踏車」用詞方傳入臺灣,一般民眾稱鏈條脫落的狀況為「落鏈」(台語發音)。1990年代,臺灣成為全球製造腳踏車的重要生產地之一,市佔率超過50%。
分類
公路腳踏車
公路腳踏車(Road bicycle)
是用來在平滑公路路面上使用的車種,像是自行車的跑車,由於平滑路面阻力較小,公路腳踏車的設計更大考量高速,往往使用可減低風阻的下彎把手,較窄的高氣
壓低阻力外胎,擋位較高,且輪徑比一般的登山越野車都大,由於車架和配件不須像山地車一樣需要加強,所以往往重量較輕,在公路上騎行時效率很高。由於車架
無需加強又往往採用簡單高效的菱形設計,公路車是最為優美的腳踏車。
場地腳踏車
場地腳踏車(Track bicycle)用於在室內極其平滑的橢圓形賽道上使用的腳踏車,這種腳踏車沒有車閘(煞車),沒有變速器,且沒有可逆轉的飛輪。
鐵人三項賽/計時賽腳踏車
在三項賽和計時賽運動中使用的公路腳踏車(Triathlon/Time Trial bicycle),
三項賽和計時賽的最大特點就是不允許使用牽引氣流(draft),也就是說選手必須完全通過自己的力量來克服空氣阻力,而不須騎在其他選手後面,所以三項
賽/計時賽腳踏車在設計時非常注重讓選手保持一個減小空氣阻力的騎行姿勢,同時注意減小腳踏車自身的空氣阻力。三項賽腳踏車還讓選手在騎行時使用和跑步時
相近的肌肉組,這樣使從騎行到跑步的轉換更容易。
山地腳踏車
山地腳踏車(Mountain bike)起源於1977年美國舊金山。[1]
設計為騎乘於山區的車種,通常具有變速器可變換省力或快速的檔位,有些會在車架安裝避震器,部份的輪胎胎皮是巧克力胎紋以便於在無鋪面的路面騎乘。
山地車零件的尺寸一般為英制單位。車圈為24/26/29英寸,輪胎尺寸一般為1.0-2.5英寸之間。車架尺寸也以英製為單位,例如14"、17"、
19"來表示車架尺寸的大小。
速降/下坡腳踏車
速降腳踏車,也稱落山腳踏車(DownHill bike)。英文簡稱DH。是一種極具挑戰性的活動。騎手利用特製的DH腳踏車在山坡上滑翔,甚至墜山來尋求刺激。活動多在山脊、礦洞、雪地等地帶開展。奧地利人利用DH創造出210.4KM/H的世界紀錄。[2][3] 速降腳踏車的車架角度與山地腳踏車有所區別,零件與山地腳踏車一樣都為英制單位。進行此項活動時必須佩戴頭盔、護甲等裝備。前叉減震的行程比山地腳踏車及XC腳踏車要長。輪胎寬度一般超過2英寸。[4]
斜躺腳踏車
斜躺腳踏車(Recumbent)是與傳統設計上較不一樣的腳踏車。通常有較大且舒適的座椅,兩輪或三輪。優點是舒適,且風阻低。
旅行腳踏車
旅行腳踏車(Touring bicycle)由公路腳踏車發展而來,適合超遠程自給自足的旅行,有較舒適放鬆的車架幾何設計,能夠負重,有很低的最低檔位,使用較寬的車胎,配件選擇方面追求可靠耐用而不太側重減輕重量,往往是用山地車腳踏板。
越野公路車
越野公路車(Cross-country cycling)由公路腳踏車發展而來,起源於騎手們想用一輛腳踏車同時征服公路和山地,於是騎手們選用較結實的公路車架和輪子,再安裝上更強的車閘和很寬的車胎,使用山地車腳踏板。越野公路車既可以在公路上實現較高速度,也有一定越野能力。
廣告腳踏車
廣告腳踏車(Advertising Bike)是一種專門用於發布廣告的腳踏車,這種車為了追求廣告發布面積的最大化,改變了原有腳踏車的三角形簡約式骨架支撐形式,採用倒V字型或倒U字型薄殼體骨架支撐形式。在不影響騎行的基礎上使車體表面積達到最大值。
雙人/多人腳踏車
又稱為協力車(Tandem bicycle),由兩人以上協同出力,由第一位控制方向。
折疊車
折疊車(Folding bicycle)在中國大陸某些地方俗稱小折(由於「摺」字在中國大陸被簡體化,以廣東話閱讀時並不應讀「折」而應讀「摺」),是為了便於攜帶與裝進車內而設計的車種,有些地方的鐵路及航空等公共運輸工具允許旅客隨身攜帶可摺疊收合並裝袋的腳踏車。
電動腳踏車
電動腳踏車(Motorized bicycle)是一種以一半電力驅動和一半人力驅動的環保電動交通工具。某些電動腳踏車可以自動偵測雙腳施力狀況,在需要時以適當的動力輔助踏踩,自動調節動力[5]。在中國廣州等地區,因為電池回收等問題,禁止使用電動腳踏車。
技術車
技術車(Cycling BMX)一種專門用於極限運動的腳踏車,這類車為了更適合特技表演而作出了不少改造,比如更輕量化但堅固異常的車身,沒有變速器,沒有置放架,甚至移去了煞車機制。
單輪車
只有一個輪子的自行車,稱為單輪車(Unicycle),或稱為單輪自行車,過去是特技表演的用車,現在也用於個人的運動用途,或是青少年的體育活動項目。單輪車可當作交通、運動、或是娛樂的工具,不過因為相較於一般自行車,有騎乘的困難度。
三輪車
三輪車(Tricycle)是前一後二共三個輪子的自行車,透過三個輪子的運作而不容易傾倒,不須練習也可以騎乘。由於可以節省人力,可作為運送人員或是貨物的交通工具,目前在許多國家還是可見。
固定齒輪腳踏車
固定齒輪腳踏車(Fixgear)有與一般自行車相同的車架,沒有變速系統,而且驅動齒盤與後輪齒盤以鍊條(或是以皮帶)固定連動。主要訴求為構造簡單,甚至沒有剎車,停車時需有往後踩的力量來達成,經驗不足的騎車人可以加裝前剎車,專業騎車人則不需剎車,全靠技巧來完成緊急停車動作。
相關法律
很多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視腳踏車為車輛的一種,常常要求適當配備甚至是要向政府相關部門登記領取車牌後始得上路。有些地方要求腳踏車夜間行車時需要使用車燈。
台灣的交通法規將腳踏車列爲一種人力慢車,1972年起不須領有牌照,1972年起亦不須繳牌照稅。台灣的腳踏車於1950年代曾規定必須裝設電燈。台北市政府於2008年開始計畫規範騎士要戴安全帽等一系列規定,違規要開罰,但尚未正式實施。2012年5月開始全國警方將開始取締未裝置車鈴與後車燈之自行車輛。
歐洲地區
在歐洲,尤其是荷蘭,腳踏車的普及率高,街頭上隨處可見腳踏車。在其他歐洲國家,由於商品強制質保制度再加上腳踏車作為交通工具,所以其質量安全要求都很高,這就造成腳踏車價格不菲,一輛新普通腳踏車也要超過100歐元,腳踏車的失竊而造成替換率攀高。歐洲各國對腳踏車車道的規劃在世界的評價極高,也非常提倡騎腳踏車旅遊等休閒活動。
以德國為例,政府要求腳踏車制動裝置和變速裝置必須工作良好,配備小型自主發電機或者電池供電的照明裝置用於雨天或者光線昏暗時候警示往來車輛和行人。除此之外,腳踏車前後輪,腳踏板和后座上都要裝置反光板用來提醒從後面和側面行使的車輛。政府正在促進一個條例的立法工作,該條例要求強制佩帶安全頭盔。自2006年起,在德國不允許腳踏車駕駛者在駕駛途中手持使用手機和GPS導航設備,除非這些設備使用免提功能或者耳機。如果使用相關設備必須靠邊停車。違反此條例的人一經發現就會處以25歐元的罰款。[6]政府為促進城市地區居民使用腳踏車代替汽車,在城區街道上專門划出寬度約1米的腳踏車道,腳踏車道規劃良好的城市會被全德腳踏車駕駛員協會(ADFC)冠以「腳踏車友好城市」的稱號。在腳踏車道泊車也會以妨礙公共運輸處以10-30歐元的罰款。很多對機動車禁行的地區和單行線腳踏車都可以自由往來,除了大型節日,通過購買自稱車票,腳踏車也可以帶上公共汽車、地鐵、有軌電車及火車等公共運輸工具,因此在大型的城市,使用腳踏車是比私家車和公共運輸更加快捷的方法。
自行車專用道
因為自行車的盛行,不少地方設有自行車專用道。
台灣
台北
高雄
香港
香港每在規劃新市鎮時,都預留空間發展單車徑網路。這些單車徑常常貫通整個新市鎮,連接每個屋邨、屋苑和商場,讓居民只需依靠腳踏車代步,即能到達新市鎮內其他地點。
廣州
大眾運輸乘載規範
日本
在大部分地區除了業者對腳踏車有特別規範,一般場合都是必須以攜車袋裝好並當作行李處理。
中國大陸
中國鐵路對於腳踏車能否作為隨身行李帶上火車未見明確規定。運動腳踏車可以拆分後裝入裝車包作為行李帶上火車。在部分車站,沒有裝入裝車包的腳踏車即使經過拆分也可能被拒絕帶上火車。摺疊腳踏車可以帶上火車,但是必須摺疊。所有腳踏車均可通過託運的手段進行運輸,無需拆分。
各地的地鐵對待腳踏車的態度不一。在北京[7]、上海和天津[8],摺疊腳踏車被禁止進入地鐵。而在南京,摺疊腳踏車進入地鐵是被允許的。[9]。
長途汽車是否能夠攜帶腳踏車的情況較複雜。腳踏車運動較發達的地區,例如環青海湖國際公路腳踏車賽沿途各地之間,攜帶未拆分腳踏車通常是被允許的。而其他地區,這一要求很可能被拒絕。拆分後的腳踏車無論是否裝入裝車包,一般允許作為行李攜帶。
攜帶非摺疊腳踏車乘其它交通工具可能會被要求支付額外的費用,例如上海輪渡。
台灣
- 台灣鐵路管理局
一般自行車皆可:
- 行包或快遞業務,但是不一定同列車。
- 兩鐵專案,限定班車,視為一個成人購票,時常需要事先團體申請,不適用正常行李規定。
限折疊式:
- 普快及區間(快)車種,以車袋裝好上車,不適用正常行李規定。
- 對號快車,以車袋裝好後視為一個成人購票,不適用正常行李規定。
- 推拉式自強號,直接帶上第12車快遞室放好即可,不適用正常行李規定。
- 台灣高速鐵路
- 旅客運送實施要點第6條:旅客每人攜帶物品,每件長度不得超過150cm,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220公分,總重量不得超過40公斤.....;折疊式自行車通常在此範圍內。
- 台北捷運
- 可在假日於27個站進出及轉車。人車合購一張特別車票,票價自2008年3月起調降為80元。
- 平日可以搭載折疊式腳踏車,但須符合行李規定。
- 首都之星、葛瑪蘭客運
- 首都之星台北-宜蘭線,無腳踏車種限制、亦無需拆胎,也不用額外加錢。
- 葛瑪蘭客運亦有腳踏車運輸服務,唯非摺疊腳踏車需要拆胎,不用額外加錢。
- 台北聯營、縣轄公車
藍46路線有數輛配車可載運自行車
- 台北藍色公路
淡水八里可以直接上船。
- 高雄捷運
- 折疊式腳踏車,可於任何時間、車站直接上車(不需包裝),免付任何運雜費。
- 一般腳踏車,可於任何時間、車站之第一節車廂上車,人車合購一張特別車票為60元。(不適用於美麗島站及高雄火車站)
- 高雄市公車
- 折疊式腳踏車,可於任何時間、車站直接上車(不需包裝),免付任何運雜費。
- 國光客運
- 統聯客運
- 限折疊式,以車袋裝好後做為行李,不適用正常行李規定。
香港
港鐵
港鐵把腳踏車視作乘客行李處理,並按照《港鐵附例》所示的行李規定對攜乘腳踏車的尺寸作出規範(比照行李尺寸規定),在此情況下,市面上的摺疊式腳踏車一般可以在摺疊後及/或置於行李袋內攜乘,非摺疊式腳踏車則須把前輪或後輪任一拆除然後直接攜乘。
巴士
香港巴士一般不容許乘客攜同腳踏車搭乘,除非某些可摺疊之腳踏車能入袋包裝並佔用少於0.1立方米空間(比照行李尺寸規定)。
天星小輪
腳踏車廠商
整車廠商
套件廠商
避震廠商
著名運動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