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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1 08:26:42| 人氣32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書學探微——從當代審美文化看書法傳統(二 先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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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先秦
夏末商初,我國開始進入青銅時代。這個時期,先民創造了令今人歎為觀止的青銅文化,集中地反映了先秦審美意識的發展流變。由於受到當時整個文化氛圍的影響,審美藝術帶有強烈的巫術文化色彩,“神人以和”的文化內涵表現得非常明顯。在華夏民族的神話裏表現的不是人神的對立而是人神的親合。這裏沒有普羅米修斯式的反抗,也沒有基督式的受難,更沒有宙斯式的乖戾,主要表現人與神的親和感和人與自然的和諧。“神人以和”是“天人之和”的原始形態,也是先秦審美文化中“和”的豐富內涵的明證。
原始宗教意識,屬於萬物有靈論。到了夏、商,發展為對至上的天帝、自然神祗和祖先的崇拜,形成夏商宗教信仰的鮮明特色。宗教的功能和目的,無非是服從於社會精神和文化心理的需求,最終服從於一定的政治目的。在先秦社會中,尤其是夏、商、西周,宗教(祭祀文化)已成為政治生活重要的組成部分,深刻地影響著人們的社會生活和文化心理。宗教在文化認同上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對審美意識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從距今最早的殷商甲骨文上,我們能夠真實地看到商代殷王朝的祭祀情況。其實用甲、骨進行占卜的活動早在龍山文化時期就有,不過商代更為講究:春天取龜,秋天殺龜,用龜之前先行祭典。用龜要經過鋸、削、刮、磨、上光、鑽、鑿、灼、占、刻辭。刻辭又分命辭、占辭、兆序、兆記、驗辭等。由於占卜於神,其刻文字必工整,又由於多數是用刀所刻,必不如用毛筆自如,則字多方形或長方形,筆劃多直多折,這已然是方塊漢字的特點。
郭沫若先生在《殷契粹編》自序中說:“卜辭契於龜骨,其契之精而字之美,每令吾輩數千載後人神往。文字作風且因人因事而異,大抵武丁之世,字多雄渾,帝乙之世,文咸秀麗。細者於方寸之片,刻文數十,壯者其一字之大,徑可運寸。而行之疏密,字之結構,回環照應,井井有條。固亦間有草率者,多見於廩辛、康丁之世,然雖潦倒而多姿,而亦自成一格。凡此均非精於其技者絕不能為……足知存世契文,實一代法書,而書之契之者,乃殷世之鐘王顏柳也。”郭氏的這段話對甲骨文各期風格,刻寫技能作了充分的肯定。
殷商(直到西周)是我國青銅器鼎盛時期。青銅器文化的繁榮既是物質文明發展的結果,又和當時的巫術文化密切相關,可以說是祭祀文化發達的必然產物。作為先秦藝術的瑰寶,青銅器集宗教、雕刻、繪畫、工藝為一體。我們必須透過青銅器所特有的斑駁的銅綠,才能從它久逝的光環中透視出其特有的歷史文化內涵和審美的意蘊。
先秦青銅器種類繁多,但就青銅文化的發展而言,青銅禮器佔有最為重要的地位。西周建立了完整的禮樂制度後,禮器的組合和應用形成了嚴格的等級制度,成為尊卑等級的象徵。作為先秦藝術的瑰寶,青銅禮器體現了實用性和美觀性的統一。“實用”指適合祭祀和禮制的需要,“美觀”指造型和紋飾合乎美的規律。它在祭祀中是溝通神人聯繫的媒介,在禮制中是家族等級的標誌(不少青銅器有族徽式的銘文)。大多數禮器的銘文內容廣泛,兼有歷史“文本”的功能。
銘文即金文,廣義的金文包括商族名記、西周銘文、春秋戰國的各種刻文,此處僅指西周銘文。西周歷經十二王,大約351年的歷史。在此漫長的歷史階段中,金文的發展大體分為三段:武、成、康、昭為初期,穆、恭、懿、孝為中期,夷、厲、宣、幽為晚期。
西周初期天亡簋(武王時代):圓身,方座,四獸耳,器身和器座皆飾捲體夔龍紋,形體渾樸厚重。腹內壁有銘文8行76字,銘文古樸平易,求統一而無做作之態,有規範卻在自然之中。
西周中期牆盤(恭王時代):圓腹,附耳,圈足,腹飾鳥紋,圈足飾上下捲曲的雲紋。器形宏大,鑄造精良。盤內底有18行284字銘文,是一篇文辭嘉美的頌史,既頌揚周王室,也頌揚牆家,從而讓子孫後代永忠周室、永守周禮。其書法藝術瑰麗典雅,獨得巧致;寓情于字裏行間,寓意于分行布白。正是端莊而不呆板,巧秀則不流媚,如君子之風,有中和之美。
西周晚期散氏盤(厲王時代):高圈足,盤口飾夔龍紋,圈足飾饕餮紋,附耳作方形,19行357字。散氏盤銘不矩陳法,率意為之,倚側反正,隨意蕭散;字多扁平,不求規範,任意為之;橫縱變化,經緯不明;大小由之,隨情而作,正斜錯致,隨篇就勢。從書法藝術上講是一篇名作,受歷代書家重視,從藝術形式上講它一反典雅、中和之美,是周禮遭到破壞的反映。
總觀上列西周青銅器,其造型、紋飾都趨向平正、安穩、舒適、自然的氣息,而銘文,初期工整卻不及中期合度,中期又不及晚期自如、俊逸。
先秦審美意識的發展,自春秋以降,產生了裂變。審美意識從追求“禮樂之和”向追求現實美、自然美、自由美多元化發展。青銅器純藝術化,清新自然的《風》詩,幻彩絕豔的楚辭,充滿哲理美和美的哲理的諸子散文,為美學理論的繁榮提供了錯彩鏤金的藝術環境。隨著主體意識的覺醒到了理性高揚的春秋戰國,終於形成我國美學發展史上的第一座高峰。
《易傳》建構了先秦審美意識的主體,它包括了一個以觀察、體驗為基礎的認知體系。“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5]《周易》由卦爻抽象出陰、陽兩個符號,比類萬物的構成和變化,形成自己獨特的概念體系。作為“觀物取象”的結果,卦象的抽象已包括了合規律性和合目的性,“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6]卦象“通德”和“類情”的特徵,又使卦象成為情感表像的符號,也可以說是情感的物態化,形成卦象獨特的文化意蘊。卦象中的隱喻充滿了心理暗示,為審美的聯想留下了極為廣闊的空間。物態化、情感化的卦象給審美意象的創造和藝術創意以很大的啟示,對審美意識產生了直接的影響。這一點可以在書法藝術中找到最充分的闡釋空間。
中國的書法在文字字體的演變和中華文化的孳生演化中逐漸成熟而成為一門獨立藝術。《易》文化使漢字具備了藝術因素的各種可能性,沒有《易》文化,便沒有後來書法的藝術思維方式,而書法所包含的藝術思維方式深刻地體現了《易》的精神內涵。……易象符號由至簡之物達到至深至玄之思。易道廣大,涉及宇宙一切,都是憑藉有限的符號表現無限的事理。而書法線條猶如卦爻,可謂至簡,通過用筆、布白的千變萬化,可表現宇宙的律動和個人的情思。言有盡而意無窮,以有限表現無限,這一東方精神的存在,如果在哲學抽象觀念裏讓人覺得不可捉摸,那麼在具體的書法藝術裏則顯得真實、明朗。[7]
筆者以為王冬齡先生的這段話在論述書法的傳統文化精神上是切中肯綮的。

台長: 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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