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區公所郭姓雇員,不滿小他一歲的游姓妻子提告家暴鬧離婚,又目睹妻子在經營的卡拉OK店招呼前同居男友,酒後當著10多名客人、員工面前,持水果刀猛砍妻子胸、腹部多刀致死,再自殘3刀重傷;新北地院審酌郭認罪、自殘,認定他良心未泯,今天依殺人罪判他15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54歲郭姓男子是中和區公所臨時雇員,53歲游姓妻子在中和區興南路二段開設花園式卡拉OK,曾有過一段婚姻;2人去年結婚,郭懷疑妻子再婚後仍與客人互動複雜,懷疑她外遇,不時吃醋、爭執,去年12月毆打游女頭、胸及手,造成輕微腦震盪。
游女自認經營事業辛苦還遭誤解,深感委屈,與郭分居、提出離婚、聲請保護令;今年元旦,郭跟蹤妻子返家,游女拒絕他入屋,報警提告,郭擔心被檢方起訴,1月28日上午約妻前往新北地檢署撤告,游女順勢要求離婚、提出和解書,但郭拒絕簽字,兩人不歡而散。
當天下午,郭再前往游女的卡拉OK店談判,兩人大吵,游女打電話請母親報警,便走入店內和前同居人熱烈打招呼並點歌;郭見狀醋勁大發,衝到廚房拿水果刀,當著3桌約10多名客人、員工面前,拿刀朝妻子胸、腹部猛刺多刀,再自刺腹部3刀後倒地。
警消到場時,郭昏迷趴在妻子屍體上,左腹還插著刀,客人見狀均尖叫奔逃;兩人被緊急送醫,游女宣告不治,新北地院今依殺人罪將郭判刑15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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